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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三侠五义》的人民性研究----包公形象的民间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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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三侠五义》的人民性研究
节选:
《三侠五义》人民性的源流------包公形象的民间传承
作者: 张越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1楼2018-09-07 15:42回复
    第一章《三侠五义》人民性的源流
    《三侠五义》是在清代说唱家石玉昆唱词的基础之上由民间文人集体润泽而来。它是侠义公案小说的代表作,自刊刻之初,就几经易版,深为广大民众所喜爱,不仅如此,《三侠五义》还受到了不少文人学者的推崇。俞越对《三侠五义》评价甚高,他在《七侠五义序》中赞其为“天地间另一种笔墨”。鲁迅也说:“至于构设事端,颇伤稚弱,而独于写草野豪杰,辄奕奕有神,间或衬以世态,杂以诙谐,亦每令莽夫分外生色。值世间饱于妖异之说,脂粉之谈,而此遂以粗豪脱略见长,于说部中露头角也。”鲁迅的评价是颇为中肯的。明清时期,包公故事己经家喻户晓,其影响力己经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据《包公遗骨记》记载,朝鲜作家赘溪英将《三侠五义》改编为《包阎罗演义》传至朝鲜,韩国朴在渊教授又把《包阎罗演义》校改后在韩国出版。同时,《三侠五义》还被传到美国、泰国等地。《三侠五义》之所以广为人民群众所喜爱,这与《三侠五义》“人民性”的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笔者欲从“人民性”入手,对这一论题进一步研究。


    2楼2018-09-0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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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四篇小说话本中,只有《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对包公的描写略为详细一些,其他三篇中的包公只是断案者或只是提到包公此人。总体而言,宋元话本中的包公是以断案者的形象出现的,虽然人物形象较为单一,却是一个明是非、通人情、接地气的好法官。这一时期的包公,是由人性走向神性的初步阶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包公的出身与历史有所出入。《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称包公 “是庐州金斗城人,姓包名拯,就是今人传说有名的包龙图相公。他后来官至龙图阁学土,所以叫做包龙图” 。金斗城即合肥的南城,是唐代新建的合肥新城,因金斗河穿城而过,故称,也用作合肥的代称。与正史不同的,只是将包公的出生地具体为“金斗城”而己。
      其次是包公的能力有所扩大,尤其是断案能力。《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就说:“那包爷自小聪明正直,做知县时,便能剖人间暖昧之情,断天下狐疑之狱。”“包爷初任,因断了这件公事,名闻天下,至今人说包龙图‘日间断人,夜间断鬼’。”更能凭借自己的智慧,解开了神谕之谜:
