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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专门吐槽吴闲云的谬论
开始
当时,鲁达问金翠莲,为什么啼啼哭哭?金翠莲就把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大体情况是:她们是东京人氏,流落在此,此间有个财主,叫做镇关西郑大官人,出了三千贯钱,娶金翠莲为二奶。金翠莲说:“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也就是说郑大官人没有给钱,却写了合同。现在,不仅把金翠莲赶了出来,而且还找她追讨三千贯钱。如果金翠莲所说的完全属实,郑大官人就是在搞合同诈骗了。鲁达不听则已,一听火冒三丈,便想去打死那郑大官人。表面上看,很英雄。实则不然。因为那金翠莲其实根本就不恨郑大官人,金翠莲也更不希望鲁达去打死郑大官人,因为金翠莲从内心深处,是渴望回到郑大官人身边去的,她渴望着继续做郑大官人的二奶。看官莫要惊讶。我们还是来看金翠莲说的原话:“......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个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金翠莲做郑大官人的二奶,还没享受到三个月,就过上了悲惨的生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是大太太。“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怎样厉害呢?厉害有三:1.赶打出来2.不容完聚3.追要钱财因此,逼迫金翠莲的人,是郑家的大娘子。金翠莲痛恨的人,是郑家的大娘子。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把金翠莲赶打出来,不容她与郑大官人完聚。这“不容完聚”,就说明金翠莲是怕大娘子的,是渴望回到郑大官人身边的,是希望能容她完聚的。金翠莲对大娘子抱有一肚子的冤屈,恨死这个**了。人家明明恨的是大老婆,而鲁达呢,他竟然跑过去,不问青红皂白,就直接把人家男人给打死了!<---分割线(tianya200.com)--->作者:吴闲云 日期:2011-03-18 20:43那么,郑大官人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郑大官人,就是卖肉的郑屠,他手下请了有十多号人做买卖,生意做的挺大的。他待人如何,书上有详细描写:鲁达恶狠狠地来到郑屠的摊位前。郑屠见是鲁提辖,慌忙出来唱喏道:“提辖恕罪。”又搬了条凳子来,“提辖请坐。”此时,郑屠还不知道鲁达是来干什么的。他的这两个动作、两句说话,都表明了他是一个很谦虚、很讲客气的商人。鲁达坐下后说,奉着经略相公钧旨,要十斤瘦肉,切做臊子,不能有半点肥的在上头。并且,必须要你亲自给我切。要谁切不是一样啊,换一个老板肯定要发火。但那郑屠是一个尽量满足客户需求的人,马上就一口答应了: “说得是,小人自切便了。”整整切了一个小时。鲁达又说,再要十斤肥肉,切做臊子,不能有半点瘦的在上头。郑屠狐疑了,瘦肉可能是要包饺子,可这肥的干什么用?但他还是再一次满足客户的需求:“小人切便了。”又选了十斤实膘肥肉,也细细的切做臊子,整弄了一早辰。连那正要买肉的主顾,也不敢拢来。以郑屠的态度来看,评他个五好商人,是没问题的。如果做生意能做到郑屠那样耐地住烦,不怕客人挑剔折腾,你准能发财。注意这句话“连那正要买肉的主顾,也不敢拢来。”说的是:连那些要来买肉的顾客们都看出来了,鲁提辖是在存心找郑屠的茬子。郑屠是个精明的商人,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当时,鲁达很想下手殴打郑屠,奶奶的,这个人怎么这么听话啊,你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我还怎么打他呢?没理由打他啊。所以,鲁达继续折腾道:“再要十斤寸金软骨,也要细细地剁做臊子,不要见些肉在上面。”这时,郑屠笑了,笑道:“却不是特地来消遣我?”俗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鲁达一直没有找到殴打郑屠的理由。因为郑屠任他折腾,就是不冒犯他。所以,鲁达等不住了,对,你说的很对,我今天就是特地来消遣你的!说完,就把两包切好的肉臊子,朝郑屠的脸上打去,就象下了一阵肉雨。到现在为止,郑屠被打的莫名其妙,因为他绝对不可能知道:鲁达究竟为什么要打他呢
