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获得此项救助:
1。临床诊断患有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
2。年龄为0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的城乡患病儿童。
3。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
4.2016以来在项目定点医院因上述6类先天性畸形疾病,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含3000元)。
该项目对2016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目前未进行治疗的患儿,可以采取先到定点医院自费治疗、后申请救助的程序进行救助。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0000元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