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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短篇】To or not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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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其它的动物,到底有什么区别?』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10-08 15:47回复
    「故事的结局」
    亚瑟·柯克兰的葬礼太凉薄了,他生在了感情淡薄的家庭,注定死亡的时候甚至没有亲戚愿意给他抬着棺材板。每个人脸上都是事不关己的表情却偏偏要默念着耶稣的名字用着毫不走心的口吻祝福这个逝者早登极乐。生性孤僻的他甚至连朋友都没有几个,那边的本田菊和伊万·布拉金斯基就是其中称得上朋友的两个。他的哥哥们用着悲痛欲绝的脸肆无忌惮地讨论着晚饭吃什么,我大概可以想象就是这样的环境制造了这样的亚瑟·柯克兰,也是这样的气氛促使亚瑟·柯克兰选择死亡。
    我凑过前去和他生前唯一算得上朋友两个字的人攀谈,企图多知道一些他的信息,然而这都是无用功了,我在用力,可是物体没有沿着我的力产生距离,F乘以0只能等于0。于是我也放弃了,我停止攀谈,自顾自地用手机浏览着亚瑟·柯克兰生前最后的作品。那是一首诗,他是个喜欢诗的人,他喜欢普希金,喜欢雪莱,甚至我很多次都会产生一种他写出来的诗就是纪伯伦笔下的牧歌,或者是莎士比亚手下的戏剧。
    他把自己的人生活得像诗,或者说他本人就是一首诗,一首看起来自由随意富有情绪化实则短小而且并不精炼。我对他最好的祝福就是,希望他能流浪到充满诗的远方。世界上有两种人最可悲,一种是什么都不知道人,另一种就是什么都知道的人,而亚瑟·柯克兰显然属于后者。生前那双就差点没看透生死的绿色眼睛总是一潭死水没有波澜,大概是真的厌烦了这个花里胡哨的世界。
    我想起我的朋友王耀,他所在的国度,哦那个古老的充满东方文化的国度。他曾跟我讲过这样一首诗,名字叫做爱莲说,我也只记住了一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觉得这句来形容亚瑟·柯克兰在正确不过了,他就是这一滩淤泥里纤尘不染的高洁莲花,愿意鄙弃世俗只追寻自己的渴望,他和我不一样,和我们都不一样。我们都在追名逐利,在这个世界上起起伏伏,只是心心念念地想留下来点点滴滴的细碎剪影,我们把一生都过得庸碌无为,显然他不同,他愿意全力奋争最后抱着一腔热血而死。他是不同的,而我们都是相同的。
    历史不会铭记这个轻描淡写的小角色,我可悲地对着他最后的诗说,也许我是为他的死感到惋惜,也许是感到可笑。我们不是改变世界的人,所以只能被世界改变——偏偏和世界作对不愿被改变的你,下场注定就是这样。你是个一无所有的可悲诗人,而我只是歌舞剧前的观众,你的全力表演在我的眼里就是一场精彩但是短暂的巨幕,我无法为你赞颂什么。
    我把备忘录里你的诗通通删除,那么再见了,诗人亚瑟·柯克兰。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10-0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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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10-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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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又是这样的结局,害怕 (๑ó﹏ò๑)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10-0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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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大法好(被打)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10-0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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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来⁽⁽ଘ( ˊᵕˋ )ଓ⁾⁾