鲁达看着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这是鲁达的内心表白,他终于说出了为什么要打郑屠。原来,他的意思是说:在这关西的地面上,也只有他鲁达这样的人,才可以被冠以“镇关西”的绰号。而郑屠,狗一般的人,也配叫做镇关西?鲁达服气吗?还有面子吗?老子还没称“镇关西”呢,你个杀猪卖肉的,竟敢称做“镇关西”!?这是主因。最后补一句,“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是次因,也就是借口。借口一说完就狠打,根本就不允许郑屠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不容他辩解?因为鲁达知道,欺负金翠莲的人,其实不是他,而是他的大娘子。这能让他说吗?所以必须先要封住他的口。郑屠直到被打死,也没有一丁点机会为自己辩解。鲁达打死了郑屠,真的只是表面上所谓的冲动、失手吗?不是的。而是有预谋、有计划的,他是存心要致郑屠于死地。我们来看:鲁达当时在酒桌上就想打死郑屠,被劝住了。可他回去睡了一觉之后,第二天大清早的,冲动期也过了,酒也醒了(其实昨天喝的不多),一起床就去干这件事,这就绝对不是什么冲动了。因此,只能认定为“耿耿于怀”。在经过一夜的考虑之后,鲁提辖三拳打死了镇关西:第一拳,打在鼻子上,“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鼻梁骨绝对断了,郑屠此时再也没有反抗能力了。如果说鲁达仅仅只是想教训一下郑屠,这一拳也就足够了。但还没完。接着第二拳,照着眼睛打!“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眉框骨都打裂了,把眼睛珠子也打迸出来了!这一招好毒辣!即使治好了,也是个终身残废独眼龙。这还是教训吗?显然已经不是了,这是在下毒手。怎么说是在下毒手呢?因为鲁达的第三拳又上来了,这一拳是对着太阳穴打的!太阳穴是最致命的地方,打他的太阳穴,就是要他的命!如果不是下毒手,又怎么会往死里打。“只见郑屠挺在地下,口里只有出的气,没了入的气。”死了。鼻子、眼睛、太阳穴。一拳比一拳歹毒致命!三拳打完,“鲁提辖假意道:’你这厮诈死,’”假意,就是说他其实知道镇关西是要死的。鲁达与郑屠以前有没有什么仇呢?没有。往日无冤,近日无仇。那他又为什么要如此狠心地、十分利落地打死一条人命呢?看官须知,鲁达在打死郑屠的时候,一没有落实金翠莲所说是真是假;二没有给郑屠丝毫辩解的机会;三没有通过官府的裁定。就这样一上去,就把郑屠打死了。难道他们两个之间存在什么“利益冲突”吗?好象也没有,因为一个是当军官的,一个是开肉铺的,并不存在竞争关系。于是,就有人说鲁达“很傻很莽撞”;又有人说鲁达这是“见义勇为”。都似是而非。因为书中多次描写鲁达其实很精细;也多次描写鲁达经常性轻视、殴打其他弱者,怎么偏偏只帮金翠莲呢?<---分割线(tianya200.com)--->作者:吴闲云 日期:2011-03-19 21:31在下斗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认为鲁达并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是他与郑屠之间,一定存在很严重的利益冲突。那是什么利益呢?那就是:女人。只有女人,才能导致这两个不同行业不相干的男人构成激烈的冲突。鲁达逃跑的时候说:“洒家须吃官司,又没人送饭。”这“没人送饭”,就说明他还没有老婆,即使混成军官了,也没混到个女人。而那个郑屠呢,在鲁达眼里“狗一般的人”,却混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要吃有吃,要日有日,过得滋润的很啦。你说,鲁达的心理能平衡吗?鲁达是一个雄性激素过盛的男人。而金翠莲呢,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她是属于特别会媚的那种女人。当鲁达这样的男人,遇到金翠莲这样的女人,荷尔蒙就开始发酵了,鲁达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并且把钱都拿出来,交给她,叫她先走。经过就是这样的,鲁达看上了金翠莲,也可以说是被金翠莲媚住了。然后,鲁达就痛下杀手,打死了她的男人,两个人一走了之,私奔远乡,岂不美哉。看官以为我在说胡话。呵呵我们还是来看看鲁达的逃跑路线吧,“行过了几处州府......一迷地行了半月之上,在路却走到代州雁门县。”鲁达为什么要从渭州――行半月――过几处州府――到代州.雁门县?他若要想亡命天涯,流浪江湖,其实是有千万条路可以选择的啊,为什么他不去别的地方,而偏偏要来到“雁门县”这么个具体的县城目的地呢?茫茫人海漫漫路,你别说这是巧合。我告诉你,这是因为:在鲁达的庇护之下,金翠莲雇下了一辆车子,已经先他之前,早来到了代州的雁门县!金翠莲,就在这里。而鲁达,一打死镇关西,随后就赶来了。两个人终于走到一起。欲知后事如何,却听下回分解
