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专业课程及学位
主干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医学。
主干课程
主要开设普通基础课、临床医学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专业课程主要有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基础、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医院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卫生统计学、卫生政策学、卫生服务评价、医患关系管理、基础医学综合、临床医学概论、旅游医学与健康、医疗事故与纠纷处理等。
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凡本科毕业生,已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①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且在校期间所修必修课程不合格门次累计不超过五门次(含五门次);
②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合格标准;英语专业毕业生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全国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标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
③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本专业以文科为主,兼收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