      包爷将速报司一篇言悟解说出来:“‘大女子,小女子’,女之子乃外孙是说外郎姓孙,分明是大孙押司、小孙押司。‘前人耕来后人饵’,饵者食也是说你白得他的老婆,享用他的家业。‘要知三更事,掇开火下水’,大孙押司死于三更时分,要知死的根由,‘掇开火下之水’。那迎儿见家长在灶厂,披发吐舌,眼中流血,此乃勒死之状; 头上套着井栏,井者水也,灶者火也。水在火下,你家灶必砌在井上。死者之尸,必在并中。‘来年二三月’,正是今日。‘句已当解此’,‘句已’两字合来,乃是个‘包’字,是说我包某今日到此为官,解其语意,与他雪冤。”
      《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决计不下的情况下,将周胜仙收监,待查明真相,对于薛孔目的改拟一一奏请。“薛孔目醒来,大惊,改拟范二郎打鬼,与人命不同,事属怪异,宜径行释放。包大尹看了,都依拟。” 可见,小说话本中包公的断案能力己经大大提高,他己经不单纯地能断疑案了,还能梦中断案、借助字谜破案,更能 “日间断人,夜间断鬼”。
      再次是包公重孝义、讲诚信的本性得以继承。历史上的包公是以孝义闻名天下的,小说话本中的包公仍然秉承了这一特点,他不仅能够体察民情、同情百姓,而且从不失信于民。《合同文字记》中,包公将违背合同的刘添祥杖脊,刘添祥的侄子刘安住宁愿替伯父挨打;包公见刘安住有孝心,特意表奏朝廷,“朝廷喜其孝心,族表孝子刘安住孝义双全,加赠陈留县尹,全刘添祥一家团圆。”体现了包公看重孝义、同情百姓的性格。《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因小民王兴帮助包公解开了神谕谜题、破了案子,“包公不失信于小民,将十两银子赏与王兴”。则表现了包公言而有信的特点。
      总之,小说话本中的包公形象,基本沿袭了历史人物包公的特点,有能力、讲原则,重孝义、讲诚信。只是,与历史上的封建官吏相比,话本中的包公更接地气、更合民心,并且断案能力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6楼2018-09-0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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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性复杂化
        正史中主要强调了包公清正廉洁、铁面无私的性格,有时候甚至六亲不认。到了元杂剧中,包公的性格开始多样化、复杂化,除了进一步渲染他的清正廉洁、铁面无私、不阿权贵等性格之外,许多剧目中开始表现包公的人情味,尤其是同情下层人民的性格。《陈州粟米》中他说:“我从来不劣方头,恰便似火上浇油,我偏和那有势力的官人每卯酉。” 面对鱼肉百姓的权豪势要,他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给以公正的处理。相对于法律,他更多的是站在人情的立场上,惩罚那些权豪势要。《包待制三勘蝴蝶梦》中,权豪势要之家、打死人不偿命的皇亲葛彪无故打死王老汉,王氏的三个儿子找葛彪说理,不料想惊了马、摔死了葛彪。按照律法,王氏三兄弟需要有一人为葛彪偿命。然而,包公并没有很关心摔死葛彪这件事,反而站在人情角度审视这例案件,当他看到王氏三兄弟以及王氏之间的牺牲精神后,便巧设计谋救了他们,并上奏朝廷,表彰王氏儿子做了中牟县宰,王氏做了贤德夫人。
        这种同情心的强化,也导致了包公形象的变化。元杂剧中的包公并不像那些满口仁义道德、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封建官员,而是一位很贴地气的平民化形象,他没有一点官架子,就像现实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一员。有时候为了早日破案,他甚至不惜以身犯险,亲身调查取证。如《包待制陈州巢米》中,包公一到陈州便微服私行,借着替王粉莲拢驴的机会,只身入虎穴,来到小衙内的接官厅,不料因言语冲突,被小衙内绑吊在槐树上;幸亏被随从衙役张千无意中碰上,才使计支开小衙内、杨金吾二人,救出了包公。微服私行的包公不仅没有被普通人认出来一一王粉莲就当他是一个普通老头,所以才敢让人拢驴,而且也没有被朝廷派下来的小衙内、杨金吾认出来,可见他的外形确实与普通百姓没有区别。而包公这种为了与民做主、不惜以身犯险的行为,也正来自于他鲜明、强烈的的同情心。