            新贴感觉也很棒啊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7-10-0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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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文风好酷啊 高举be大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10-0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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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亚瑟·柯克兰,是个伦敦人,刚刚大学毕业,目前是个设计师,虽然我更想成为个诗人。”嘿,你没看错,这就是我们相遇的开端,为我们的故事正式拉开了帷幕,一个自诩艺术浪漫的法/国人和一个自称内敛公正严谨的英/国人的故事,尽管最后不是happy end。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10-0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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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BAD END(―∀―)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10-08 19:59
                  收起回复
                    天呐好棒的样子qvq up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10-0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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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喜欢吞玻璃渣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7-10-0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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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吞玻璃渣,我爱be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7-10-09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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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be or not to be】
                          「故事的起因」
                          这是我和亚瑟·柯克兰认识的第一周,我现在唯一自豪的就是我的手艺了,我总是能变着法的做出英/国人做不出来的饭菜,我当然没有吐槽他们做饭手艺的意思。都说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必须抓住一个人的胃,我想抓住胃的这件事我做到了,至于抓住心——打住,我怕说出来真的要了这条老命的。
                          “都说伦敦文学气息重,亚瑟你就是典范啊。”我开始寻找话题,他听了我的话之后皱了皱眉头,像往常一样开始说着刻板公谨的话:“我想我和波诺弗瓦先生您还没有熟悉到用名字互相称呼彼此吧。”我真的要被这句话磨出茧子了,所幸假装听不懂,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亨利六世》,和伦敦人要么谈天气要么谈文学,这是key point,我深谙此理。
                          “哥哥也很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如我们从这里好好了解一下?”我试探地问道,虽然内心已经肯定了亚瑟·柯克兰绝对是个近乎书呆子一样的人。他犹豫地看了我一眼,表情似乎有一点怀疑,“你确定要讨论这个吗?”他的话放得很轻缓,我当然知道原因。无非就是我们法/兰/西的民族英雄圣女贞德被这位文学巨匠在《亨利六世》这部历史剧里被诋毁成了一个召唤亡灵的魔女形象。
