虽然还是冷到可以穿毛衣出门,但是伦敦的空气里,已经可以隐隐约约嗅到夏天的气息了。伦敦的昼夜温差很大,白天可以穿短袖不觉得冷,而晚上就要多加一件外套了,走进室内永远可以感受到一股热气。晚上九点,落日的余晖还没有完全散去,一抹黄色的光晕映衬的深蓝色的天空,竟然有说不出的美丽。
我很喜欢夏天,无论是上海,还是伦敦。但是,无论如何,伦敦的夏天还是有一丝上海的气息。今天考完试和小伙伴坐在图书馆闲谈,突然下起阵雨来,一阵闷热,潮湿,恰如上海的黄梅天。然而,下过雨之后又马上出太阳,伦敦的天气也真是神奇啊。
昨天晚上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发现外面下过雨了,空气中隐隐透着雨后特有的味道,像是青草与水珠结合在一起的味道。也是夏天独有的。
抱着书,站在伦敦十二点的夜晚里,路过学校中央的墓地深吸一口气。很想站在墓地里,看着那些被雨打湿的青石板,闻着那股气味,我可以沉醉到黎明破晓。这似乎就是我一直在追寻的,苦苦追寻了七年,从上海到伦敦,努力地想抓住,却永远也抓不住的,东西。像是没有形状,我总是试图伸手去抓,却发现它不见了,但没到有一些特定的场景出现的时候,它又出现了。
但我没有时间沉醉到黎明,一路走回宿舍,给在夜色中矗立的,学校给我们考试加油的旗杆拍了张照片——我之前从没想过要拍下它们,只是昨晚突然觉得,我该永远留住这美好的一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对夏天的情有独钟。2010年的夏天是我喜欢上吸血鬼的第一年。这之前我从没想过,对吸血鬼的喜爱,可以给我带来那么多不同的感受。我从未后悔过。
我仍然记得那年夏天,窝在被窝里看吸血鬼小说,窗外是闷热的,黄梅天的味道。尽管现在看来那些小说都很幼稚,我喜欢看的也只是夜访吸血鬼和德古拉而已,但是我仍然忘不了,时不时也会重新读一会这些文学垃圾。
也许是因为对吸血鬼的情有独钟吧。在那以后,对夏天也爱的一发不可收拾。
离开上海去伦敦的那天,夏天刚过去,台风肆意地把上海周围的城市吹了个遍。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台风。没有影响到上海,我的航班顺利起飞了。
12小时的奔波,我在飞机上惴惴不安地难以入睡,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又希望早点见到我喜欢了七年的伦敦。
所以当我在希思罗机场,一个人拖着合计46+kg的行李的时候,我觉得还像是在做梦。那些英文的指示牌,不同肤色的人种,用英语交流,不敢相信我已经到了伦敦了。
没感觉到时差,伦敦和上海的如此相像,让我感觉从没离开过上海。无论是满街的Tissot,Subway,还是Selfridges里超过一半的品牌上海也有,都从没让我感觉到过陌生感。
伦敦像是一个慈祥的老者,大度地接纳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这种海纳百川也恰好让大家都活得自在。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待在大城市的原因。我喜欢大城市。无论是四通八达的地铁与公交,还是令人恼火的高峰堵车,都足以成为我爱上这里的理由,更不用说红色的电话亭与经典的双层巴士了。
我住在东伦敦,Whitechapel,著名的开膛手杰克,现在已然成为穆斯林的聚集地。与市中心的心理落差很大,当我下了学校接我的巴士,在学姐的带领下一路走到房间,我发现它的大小,与我家里的书房一样。
从此以后要在这里度过一年了?