        除了同情心和平民化之外,包公也有着自身性格的矛盾性和软弱性。一方面,他既是人民权力的坚决维护者,又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面对邪恶势力、权豪势要毫不手软;另一方面,他也为自己的仕途担心,为自己的出路暨后果担忧。在经过了多年的浮沉宦海之后,包公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没有靠山、势单力薄的现状,况且己是毫矍之年,暮年衰景,也担心自己不能全身而退。《陈州粟米》中包公就说:“量老夫何足挂齿,想前朝有几个贤臣,都皆屈死,似老夫这等粗直,终非保身之道。”“我是个漏网鱼怎再敢吞钩?不如及早归山去,我则怕为官不到头,枉了也干求。”正是包公的这种矛盾性和软弱性,才塑造了一个性格多样化、复杂化的包公形象,这样的包公也更具有生活气息。
        此外,元杂剧中的包公还极具有幽默性,而这种幽默对于性格严峻的包公来说,形容为“冷幽默”更为贴切。《包待制三勘蝴蝶梦》中包公用李代桃僵之计,将偷马贼换下王三云处斩后,分明是包公吩咐王二云背出偷马贼的尸首,却故意诈称:“你怎生又打死人?”当王氏惊慌之际,包公才将真相娓娓道来。《包待制智赚生金阁》中,包公的随从张千想打店小二,却打在了包公的背上,包公顺口就说:“假似你手里拿着把刀子可怎了!”又如《包待制陈州粟米》包公与张千的打趣,严肃中透着一股冷幽默,如下所示:
        (张千背剑上)(正末骑马做听科)(张千云)自家张千的便是。我跟着这包待制大人,上五南路探访回来,如今又与了势剑金牌,往陈州巢米去。他在这后面,我可在前面,离的较远。你不知这位大人清廉正直,不爱民财,虽然钱物不要,你可吃些东西也好。他但是到的府州县道,下马升厅,那官人里老安排的东西,他看也不看。一日三顿,则吃那落解粥。你便老了吃不得,我是个后生家,我两支脚伴着四个马蹄子走,马走五十里,我也跟着走五十里,马走一百里,我也走一百里。我这一顿落解粥,走不到五里地面,早肚里饥了。我如今先在前面,到的那人家里,我则说我是跟包待制大人的,如今往陈州巢米去,我背着的是势剑金牌,先斩后闻,你快些安排下马饭我吃。肥草鸡儿,茶浑酒儿,我吃了那酒,吃了那肉,饱饱儿的了,休说五十里,我咬着牙直走二百里,则有多哩。晦!我也是个傻弟子孩儿!又不曾吃个,怎么两片口里劈溜扑刺的,猛可里包待制大人后面听见,可怎了也!(正末云)张千,你说甚么哩?(张千做怕科,云)孩儿每不曾说甚么。(正末云)是甚么肥草鸡儿?(张千云)爷,孩儿每不曾说甚么肥草鸡儿。我才则走哩,遇着个人,我问他陈州有多少路?他说道还早哩。几曾说甚么肥草鸡儿?(正末云)是甚么茶浑酒儿?(张千云)爷,孩儿每不曾说甚么茶浑酒儿。我走着哩,见一个人,问他陈州那里去?他说道线也似一条直路,你则故走。孩儿每不曾说甚么茶浑酒儿。(正末云)张千,是我老了,都差听了也。我老人家也吃不的茶饭,则吃些稀粥汤儿。如今在前头有的尽你吃,尽你用,我与你那一件仄铁的东西。(张千云)爷,可是甚么仄铁的东西?(正末云)你试猜咱。(张千云)爷说道前头有的尽你吃,尽你用,又与我一件儿厌饫的东西。敢是苦茶儿?(正末云)不是。(张千云)萝卜简子儿?(正末云)不是。(张千云)哦,敢是落解粥儿?(正末云)也不是。(张千云)爷,都不是,可是甚么?(正末云)你脊梁上背着的是甚么?(张千云)背着的是剑。(正末云)我着你吃那一口剑。(张千怕科,云)爷,孩儿则吃些落解粥儿倒好。
        说浑耍笑本是元杂剧的语言特点,但铁面无私的包公也说笑话、逗乐子,不仅令人大开眼界,也让包公这一形象凭添了几分地气。
        总之,元杂剧中的包公形象己经迥然不同于历史上的包公,他除了继承了历史人物包拯的清正廉洁、不阿权贵等主要性格之外,更增加了同情心、平民化甚至矛盾性、软弱性等因素,从而使包公这一人物的性格更加复杂化、形象更加立体化,同时也使得包公这一人物形象更加符合人民的心愿。