                          “请不要在意这些,亚瑟。”我笑着喝了一口自己泡好的拿铁,“即使莎士比亚诋毁了我们高卢人的民族英雄,但是谁也无法否认他在文学上的造诣对吗?或者反过来说——”我习惯性地顿了顿,“应该说正是因为莎士比亚有了如此高的文学造诣,所以才不会因为诋毁了民族英雄而被大多人唾骂。亲爱的亚瑟,这更像是等价交换不是吗?如果他没有写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奥赛罗、那两对没能在一起反而殉情的小两口,相信我,他诋毁民族英雄的做法一定会被抨击。”我随手拿起一块闪电泡芙放在嘴里,一股香草味贯彻了味蕾,我继续解释,“你瞧这世界不就是这样吗?只要你的功大于过,那么你的过就可以被他人原谅,甚至用‘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所包庇。我说的没错吧?打一个你不愿意听的比喻,英王亨利八世留给后人的故事多半是和他六个老婆的恩怨情仇,可是他如果没有他创立正规海军、制造新型战舰、训练大批水手,那海上霸主怎么会有坚实的基础呢?”我笑着喝光了最后一口拿铁。
                          我估计他是被我一通说辞给惊呆了,脸上分明地写着“不可能吧你一个法/国人怎么能对英/国的事侃侃而谈”,“你可能是个假的法/国人”等等诸如此类的表情。我继续补充着,“说道贞德,哥哥我的初恋,她也叫贞德,不过她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而且乐观向上的女孩,哦,就像是勃朗特家三小姐笔下的‘简·爱’一样。”
                          这显然引起了他的兴趣,我终于从他那副“高处不胜寒”的眼睛里看到其它情绪。“初恋?像简·爱?”他有些意外地打量着我,喂喂喂,你居然是因为我提起初恋才这么正视地看待我啊。“是初恋,她凑巧也叫贞德,更凑巧的是也在十九岁死了。”我默默地给自己点了个赞,怎么哥哥我的手艺这么棒呢,再这样快把给这个伦敦小伙子准备的闪电泡芙吃完了。
                          他讶异了一下,这是向来古板严肃的第一显露出比较大的情绪波动。“很抱歉,我是提到了您的伤心事吗?”他注意着措辞,似乎很小心翼翼,我不禁笑出声,“这都是十二年零一百五十九天的事了,都多长时间了,哪还有什么伤心不伤心的,哥哥我都忘得差不多了。”我耸耸肩,表示自己不在意这点过去的事。
                          他一脸不相信地瞅着我,好像在盘算着什么,我的耶路撒冷啊麻烦您老人家不要在这样和我打哑迷了,破解伦敦人的心理模式比破解哥德巴赫的猜想还要难。我都把我的事说出来他怎么还跟防贼一样防着我呢,我做人居然这么失败?我不知道是我做人失败,还是伦敦人思维方式清奇。“我们要不要继续把话题拉回到读书?”我想把偏颇的话题引回来。
                          他终于吃了第一口闪电泡芙,哦,是粉色草莓味的,我默默记下来。“刚才您提到勃朗特三姐妹,您也喜欢她们三个吗?”他吞下泡芙,整个人有了放松的趋势。“是的,哥哥我对这三个才女的书很喜欢,可能勃朗特家族祖上积德或者上帝心情好扔给了他家一片七彩祥云搞得家族基因好,三姐妹都是文学上的璀璨钻石,都留下了值得观看的珍珠。”我拿捏着措辞,和英国人多谈文学果然是正确的做法。
                          “但是,”他盯了我一眼,“我并不是很喜欢简·爱的故事,恕我直言,我觉得故事的巧合性太强了,强地像是刻意安排——”他偷偷地看了我一眼,发现我没什么表情的变化,而我也摆出洗耳恭听的姿势,“虽然我很喜欢简·爱对于自己自尊的高度维护和对于爱情的平等追求。”他似乎打开了话匣子,“我并不喜欢那样夸张的表达方式,好像在唱戏一样,有点做作的意味,尤其是全书最经典的桥段,两个人互相试探的那部分,哦,看起来简直有点愚蠢。”他自顾自地说完,嗓子有点干哑,喝了一口红茶。
                          这回讶异的人是我了,我从未想过一个看起来非常古板的伦敦人居然能侃侃而谈,文学当真比哥哥我的魅力还大?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7-10-1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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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讶异的人是我了,我从未想过一个看起来非常古板的伦敦人居然能侃侃而谈,文学当真比哥哥我的魅力还大?他看出了我的惊讶,迅速拘谨起来,“哦,很抱歉,我说了这样有些过分的话,请您别在意。”我摇摇头,随手用发带把头发扎起来,“并不是哦。”我弯弯嘴角,“原来你也会这么健谈呢。”
                            他显然是有点尴尬地低了头,我知道又到了我的独角戏时刻。“知道吗亚瑟,我也认识一个伦敦人,他和你一样大,也都姓柯克兰,同样爱红茶如命。不过完全不同的是——”我上下打量了一下亚瑟,“他是个健谈的伦敦人,非常有活力,完全不像大多数那样伦敦人沉闷。”他略带疑问的目光看了看我,“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事,就像所有人给伦敦人的定义都是不爱说话,不擅长交流又孤独的,可是我们伦敦人也有很幽默很热情的。”
