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综合中新网、中通社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5日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对註册用户要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同时,明确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僱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
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百度贴吧、天涯网络、凯迪社区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一直以来保持较高活跃度,为广大网民分享信息内容、讨论兴趣话题提供了便利。但从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受举报情况看,部分论坛社区平台存在淫秽色情、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污染网络生态,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侵害公众利益。
应建“先审后发”制度
《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僱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与此同时,《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时发现并补救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并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
网信办:不妨碍言论自由
在网站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规定》明确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註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规定》还特别提到,要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对于年轻网民青睐的网上交流方式弹幕,为维护其正常秩序,防止在弹幕环节传播违法违规信息,《规定》要求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规定》另称,对于跟帖评论的审核管理、实施巡查、应急处置等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管理,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据悉,该《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