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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图书漂流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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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漂流规则(新版):
1, 漂流图书和纸制漂流单都印有稷下书吧专用印章或印章贴。
2, 首漂图书由稷下书吧发出,新书按定价(二手图书按议价)收取漂流保证金。
3, 漂友阅读后可将图书转漂,按定价或议价收取受漂人的漂流保证金。纸制漂流单由转漂人如实填写后交予受漂人。
4, 稷下书吧放漂图书编号为A,个人放漂图书编号为B。个人图书经过稷下书吧登记、盖章认证、签发漂流单后方可参与共享图书漂流。认证费用为1元/本。个人图书的漂流保证金由起漂人自行设定。
5, 个人图书可以折价1-5元,充抵一本图书的漂流保证金。制单时需按实际缴付的金额填写漂流保证金。
6, 稷下书吧没有上架的图书,可以申请订购,到货制单后再进行共享图书漂流。
7, 异地的共享图书漂流,放漂时由稷下书吧支付邮费,收漂时由申请人支付邮费。
8, 收漂时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共享图书至少经过一次漂流;共享图书在漂期不少于30天;收漂申请人与起漂人不为同一人。
9, 每张图书漂流单有效期为180天。漂流单过期后拒绝对漂流图书进行收漂,但图书可以按照个人图书进行认证,重新申领B类图书漂流单。
10,A类图书按漂流保证金收漂,B类图书按议价收漂。不满足收漂条件或破损严重的图书,稷下书吧有权拒绝收漂。
11,共享图书漂流长期有效,在漂图书由稷下书吧担保收漂。最终解释权归稷下书吧所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10-26 10: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