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埋管钻孔、下管及外线安装
1.1地埋管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埋管区域的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1.2工艺流程平整地面 →竖孔定位→安装钻井设备→ 挖泥桨槽 → 钻井 → 打压、下管 → 回填、打压 → 水平开槽→水平管联接→ 打压→ 回填
1.3钻井施工
1.3.1施工前应了解埋管场地内已有地下管线、其他地下构筑物的功能及其准确位置,并应进行地面清理,铲除地面杂草、杂物,平整地面。
1.3.2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孔距的放线定位、并安装钻机。
1.3.3钻机安装之后,各机组长必须进行安全等项目的检查,确认安装合格后,方可开钻。
1.3.4合理选用钻进方法、钻具、钻进技术参数及工艺。
1.3.5严格按钻探规程进行作业,合理掌握进尺长度。
1.3.6桩机应准确对位,对位误差小于2.0cm,由质检员复检后方能施工。
1.3.7调平钻机,用垂直吊线法检验其主轴的垂直度,使其垂直度误差<0.5%L。
1.3.8孔径: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钻头直径,确保不小于200mm。磨损超过5mm时及时补焊,确保钻头直径达到设计桩径要求。
1.3.9各记录员认真负责地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黑色笔随施工进度情况准确、真实,字迹工整地填写现场记录。1.3.10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工作,钻孔达到设计孔深后,及时报请有关人员验收签章。
1.3.11 钻井设备安装完毕,机长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1.3.12竖立和拆卸钻架,必须在机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1.3.13严格按照钻探规程和钻探安全制度进行操作,做到安全施工。
1.4竖井下管及回填
1.4.1地埋管换热系统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并做好管材保护工作。
1.4.2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安装应在钻孔钻好且孔壁固化后立即进行。当钻孔孔壁不牢固或者存在孔洞、洞穴等导致成孔困难时,应设护壁套管。
1.4.3 地埋管换热器安装前后均应对管道进行冲洗和试压。
1.4.4下管前必须给管道灌满水,防止提钻时管子上窜,灌满水后必须用盖子盖好管头,并用胶带胶好管头。
1.4.5竖直管使用管卡将支管处于分开状态,卡子间距为2~4米。
1.4.6管子被伸开后,不许扭曲,并要求有专人看护,防止管子被车辆和其他重物压扁。
1.4.7与钻杆所连接的下管器需有一定的强度,下管器与U头的接触件需有足够的面积,避免U头因受力面积太小而压坏U头,每口井的下管器须由技术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4.8下管时,每10m左右需一个人将管道抬起,防止管道在地面上被划伤和折断,并防止管道扭曲。
1.4.9下管过程中如遇井缩径造成下管过程困难,应报告现场管理人员,以方便立即检查该管压力情况。
1.4.10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安装完毕后,应立即灌浆回填封孔。
1.4.11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灌浆回填料采用反泥浆回填。
1.4.12当室外环境温度低于0℃时,进行地埋管换热器施工应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
1.5水平沟定位放线及开挖
1.5.1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各专业设计的情况;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气象资料;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施工供水、供电等条件。
1.5.2根据图纸、先确定管道变向点、分支点和变坡点,并据此确定管路走向,在确定的点上打坐标桩,标出管沟中心及挖沟深度,沿桩用线绳拉直,撒上白灰,即为边沿线。
1.5.3根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确定管线坐标位置,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线,并会签定位放线记录,坐标及标高数据以建设单位及土建单位提供的建筑物、道路的坐标及标高为准,并以此为室外管线的施工基础。
1.5.4沟槽开挖必须在定位放线后进行。
1.5.5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按设计要求开挖、距离沟边0.8m以内,不应堆置弃土和材料。
1.5.6在回填土地段开挖沟槽或雨季施工时,可酌情加大边坡或不用支撑其它相应措施,保证沟槽不坍塌。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其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及沟槽深度等条件确定:沟槽内积水应及时排出,不允许沟槽内长时间积水。
1.5.7管道开槽底宽度不宜小于管外径0.5m,且总宽度不得小于0.7m。
1.5.8开挖沟槽时,沟底设计标高以+0.3-0.3m的原状土应予保留,禁止扰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但一般不宜挖至沟底设计标高以下,如局部超挖,需用砂土或合乎要求的原土填补并分层夯实,要求最后形成的沟槽底部平整、密实、无坚硬物质。
1.5.9当槽度为岩石时,应铲除到设计标高以下不小于0.15m,挖深部分用细砂或细土回填密实,厚度不小于0.15m;当原土为盐类时,应铺垫细砂或细土。
1.5.10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地段,其地基应进行处理可采取其它防沉降措施。
1.5.11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1.5.12当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1.5.13沟槽的开挖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
1.5.14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地段,其地基应进行处理可采取其它防沉降措施。
