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网络连心桥吧 关注:556贴子:238
  • 2回复贴,共1

石桥镇沟头村原书记孙成槐非法买卖宅基地 欺骗老百姓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1年11月,在国家严格控制农村土地使用的情况下,村书记兼会计孙成槐还在变法子哄骗百姓,把庄南菜园地许诺给百姓做宅基地,这次买宅基地从东往西依次有孙成满24000元,孙传鹏24000元,孙成彦24000元,孙成清24000,孙建波26000元,孙成涛24000元,张作俭24000元,潘新城24000元,孙传福32000元,田继福16000 元,田帅帅16000元, 孙传彩24000元,孙成合24000元,田广有24000元,孙运文26000元等等,交钱的时候,村里宣传说现在买下来,三年后就能建房子,结果至今上面不批,房子盖不成,百姓的钱也退不了,这种欺骗百姓,耕地私卖为宅基地,大肆敛财违规违法行为,请上级领导明察。6年多以来,这钱到底在谁的手里,又被用于做了什么,请领导查明给村民交代。其中田继福家的16000元和孙成合家的24000元并未上交入账,后来有人举报,孙成槐才把4万元补交到石桥镇党委那里。
村民在交钱买地的时候,孙成槐承诺是建房子的用地,实际是孙成槐向石桥镇党委汇报的时候是以建养殖小区的形式卖给村民的,但是现在那块菜地上根本就没有建设任何养殖小区,那一大片地都荒在那里。请领导明察。
但是这件事被苍梧晚报的记者去实地采访过村民,在江苏新闻网上报道过。


1楼2018-03-14 17:34回复
    近年来,连云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挺纪在前,聚焦扶贫领域扎实开展重点督导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为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赣榆区塔山镇农经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曹家聪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08年11月至2010年1月,曹家聪在任塔山镇官庄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次侵吞扶贫资金132600元。曹家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30000元。
    东海县温泉镇甘汪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井瑞失职问题。2008年至2016年,李井瑞在任甘汪村支部书记期间,甘汪村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4000元、虚报农户土地面积套取农业补贴资金21761.86元、坐收坐支集体资金,李井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灌云县圩丰镇大兴村村干部非法占有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杨善富、梁军平、梁友希在分别担任大兴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期间,伙同村干部梁华、张兆军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本村扶贫公益岗位购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非法占有扶贫资金21500元。杨善富、梁军平、梁友希、梁华、张兆军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灌南县百禄镇农经站原党支部副书记王登顶套取低保补贴、粮食补贴等问题。2006年至2015年,王登顶在担任百禄镇小窑村会计、农经站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协助政府统计村土地补助工作中,虚增自家小麦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5207.24元;在协助政府统计上报群众粮食补助工作中,私自将集体土地以其儿媳等亲戚名义上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16491元;在协助政府上报村低保户工作中,私自将非本村村民(其家属的妹妹)作为本村的低保户上报,套取低保补助资金39588.6元。以上款项全部用于家庭开支。王登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楼2018-04-15 15:30
    回复
      近年来,连云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挺纪在前,聚焦扶贫领域扎实开展重点督导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为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赣榆区塔山镇农经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曹家聪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08年11月至2010年1月,曹家聪在任塔山镇官庄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次侵吞扶贫资金132600元。曹家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30000元。
      东海县温泉镇甘汪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井瑞失职问题。2008年至2016年,李井瑞在任甘汪村支部书记期间,甘汪村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4000元、虚报农户土地面积套取农业补贴资金21761.86元、坐收坐支集体资金,李井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灌云县圩丰镇大兴村村干部非法占有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杨善富、梁军平、梁友希在分别担任大兴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期间,伙同村干部梁华、张兆军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本村扶贫公益岗位购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非法占有扶贫资金21500元。杨善富、梁军平、梁友希、梁华、张兆军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灌南县百禄镇农经站原党支部副书记王登顶套取低保补贴、粮食补贴等问题。2006年至2015年,王登顶在担任百禄镇小窑村会计、农经站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协助政府统计村土地补助工作中,虚增自家小麦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5207.24元;在协助政府统计上报群众粮食补助工作中,私自将集体土地以其儿媳等亲戚名义上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16491元;在协助政府上报村低保户工作中,私自将非本村村民(其家属的妹妹)作为本村的低保户上报,套取低保补助资金39588.6元。以上款项全部用于家庭开支。王登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楼2018-04-15 15: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