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方便网友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同时,也成为谣言传播的温床和工具,特别是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给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不小的损害。
为给广大网民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西藏公安网安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网络编造传播发布谣言违法犯罪行为,依托网警网上公开巡查执法账号,及时澄清谣言,依法严惩造谣者和相关平台,以儆效尤,仅今年9月份以来,行政拘留2人,教育训诫1人。
查处编造“深圳队首发 11人有6人上担架”谣言人员。2017年9月10日,中国足球协会2017业余联赛拉萨城投队对深圳鹏城协和辉队1/8首回合比赛在拉萨举行。9月10日晚,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深圳队首发11人有6人上担架”的虚假信息,导致国内部分新闻综合门户网站转载该谣言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9月11日,公安机关查获造谣传谣网民杨某、李某。据杨某交代:其本人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微信好友李某所发布的虚假信息转发至《新浪微博》,后被多家媒体网站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另据李某交代:2017年9月10日,其本人虚构事实编造了“6人上担架”的谣言信息并发布至微信朋友圈。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杨某教育训诫处理;给予李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查处编造“秋分前后川藏周边将发生地震”谣言人员。9月10日,网民曾某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发布:“秋分前后,四川、西藏周边将发生6.2至7.8级左右的地震”的谣言信息。9月11日,曾某又将该谣言信息发布至“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多个网上部位,造成谣言信息大量传播。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曾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 方 提 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增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平台要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加强网络信息审核管理,对网络谣言不能放任不管,否则将面临法律惩处。
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互联网群主要自觉规范群聊行为,履行群聊内容监管职责,发现群成员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要及时提醒,直至将其踢出群聊。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类网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也做了明确规定。
为给广大网民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西藏公安网安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网络编造传播发布谣言违法犯罪行为,依托网警网上公开巡查执法账号,及时澄清谣言,依法严惩造谣者和相关平台,以儆效尤,仅今年9月份以来,行政拘留2人,教育训诫1人。
查处编造“深圳队首发 11人有6人上担架”谣言人员。2017年9月10日,中国足球协会2017业余联赛拉萨城投队对深圳鹏城协和辉队1/8首回合比赛在拉萨举行。9月10日晚,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深圳队首发11人有6人上担架”的虚假信息,导致国内部分新闻综合门户网站转载该谣言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9月11日,公安机关查获造谣传谣网民杨某、李某。据杨某交代:其本人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将微信好友李某所发布的虚假信息转发至《新浪微博》,后被多家媒体网站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另据李某交代:2017年9月10日,其本人虚构事实编造了“6人上担架”的谣言信息并发布至微信朋友圈。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杨某教育训诫处理;给予李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查处编造“秋分前后川藏周边将发生地震”谣言人员。9月10日,网民曾某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发布:“秋分前后,四川、西藏周边将发生6.2至7.8级左右的地震”的谣言信息。9月11日,曾某又将该谣言信息发布至“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多个网上部位,造成谣言信息大量传播。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曾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 方 提 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增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平台要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加强网络信息审核管理,对网络谣言不能放任不管,否则将面临法律惩处。
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互联网群主要自觉规范群聊行为,履行群聊内容监管职责,发现群成员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要及时提醒,直至将其踢出群聊。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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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类网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也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