首先,郑屠待人好的证据本身就牵强,吴闲云自己也抄了(郑屠见是鲁提辖)这句话,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郑屠欺软怕硬,专在百姓面前放刁,而且在那个男权强的时代,如果是大老婆把金翠莲赶出来,那郑屠难道请不回来?而是追着他要债?理解不能吴大师的思维,而且鲁达喜欢金翠莲的理由是前面我都懒得摘抄的(呵呵,古代妇女的小脚,属于身体的敏感部位,是不能随便看的哟)额,对此我表示确实是敏感部位,但是不能摸是真,但不能看是什么鬼,如果不能看的话,不如直接用布包主脚算了,还穿什么鞋?


IP属地:广西1楼2018-05-05 18:48回复
    鲁达三拳打死镇关西后,就立马跑到雁门县来寻金翠莲。别告诉我这是巧合,还是看看原文吧:鲁达逃跑后,“一迷地行了半月之上,在路却走到代州雁门县。”遇到金翠莲老爹时,是:“因此上在逃,一到处撞了四五十日。”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鲁达用了半个月的时间逃到雁门县,约一个半月的时候,见到老金的。也就是说,鲁达逃到雁门县后,他就不再往别处跑了,他就一直呆在这个地方,呆了将近有一个月的时间,哪也没去,直到遇见老金。现在该明白了吧,鲁达尾随而来的动机目的,就不需要我细说了吧。终于遇到了老金。
    可是原著说了(鲁达又道:“老儿,你来,洒家与你些盘缠。明日便回东京去,如何?”父子两个告道:“若是能勾得回乡去时,便是重生父母,再长爷娘。只是店主人家如何肯放?郑大官人须着落他要钱。”)也就是说,鲁根本不知道老金在雁门县,又怎么有会那么多乱七八糟的逻辑?


    IP属地:广西2楼2018-05-05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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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怎么没人·


      IP属地:广西3楼2018-05-06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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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很好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5-06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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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lz会更其他的吗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5-06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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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再更


            IP属地:广西6楼2018-05-10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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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智深为何不肯落草为寇?鲁智深被支走了,投东京大相国寺而去。除了衣服、武器,怀里仅揣着长老赠给他的十两银子(合人民币3000元)。很寒酸。半路上,鲁智深又遇到了往日在江湖上练摊卖药的李忠。此时的李忠,已经当上了桃花山强盗的老大,财源广进。李忠骑在高头大马上,看到了那秃驴。呀,原来是鲁提辖,这个人,混得好差好差!李忠忘不了以前鲁提辖那不屑的眼神,忘不了他曾说自己是个不爽利的人,也更忘不了他把银子丢还给自己时的那个经典动作。定要“羞那厮一番”!李忠发自内心的说。但面子上,还是下了马来,扶住鲁智深道:“哥哥缘何做了和尚?”李忠现在已经发财了。所以一定要鲁智深到他山上去住几天,参观他的山寨,并且要鲁智深也留下来一起当强盗。鲁智深坚决要走。毕竟,当强盗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是一件很丑的事。这个大概是主要原因吧。不过,我却从书中发现:鲁智深并不认为当强盗很丑。因为他说:“俺如今既出了家,如何肯落草?”落草:落,就是扔弃、抛落的意思;草,指草莽山林没人的地方。