                            “嗯嗯,这点哥哥我认同你,不过你算是精确无误地符合了伦敦人应有的全部模样。”我无奈地这么摊了摊手,他露出思考的模样,犹犹豫豫地开口,“您方便告诉我他的名字吗?他也是你过去的病人?健谈的人来咨询心理什么的......”我清楚地看见他的手指攥紧衣角,无所谓地撇撇嘴,“他叫奥利弗·柯克兰,是个阳光想上的好青年。不过他的家庭是重组的,父母离婚后母亲嫁给美/国人又生了一对双胞胎,他没问题了,他同母异父的弟弟,那对双胞胎里小一点的那个——艾伦·F·琼斯,是个非常有天赋的话剧演员。”他被这件事吸引住了。
                            “艾伦很有天赋,所以换回来的就是入戏太深不能自拔,两年前我刚见到他的时候他在演一个疯子,我不知道该赞颂他还是可怜他,他真的成了一个精神失常的疯子,不过还好治愈了。”嗯,我说得倒是气定神闲的,想当初这里差点被艾伦砸个稀巴烂。“如果可以的话你们可以认识一下哦。”他明显被我的提议给惊到了,不可思议地发出疑问,“我不想......”我打断他的话,“亲爱的,知道为什么忧郁症患者总是想不开吗?”我没有等他的回答,自顾自地解释,“因为他们总是有着自己的小天地,不愿意尝试去接触新事物,闭关锁国注定了要贫困潦倒。”
                            “你应该庆幸你自己是轻微的忧郁症。”我说完最后一句,斜眼看着他,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双绿眼睛几乎幽幽地盯着我,我觉得我的后背有恶魔在抚摸,喂喂喂,我说什么了至于这么苦大仇深跟卡西莫多一样吗?随后他轻笑了一下,因为身体有些孱弱的原因甚至被自己的笑搞得一阵咳嗽,甚至笑出了眼泪,他摘下眼镜拂去眼睛下的泪珠,笑容里很明显带着嘲讽的语气,“为什么你一副什么都了解的模样?你刚才的模样真的像是唐吉诃德。”我真是法式懵逼,你这变脸速度比契诃夫的变色龙还快啊。
                            “我很想死,很想很想死,”他那么淡定地说着,仿佛是上帝看着众生有始有终的死亡一样漠然,我差点在他身上看到了圣洁的光辉,“只不过我相比于‘想死’更‘怕死’,什么时候‘想死’>‘怕死’,那么就到了我生命的终结。”他说得那叫一个云淡风轻啊,老哥,啊不小弟,您想死可以我不拦着,别让我摊事行吗?你要是真死了我估摸着警察也会找我,我虽然不担心你的死活,但我在乎我的声誉你死了会影响我的。抱着这样的心态,我果断地放弃在这方面和他在这方面有过多的沟通,当着他的面给奥利弗打了个电话。
                            “嘿小奥利弗,”电话接通后我先开口,“有时间带着你老弟来,我这有个新病人,需要你们的救助。”我看了一眼他,话筒对面欣然答道,“好啊,不过可能要晚一点,艾伦还在排练,这次要演哈姆雷特。”我像是获得了免死金牌一样开始歌功颂德话剧组的伟大,演了这么个人物可比演疯子强多了,“那么哥哥会准备好红茶等你们。”他看了看我,我在他眼里读出了些许的期待,哦这还有救,药不能停总是可以死马当活马医的。
                            当奥利弗和艾伦来的时候我和亚瑟的沟通几乎接近尾声,我们不知不觉聊了两个小时。亲爱的你能想象吗,那个沉默寡言的伦敦人在谈到书的时候就差在背后插让一对翅膀就能自由飞翔了,完全没有忧郁症患者该有的模样。好吧,你不想死对我来说不是坏事,我开始滑稽可笑地自我催眠。“弗朗西斯?”奥利弗熟悉的声音传来,随后是敲门声,我去开门,奥利弗和艾伦两张熟悉的脸映入我的视线。
                            奥利弗明显比他开朗得多,确认了房间只有我们四个人之后大大方方地向他伸出手,“我叫奥利弗·柯克兰,是伦敦人,兴趣是读书想做个专业研究莎翁的。这个是我的弟弟,艾伦·F·琼斯,是个英美混血,他现在是话剧演员。”奥利弗利落干脆地介绍,同时向亚瑟眨眨眼,示意他也介绍一下,他犹豫了一下,握住奥利弗的手,“亚瑟·柯克兰,伦敦人,同样喜欢莎翁,是个设计师。”你还真是惜字如金啊我在心里这么说。
                            那边的艾伦自己还在小声嘀嘀咕咕地背着什么,他有些好奇地看了看艾伦手里被圈画重点搞得五颜六色的小本子,带着犹豫不定地态度,“这段台词是经典台词,我指的是,这段不需要过多时间来记住吧?”您直接说这段台词不用背就能记住行吗?我内心飘过无数英/国红茶。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7-10-1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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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7-10-1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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