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建成区”,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划定,要考虑自然地形、地貌、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等因素,以及城市各项用地的完整性,并尽可能与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相一致。城市近郊的一些建成地段,尽管未同市区联成一片,但同市区的联系十分密切,已成为城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可视作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在单核心城市和一城多镇有不同的反映。在单核心城市,建成区是一个实际开发建设起来的集中连片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成片开发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对一城多镇来说,建成区就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所组成。划分城市建成区可以反映一定时间阶段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形态和实际使用情况,为分析研究用地现状,合理利用建成区的土地和规划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提供基础。
补充说明城市建成区并不是指建成房屋的城市区域,而是指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完备、具备了城市居住条件的区域。划定城市建成区是为了反映一定阶段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形态和实际使用情况,为分析研究用地现状,合理利用建成区用地和筹划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提供基础。
补充说明城市建成区并不是指建成房屋的城市区域,而是指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完备、具备了城市居住条件的区域。划定城市建成区是为了反映一定阶段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形态和实际使用情况,为分析研究用地现状,合理利用建成区用地和筹划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提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