我还是不敢相信。学姐说要留我一个人呆一会,于是门被关上了,整个世界安静了,安静地耳鸣。
不知道是什么心情,但我很快就出门着手办brp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在伦敦只认识两个人,都是高中一起过来的同学,剩下还有几个还没来,一到晚上,感觉到一股谜之孤独感,想着室友我还一个没有见过,突然听到门外聊天的声音,于是推门出去看。
似乎其中三个刚好碰见了,在做自我介绍,于是我加入了,越来越多人听到声音打开门,于是我们7个就全齐了。
我很喜欢夏天,无论是上海,还是伦敦。但是,无论如何,伦敦的夏天还是有一丝上海的气息。今天考完试和小伙伴坐在图书馆闲谈,突然下起阵雨来,一阵闷热,潮湿,恰如上海的黄梅天。然而,下过雨之后又马上出太阳,伦敦的天气也真是神奇啊。
昨天晚上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发现外面下过雨了,空气中隐隐透着雨后特有的味道,像是青草与水珠结合在一起的味道。也是夏天独有的。
抱着书,站在伦敦十二点的夜晚里,路过学校中央的墓地深吸一口气。很想站在墓地里,看着那些被雨打湿的青石板,闻着那股气味,我可以沉醉到黎明破晓。这似乎就是我一直在追寻的,苦苦追寻了七年,从上海到伦敦,努力地想抓住,却永远也抓不住的,东西。像是没有形状,我总是试图伸手去抓,却发现它不见了,但没到有一些特定的场景出现的时候,它又出现了。
但我没有时间沉醉到黎明,一路走回宿舍,给在夜色中矗立的,学校给我们考试加油的旗杆拍了张照片——我之前从没想过要拍下它们,只是昨晚突然觉得,我该永远留住这美好的一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对夏天的情有独钟。2010年的夏天是我喜欢上吸血鬼的第一年。这之前我从没想过,对吸血鬼的喜爱,可以给我带来那么多不同的感受。我从未后悔过。
我仍然记得那年夏天,窝在被窝里看吸血鬼小说,窗外是闷热的,黄梅天的味道。尽管现在看来那些小说都很幼稚,我喜欢看的也只是夜访吸血鬼和德古拉而已,但是我仍然忘不了,时不时也会重新读一会这些文学垃圾。
也许是因为对吸血鬼的情有独钟吧。在那以后,对夏天也爱的一发不可收拾。
离开上海去伦敦的那天,夏天刚过去,台风肆意地把上海周围的城市吹了个遍。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台风。没有影响到上海,我的航班顺利起飞了。
12小时的奔波,我在飞机上惴惴不安地难以入睡,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又希望早点见到我喜欢了七年的伦敦。
所以当我在希思罗机场,一个人拖着合计46+kg的行李的时候,我觉得还像是在做梦。那些英文的指示牌,不同肤色的人种,用英语交流,不敢相信我已经到了伦敦了。
没感觉到时差,伦敦和上海的如此相像,让我感觉从没离开过上海。无论是满街的Tissot,Subway,还是Selfridges里超过一半的品牌上海也有,都从没让我感觉到过陌生感。
伦敦像是一个慈祥的老者,大度地接纳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这种海纳百川也恰好让大家都活得自在。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待在大城市的原因。我喜欢大城市。无论是四通八达的地铁与公交,还是令人恼火的高峰堵车,都足以成为我爱上这里的理由,更不用说红色的电话亭与经典的双层巴士了。
我住在东伦敦,Whitechapel,著名的开膛手杰克,现在已然成为穆斯林的聚集地。与市中心的心理落差很大,当我下了学校接我的巴士,在学姐的带领下一路走到房间,我发现它的大小,与我家里的书房一样。
从此以后要在这里度过一年了?
我还是不敢相信。学姐说要留我一个人呆一会,于是门被关上了,整个世界安静了,安静地耳鸣。
不知道是什么心情,但我很快就出门着手办brp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在伦敦只认识两个人,都是高中一起过来的同学,剩下还有几个还没来,一到晚上,感觉到一股谜之孤独感,想着室友我还一个没有见过,突然听到门外聊天的声音,于是推门出去看。
似乎其中三个刚好碰见了,在做自我介绍,于是我加入了,越来越多人听到声音打开门,于是我们7个就全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