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进优秀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6名(其中小学教师210名、初中教师36名)。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身心健康。
(二)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
毕业生: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
在职人员: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前,具有三年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
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1、小学教师岗位
(1)学历:①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在职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业要求:英语、音乐、体育和美术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
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应与本人高校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相符。
(1)学历:①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在职人员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教师资格证: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业要求:英语、体育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4、招聘范围未明确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的岗位,符合该学科的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条件的均可报考。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人员;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身心健康。
(二)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
毕业生: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
在职人员: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前,具有三年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
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1、小学教师岗位
(1)学历:①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在职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业要求:英语、音乐、体育和美术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
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应与本人高校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相符。
(1)学历:①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在职人员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教师资格证: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业要求:英语、体育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4、招聘范围未明确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的岗位,符合该学科的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条件的均可报考。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人员;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