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4日晚上8点40分左右;本人及家人在(某)品牌店购买一只苹果8(64g)手机。因店内店长及分期付款驻店员合伙欺诈、诱导消费者使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手机(店内售价5888元;使用分期付款方式售价5688元可便宜200元。因为说无利息,只是推广活动便宜,我们就相信了,办理了分期付款。期间没有合同,只有一张纸,我们填了住址/工作地址/自己家人盆友的联系电话;其他都是分期付款驻店员填的,填好也没给我们看,因为刚刚办好的分期付款公众号也看不出应付账款,只说每月付款,要第三个月才可以提前还,首付1500元。贷款4188元 )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我们就打开了分期付款公众号查看了金额,发现只是显示每月还款406元没有显示还款总额4188元。我们就算了一下如果是还10个月还款金额就少了,还款11个月就超了。发现不对,我们就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还帮我们打开了分期付款公众号的贷款详情,显示每月还款406元还18个月。我们看到这真是下了一大跳,要多花3千多。消协工作人员让我们写了投诉单就马上出发帮我们去处理了分期付款的问题(消协在场,分期付款驻店员才交代要在15天内付款才能不用利息和4号晚上说的不同,真是惊险啊!)没有消协的帮助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在此真心感谢消协的帮助!看到此消息的潜在消费者们一定要了解、理解分期付款后;警惕办理手续、办全手续。防止遇到这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