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负债管理中心
为更好帮助债务人,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管理局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依照法律法规,帮助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减少债务人心理压力,为大多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借款进行重组分期追讨。
一、 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
管理中心负责申报债权受理、审核及清偿,债务人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必要的民事活动,主要如下:
1、 掌管了解债务人信息,(证照、印章、资产等)
2、 负责接收债务人的债务清偿和交付财产。
3、 清理银行账户以及个人使用的金融工具。
4、 制作债权清册。
5、 定制债务清偿计划。
6、 收集债权人信息,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
7、 债权人有权协助监督债务人高消费信息以及财产转移信息。
8、 上报法院债务清偿计划书。
9、 在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时,债务由管理中心冲兑,
二、 债务人员的管理
1、 如实交代债务情况、信息。
2、 配合管理中心核对债务情况、信息。
3、 提交债务人破产申请。
4、 配合管理中心制定债务清偿计划。
5、 债务人在未清偿完毕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负债。
6、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应依照计划进行还款。
7、 特殊情况需向管理局申请。
8、 个人生活消费不得超过收入的十分之二。
9、 债务人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减少或豁免债务。
10、自杀、自残以及刻意逃避债务偿还的债务人,将取消债务重组计划,并交由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