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一起涉案金额仅2万元的公益捐赠纠纷案件,成为去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司法机构受理的首例涉及公益捐赠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案件由安吉县人民法院受理。据了解,此案源于今年5月31日,媒体曾报道“安吉县农商银行与团县委、安吉县生态公益协会、安吉环保公益协会合作成立了绿色公益金,践行‘积分公益’。”报道显示,安吉县农商银行作为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点,开辟了以丰收卡持卡人积分兑换为公益捐赠资金的新通道。该行首期捐赠200万积分,作为活动前期投入。同时建立了积分捐赠公益平台,鼓励全体员工和该行丰收卡持卡客户将丰收卡的积分进行捐赠。每捐赠100积分,即捐助公益项目1元建设资金,捐赠资金将直接注入到绿色公益金,用于安吉县生态公益协会、安吉县环保公益协会开展的相关环保公益活动中。
根据报道内容看,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为何合作各方会闹上法庭?记者进行了调查。
安吉环保公益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受安吉农商银行主动约请,安吉环保公益协会代表参加了5月31日举行的“绿色公益基金”捐赠仪式暨“积分公益”活动启动仪式。但此后,安吉县农商银行就没有再提及兑现捐赠资金的事宜。“我们协会多次联系农商行相关负责人,提出兑现捐款,但对方表示此款项已用于向学校捐书。”安吉环保公益协会王会长告诉记者,根据银行当时的承诺,200万积分即2万元捐款。在与银行沟通10多次未果,直到本月初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后,协会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对此,安吉县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周先生则表示,银行的团委组织已经将2万元捐助金直接定向捐给了5所学校,只是在操作环节上,捐助金没有通过安吉环保公益协会。对于后续捐赠没有兑现的原因,周先生表示,安吉环保公益协会未按合作约定出台“公益基金管理办法”,银行方面认为捐助资金缺少监管保障。此外,“积分公益”活动还在推动过程中,双方就出现了纠纷,也导致了项目的停滞。
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浙江六和律师事务律师陈洵熙说,做公益也要依法按程序才能把事情办好,这件事如果按程序先签协议,就会非常明确,这2万元公益基金到底该怎么捐如何用,也就避免了后面的纠纷。省慈善联合总会行业监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浙江受理的首例公益捐赠纠纷诉讼案。我省慈善事业真正走上法制化道路,将对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