        9楼2018-09-0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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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明代小说中的包公
          明代以包公为主人公的公案小说主要有三部:《百家公案》《龙图公案》和《五鼠闹东京》,前二种均俗称 “包公案”。《百家公案》相传为明代安遇时编撰,全书10卷100回,每一回讲一个独立的故事,除主人公包公贯穿全书外,上下情节没有连贯性,所以有人直接称之为“有关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说集”。《龙图公案》也称《包龙图判百
          家公案》,作者佚名,该书不分回、分则,全书共10卷100则,每一则讲一个故事,前后情节也不连贯,更像是一本“案例汇编”,而不像“公案小说”。《五鼠闹东京》是一部短篇小说,全书只有七回,情节前后连贯,也不知作者为何人。三部包公小说中,以安遇时的《百家公案》最有代表性,本论文即以该书为例。
          与元杂剧中的包公形象一样,为了更好地契合人民大众的理想愿望,明代小说中的包公形象一方面继承了长期以来包公形象的主体特点一一清正廉洁、铁面无私、不阿权贵、秉公执法、多智多谋等元素,另一方面又有所发展、有所演进。大致说来,明代小说中包公形象的神幻色彩愈加浓厚。从身份上看,包公是文曲星转世,是皇帝的恩人,是阳间与阴间的仲裁者。从能力上看,他不仅能日断阳、夜断阴,还能上天入地、驱鬼还魂,可谓神通广大,神乎其神。可见,此期包公形象的基本趋势是神性愈加浓厚、人性逐渐减弱。
          1.文曲星君下界
          从出身来看,明代小说中的包公己成为文曲星君下凡,这在《百家公案》与《龙图公案》都曾多次提到。比如《百家公案》中的第四回“止狄青花园之妖”篇中,借梅花妖之口讲述包公是文曲帝君;第二十九回“判刘花园除三怪”中也说:“玉帝闻奏,与众文武议曰:‘肤观文曲星君下界,为官清正,鬼神钦仰。今下方有怪如此害民,即宜殄灭。”,更是直接借助玉帝之口,点明包公乃文曲星君。他如第五十八回“决戮五鼠闹东京”中的文曲星,第九十五回“包公花园救月蚀”借算命先生之口称包公为文曲星,第一百回“劝戒买纸钱之客”包公是天上文曲星君、降作世间庶民主宰等等。可见,明代小说中的包公己经从“人”升化为“神”。
          与文曲星君下界的身份相应,明代小说中包公的长相也变得奇怪起来。《百家公案》第一回“包待制出身源流”有对包公样貌的描述,说:“降生之日,面生三拳,目有三角,甚是丑陋”。也不知成年以后是如何变成“人样”的。
          2.神幻法器增多
          明代小说中包公的“超能力”己不仅仅体现在御赐圣物上,还体现在诸多的神魔法器上。这些法器成为包公上天入地、惩恶鬼除邪神的重要武器。如《百家公案》中第二十九回“判刘花园除三怪”中提到的赴阴床、温凉还魂枕; 第四十四回“金鲤鱼迷人之异”中的照魔镜; 第四十八回“东京判斩赵皇亲”中出现的三十般法物、圣旨牌; 第五十一回“包公智捉白猴精”中的降魔宝剑; 第五十八回“决戮五鼠闹东京”中的三十六般法物,还从世尊处借得玉面猫,又获得太乙天尊的杨柳水 ; 第七十三回“包拯断斩赵皇亲”中皇帝御赐的黄罗御书浑金牌面及松木枷八般法物 等等。
          诸多法器的出现,不仅强化了包公的权力,也大大加强了包公断案的能力,从而使包公成了一个断案超人。
          3. 阳间与阴间公平的仲裁者
