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以100万的价格请产品设计者设计了产品,然后进行生产。假设在不含设计费的情况下,每个产品原材料、设备折旧等成本是40元,工人的工资成本是10元,商品的售价是100元。产品设计者创造的价值应该怎么计算?
一般会认为,设计费用应该平摊在商品中(跟设备折旧是相同算法),商品生产数量越大,设计费被越摊薄,最终商品的价值增值是全部源于工人的。
我更倾向于:如果商品能被大量成功销售,说明产品设计水平高超(也许还有营销手段等因素,是另外的复杂劳动,暂不考虑),普通工人的工作只是保障产品的制造能到达设计要求,不会带来额外的增值。制造商实际上是用低成本购买了好设计,从而赚取了高额的价值增值。
一般会认为,设计费用应该平摊在商品中(跟设备折旧是相同算法),商品生产数量越大,设计费被越摊薄,最终商品的价值增值是全部源于工人的。
我更倾向于:如果商品能被大量成功销售,说明产品设计水平高超(也许还有营销手段等因素,是另外的复杂劳动,暂不考虑),普通工人的工作只是保障产品的制造能到达设计要求,不会带来额外的增值。制造商实际上是用低成本购买了好设计,从而赚取了高额的价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