落草就是当强盗的意思,就像被社会倒掉的垃圾一样,抛落在荒郊野外的杂草丛中。很没面子很伤自尊的。所以,一般都不肯轻易落草为寇。鲁智深说,因为他既然已经当了和尚,所以就不能再当强盗了。很显然,这并没有逻辑关系。当了和尚,同样还能当强盗,完全可以。事实上,鲁智深的话,仅为托词,原文如下:住了几日,鲁智深见李忠、周通不是个慷慨之人,作事a吝,只要下山。两个苦留,那里肯住。只推道:“俺如今既出了家,如何肯落草。”原来,鲁智深不肯落草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已出家,而是因为“李忠、周通不是个慷慨之人,作事a吝”。因为他们太小气了,所以鲁智深不肯与他们为伍,一定要下山。反过来说,如果他们对鲁智深非常大方,鲁智深就有可能留下来当强盗了。当强盗是很牛的。那么,李忠、周通究竟怎么不慷慨,怎么a吝了?那就要看鲁智深住的这几日,李忠、周通究竟是如何对待他的。原文上写道:“李忠、周通椎牛宰马,安排筵席,管待了数日。”这几天吃的,没话说。对于这个做了和尚自称“饿得干瘪了”、“熬的清水流”的人而言,已经是非常够意思的了。那鲁智深干吗还要说他们小气呢?原来是面子!你看,那李忠苦留鲁智深当强盗,却又不把老大第一把交椅的位子让出来,送给鲁智深!那么,鲁智深来了,究竟该算老几呢?是当老二?还是当老三?还是仅仅只当个小喽罗?李忠可没有说让鲁智深来当老大,李忠只是留他当个强盗。这个意思就是说:姓鲁的,你混的这么栽,看在以前的面子上,收你在我手下当个小弟,你跟着我混吧。鲁智深还有面子吗?我鲁智深怎么能跟在你李忠手下混呢?当和尚,被排来挤去的,现在当强盗,还是被排来挤去的,不能当老大,还不如到大相国寺去,“讨个职事僧做”,至少也是个僧官。所以,鲁智深只好推脱道:“俺如今既出了家,如何肯落草?”<---分割线(tianya200.com)--->作者:吴闲云 日期:2011-03-20 23:10鲁智深执意要走。李忠越发轻视他了,好吧,既然你要走,我还是送点路费给你,我明天下山,捉个路人,不管多少,都送给你当路费。次日,李忠安排筵席,摆了一桌子的金银酒器,招待鲁智深。姓鲁的,你看我吃的用的,什么档次?再看看你,又是什么档次?金银,我有的是,我摆在你的面前,就是不送给你!我要你自己打自己嘴巴,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当了和尚就不当强盗!不信你不是个贼心。李忠只安排了两个小喽罗陪着鲁智深。然后,就带着全部人马下山打劫去了。鲁智深气呀,你现存的放着许多金银,却不送与俺,直等他去打劫得别人的送与洒家。越想越气,你不给,我就自己抢!跳起来,两拳打翻两个小喽罗, “取出包里打开,没要紧的都撇了。只拿了桌上金银酒器,都踏匾了,拴在包里。”抢了金银酒器之后,从后山逃走。四周都没有路,只有前山有路,为什么不走前山?不敢。怕遇到李忠了。鲁智深寻思:“洒家从前山去时,一定吃那厮们撞见。不如就此间乱草处滚将下去。”鲁智深就先把戒刀、包裹、禅杖都从山冈上丢下去。“却把身望下只一滚,骨碌碌直滚到山脚边,”像个球一样滚了下去。然后,跳将起来,寻了包裹,跨了戒刀,拿了禅杖,拽开脚手,投东京便走。这是鲁智深第一次做贼。李忠、周通他们转来了,见鲁智深果然把金银酒器都偷了。便寻到后山,见一带草木,平平地都滚倒了。呵呵呵,不错,不错:“这秃驴倒是个老贼!这般险峻山冈,从这里滚了下去。”
              原著一句话解决一篇文章:智深道:“酒家当初离五台山时,到一个桃花村投宿,好生打了那撮乌一顿。那厮为认得酒家,倒请上山去吃了一日酒,结识酒家为兄,便留俺做个寨主。俺见这厮们悭吝,被俺偷了若干金银酒器撒开他。如今来求救,且放那小喽罗上关来,看他说甚么。”


              IP属地:广西9楼2018-05-1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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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闲云这个阴谋论,还不如鲍鹏山的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5-1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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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好笑,可当饭后点心


                  11楼2018-05-11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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