          明代小说中,包公不仅继承了元杂剧中“日断阳、夜断阴”的超人能力,而且审鬼断神的故事较元杂剧增加了许多。如《百家公案》第三十一回“锁大王小儿还魂”中,包公枷锁泥神,使死者还魂,最终差人一剑去了大王之头,毁其庙宇。第三十三回“枷城煌拿捉妖精”,包公差人去城煌庙,先枷了城煌,又枷了两个夫人,并在枷梢上写道:“你为一城之主,反纵妖怪杀人,限你三日捉到,如三日无明白,定表奏朝廷,焚烧庙宇。” 第五十八回“绝戮五鼠闹东京”中,西天五只老鼠精下凡作怪,幻化成施俊、丞相、仁宗、太后、包公,造成真假难辨。于是,包公“蝶告城煌转衙”,并借助孔雀血让自己灵魂出窃,直上天堂呈告玉帝。玉帝派玉面猫收伏五鼠,又令包公还魂。第九十六回“断丘狂埋怨判官”写丘旺因不满于注禄判官,告至包公处。于是,包公派遣门下公人郑强下入阴司查明事因。他如第四十四回“金鲤鱼迷人之异”包公遣城煌通知五湖四海龙君捉拿千年鲤鱼精,第四十八回“东京判斩赵皇亲”包公令城煌放师马还魂,等等。在这些故事中,包公真正做到了上天入地、审鬼断神。
          值得一提的是,《百家公案》中包公断案的主要手法似乎是焚香祷祝。全书近三分之二的回目中,包公都是借助祷告鬼神来告破案件的。
          总之,明代小说中的包公由于出身的神化、法器的增多以及办案手法的神秘性,手中的权力和办案的能力也越来越强大,看上去似乎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大众的心理期待。然而,正是因为这些变化,反而使包公逐渐失去了现实的根基,成了一位“神话人物”。
          因而,在明代至清代中叶的五六百年的时间里,包公故事并不怎么兴盛, 甚至可以说逐渐销声不传,直到清代中叶的《三侠五义》问世。


          10楼2018-09-0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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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包公故事的文学擅变
            故事,就是由人物活动构成的一系列情节的组合。“故事”本身就是一种侧重于描述事件过程的文学体裁,在叙事文件作品中,通常是指一系列为表现人物性格和展示主题服务的、有因果联系的生活事件。因此,生活中的人物有故事,历史上的人物有故事,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更有故事。所谓“包公故事”,就是指由包公的活动构成的一系列事件。其中有真故事,也有假故事。比如包公所断“牛舌案”,因为正史中有记载,就是真故事;而民间传说、戏曲小说中的包公故事,有不少是民间艺人或下层文人想像虚构或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这些就属于假故事。但不管是真故事、还是假故事,均属于包公故事。本节拟从包公的出身故事、断案故事和故事主题三个方面,来总结探讨包公故事的传承与演变,并阐释这一传承演变的原因与作用。
            通过上一节中对包公形象的归纳总结可以看出,包公故事也是沿着 “变形改造” 或 “移花接木”、甚至是凭空的想像虚构的路子传承演变的,极少遵循历史真实。许多包公故事虽然是对以往民间流传的包公故事的继承与发展,但这些故事本身并不是包公所为,民间却将这些事件全都映射在了包公身上。胡适曾经说过:“包龙图—包拯一一也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古来有许多精巧的折狱故事,或载在史书,或流传民间,一般人不知道他们的来历,这些故事遂容易堆在一个人身上。在这些侦探式的清官之中,民间的传说不知怎样选出了宋朝的包拯来做一个箭垛,把许多奇案都射在他身上。包龙图遂成了中国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了”。包公故事就是这样经过民间的长期流传和文人的不断改造,才变得越来越生动,越来越引人入胜。


            13楼2018-09-0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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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包公断案故事的变化