1.1地埋管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埋管区域的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1.2工艺流程平整地面 →竖孔定位→安装钻井设备→ 挖泥桨槽 → 钻井 → 打压、下管 → 回填、打压 → 水平开槽→水平管联接→ 打压→ 回填
1.3钻井施工
1.3.1施工前应了解埋管场地内已有地下管线、其他地下构筑物的功能及其准确位置,并应进行地面清理,铲除地面杂草、杂物,平整地面。
1.3.2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孔距的放线定位、并安装钻机。
1.3.3钻机安装之后,各机组长必须进行安全等项目的检查,确认安装合格后,方可开钻。
1.3.4合理选用钻进方法、钻具、钻进技术参数及工艺。
1.3.5严格按钻探规程进行作业,合理掌握进尺长度。
1.3.6桩机应准确对位,对位误差小于2.0cm,由质检员复检后方能施工。
1.3.7调平钻机,用垂直吊线法检验其主轴的垂直度,使其垂直度误差<0.5%L。
1.3.8孔径: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钻头直径,确保不小于200mm。磨损超过5mm时及时补焊,确保钻头直径达到设计桩径要求。
1.3.9各记录员认真负责地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黑色笔随施工进度情况准确、真实,字迹工整地填写现场记录。1.3.10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工作,钻孔达到设计孔深后,及时报请有关人员验收签章。
1.3.11 钻井设备安装完毕,机长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1.3.12竖立和拆卸钻架,必须在机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1.3.13严格按照钻探规程和钻探安全制度进行操作,做到安全施工。
1.4竖井下管及回填
1.4.1地埋管换热系统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并做好管材保护工作。
1.4.2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安装应在钻孔钻好且孔壁固化后立即进行。当钻孔孔壁不牢固或者存在孔洞、洞穴等导致成孔困难时,应设护壁套管。
1.4.3 地埋管换热器安装前后均应对管道进行冲洗和试压。
1.4.4下管前必须给管道灌满水,防止提钻时管子上窜,灌满水后必须用盖子盖好管头,并用胶带胶好管头。
1.4.5竖直管使用管卡将支管处于分开状态,卡子间距为2~4米。
1.4.6管子被伸开后,不许扭曲,并要求有专人看护,防止管子被车辆和其他重物压扁。
1.4.7与钻杆所连接的下管器需有一定的强度,下管器与U头的接触件需有足够的面积,避免U头因受力面积太小而压坏U头,每口井的下管器须由技术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4.8下管时,每10m左右需一个人将管道抬起,防止管道在地面上被划伤和折断,并防止管道扭曲。
1.4.9下管过程中如遇井缩径造成下管过程困难,应报告现场管理人员,以方便立即检查该管压力情况。
1.4.10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安装完毕后,应立即灌浆回填封孔。
1.4.11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灌浆回填料采用反泥浆回填。
1.4.12当室外环境温度低于0℃时,进行地埋管换热器施工应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
1.5水平沟定位放线及开挖
1.5.1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各专业设计的情况;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气象资料;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施工供水、供电等条件。
1.5.2根据图纸、先确定管道变向点、分支点和变坡点,并据此确定管路走向,在确定的点上打坐标桩,标出管沟中心及挖沟深度,沿桩用线绳拉直,撒上白灰,即为边沿线。
1.5.3根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确定管线坐标位置,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线,并会签定位放线记录,坐标及标高数据以建设单位及土建单位提供的建筑物、道路的坐标及标高为准,并以此为室外管线的施工基础。
1.5.4沟槽开挖必须在定位放线后进行。
1.5.5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按设计要求开挖、距离沟边0.8m以内,不应堆置弃土和材料。
1.5.6在回填土地段开挖沟槽或雨季施工时,可酌情加大边坡或不用支撑其它相应措施,保证沟槽不坍塌。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其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及沟槽深度等条件确定:沟槽内积水应及时排出,不允许沟槽内长时间积水。
1.5.7管道开槽底宽度不宜小于管外径0.5m,且总宽度不得小于0.7m。
1.5.8开挖沟槽时,沟底设计标高以+0.3-0.3m的原状土应予保留,禁止扰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但一般不宜挖至沟底设计标高以下,如局部超挖,需用砂土或合乎要求的原土填补并分层夯实,要求最后形成的沟槽底部平整、密实、无坚硬物质。
1.5.9当槽度为岩石时,应铲除到设计标高以下不小于0.15m,挖深部分用细砂或细土回填密实,厚度不小于0.15m;当原土为盐类时,应铺垫细砂或细土。
1.5.10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地段,其地基应进行处理可采取其它防沉降措施。
1.5.11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1.5.12当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1.5.13沟槽的开挖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
1.5.14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地段,其地基应进行处理可采取其它防沉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