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小思考,近代雾霾治理是,工业先锋,英国发起的,不同于以往的“生死存亡”的生存之争,是由于很多人死于“伦敦烟雾事件”,这原则上是健康问题,无非极端了而已。地大物博的我们,时时靠风“”永“”不会达到那样的结果(不管事实如何,大家都会这样想)。
而可参照的美国,环境更多的治理依靠“法制”的代理人——律师,企业不注重环保,必然面对高昂的“人身赔偿”,荒无人烟的地区才是他们的最佳选择,还好“他们有这样的条件”。
而我们呢,能借鉴些什么,健康么,环境是大家共享的,食物也是间接共用的。
很多人呼喊的“生存权”,似乎会使我们偏离对“健康权”的关注,这个我想,即使仅我想,高压的环保治理,zf应该会有“大面积失业的预案”,毕竟职能部门应该是健全的,齐抓共管的前提是“职能分配,协同合作”,一个完整高效的手,毕竟是有长有短,各有兼顾的。
总不会都去做环保,而头痛医头。相信在“全面脱贫”的大氛围下的一次环保并不会影响一个老区的安定和繁荣。
而可参照的美国,环境更多的治理依靠“法制”的代理人——律师,企业不注重环保,必然面对高昂的“人身赔偿”,荒无人烟的地区才是他们的最佳选择,还好“他们有这样的条件”。
而我们呢,能借鉴些什么,健康么,环境是大家共享的,食物也是间接共用的。
很多人呼喊的“生存权”,似乎会使我们偏离对“健康权”的关注,这个我想,即使仅我想,高压的环保治理,zf应该会有“大面积失业的预案”,毕竟职能部门应该是健全的,齐抓共管的前提是“职能分配,协同合作”,一个完整高效的手,毕竟是有长有短,各有兼顾的。
总不会都去做环保,而头痛医头。相信在“全面脱贫”的大氛围下的一次环保并不会影响一个老区的安定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