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18 批博士服务团服务锻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和服务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计划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
体、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省市选派418 名
博士服务团成员赴西部等地区服务锻炼( 名额分配见附件
1) 。其中,派往内蒙古自治区21 名、江西省23 名、广西壮族
自治区25 名、海南省8 名、重庆市12 名、四川省23 名、贵州省
22 名、云南省38 名、西藏自治区35 名、陕西省20 名、甘肃省
26 名、青海省28 名、宁夏回族自治区28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47 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8 名和吉林省延边州6 名、湖北
省恩施州6 名、湖南省湘西州6 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6
名。
服务锻炼时间为1—2 年。1 年期, 从2017 年10 月至
2018 年10 月;2 年期,从2017 年10 月至2019 年10 月。
二、选派要求
根据西部等地区需求,重点选派经济、金融、建设规划、医
疗卫生、文化旅游、信息、农业、教育、水利等方面的优秀专业
技术人才。
各选派单位要严格把关,根据选派标准,研究确定推荐人
选。各接收单位根据审核后的名单,在与选派单位充分沟通
的基础上,研究安排服务锻炼岗位。
三、有关工作安排
请各选派单位于9 月8 日前将《第18 批博士服务团成员
推荐表》( 附件2,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各接收单位于9
月20 日前将岗位安排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10 月中旬,中
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将组织行前培训,然后正式到岗工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认真贯彻《博士服务
团工作管理办法》( 组通字也2015页9 号) ,落实好人员选派、接
收、管理等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宣传优秀典型,营造良好
环境,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
智慧和力量。
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和服务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计划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
体、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省市选派418 名
博士服务团成员赴西部等地区服务锻炼( 名额分配见附件
1) 。其中,派往内蒙古自治区21 名、江西省23 名、广西壮族
自治区25 名、海南省8 名、重庆市12 名、四川省23 名、贵州省
22 名、云南省38 名、西藏自治区35 名、陕西省20 名、甘肃省
26 名、青海省28 名、宁夏回族自治区28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47 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8 名和吉林省延边州6 名、湖北
省恩施州6 名、湖南省湘西州6 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6
名。
服务锻炼时间为1—2 年。1 年期, 从2017 年10 月至
2018 年10 月;2 年期,从2017 年10 月至2019 年10 月。
二、选派要求
根据西部等地区需求,重点选派经济、金融、建设规划、医
疗卫生、文化旅游、信息、农业、教育、水利等方面的优秀专业
技术人才。
各选派单位要严格把关,根据选派标准,研究确定推荐人
选。各接收单位根据审核后的名单,在与选派单位充分沟通
的基础上,研究安排服务锻炼岗位。
三、有关工作安排
请各选派单位于9 月8 日前将《第18 批博士服务团成员
推荐表》( 附件2,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各接收单位于9
月20 日前将岗位安排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10 月中旬,中
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将组织行前培训,然后正式到岗工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认真贯彻《博士服务
团工作管理办法》( 组通字也2015页9 号) ,落实好人员选派、接
收、管理等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宣传优秀典型,营造良好
环境,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
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