              据正史记载,包公破过的案子只有“牛舌案”一件。换句话来说,后世流传的包公所破的案子,99%都不是包公干的(《百家公案》100回就是100个案子),而是后人附会到包公身上的。正如胡适先生在《<三侠五义>序》中所说:“包公的部分是因袭的居多,侠义的部分是创作居多。” “包公的部分,因为是因袭的,还有许多超于自然的‘迷信分子’,如狐狸报恩,乌盆诉冤,红衣菩萨现身,木头人魇魔,古金盆医瞎子,游仙枕示梦,阴阳镜治阴差阳错等等事,都在前二十七回里。二十八回以后,全无一句超于自然的神话。”‘
              这诸多附会到包公身上的案子,实际上也有一个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传承演变过程。《三侠五义》中包公断案的故事集中在前二十七回,这一部分多是作者对以往包公故事的继承与发展,其中有狸猫换太子、乌盆案、陈州粜米、仁宗认母、双勘钉等,而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则是对五鼠故事的推陈出新一一将原来的五只老鼠改造为以五鼠为绰号的五位义士,这是作者的独创之处。除此之外,《三侠五义》中的一些通奸杀人案、谋财害命案、拐带人口案、强抢人口案等故事也多是对以往故事的继承与发展。下面用四个经典案例来说明包公断案故事的演变。
              1.乌盆案
              “乌盆案”是一个鬼魂复仇的故事。在我国历史上,鬼魂复仇的题材自古有之。《三侠五义》中的乌盆案来源于元杂剧《叮叮挡挡盆儿鬼》、明传奇《包公案》之《瓦盆子叫屈之异》、《龙图公案》之《乌盆子》(同《瓦盆子叫屈之异》),及明代词话《包龙图断歪乌盆案》。其人物、情节各方面的变化参见下表,从中可以看出该故事的变化轨迹:


              15楼2018-09-0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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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陈州粜(赈)米
                “陈州粜米”的故事最早可追溯到《孝肃包公奏议集》。民间流传多称陈州粜米乃包公所为,但据现存的史料,正史上并没有关于包公陈州贩米的记载。《孝肃包公奏议集》记载了包公与陈州有关的几则信息,见于《请免陈州添折见钱》、《请开义仓米贩给百姓》、《请免江淮两浙折变》三篇。《请免陈州添折见钱》讲述陈州百姓遭遇天灾,桑蚕受损,粮食减产,各州县官府却仍然盘剥百姓,加大税收,致使百姓流离失所,饿俘遍野。为此包公接连上了三道奏折,希望能够减轻赋税。这许是包公陈州贩米故事的源流,后来民间逐渐演化此说。崔应阶《陈州府志》卷十四《名宦》记载:“包拯字希仁……立朝刚毅。时陈饥,朝命贵戚曹某往监巢。其人凭宠估势,挽砒糠拮克,民苦不胜。事闻,赐金牌,命拯往廉之拯潜入陈城,杂郡民中求粜,忏豪贵,受羁。因出金牌示之,众皆震栗。正刑民禁止,立平巢法。豪贵伏诛,民赖全活。”‘《艺文下·辑类文》载贾烙《重建包孝肃公庙碑》:“包公名拯,字希仁……天性俊严,不苟合,未尝伪为辞色,人谓其笑比黄河清,……陈州公监粜之处,除奸革弊,民受其惠。故其祠立于仓中,礼所宜也。”‘ 实际包公有没有去过陈州,并无从查起。关于陈州地方志中地记载,可能是由于包公陈州粜米故事流传甚广,遂将其误认为真事的缘故。
                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历史上的陈州粜米者另有其人,那就是与包公同时期的范仲淹。伏涤修在他所著的《中国戏曲文学本事取材研究》中持有这一类观点。《宋史56》卷三一四《范仲淹传》记载了范仲淹陈州赈米的事迹,“岁大蝗旱,江、淮、京东滋甚。仲淹请遣使循行,未报。乃请间曰:‘官掖中半日不食,当何如? 帝侧然,乃命仲淹安抚江、淮,所至开仓振之,且禁民淫祀” 包公陈州贩米许是民间将范仲淹陈州赈米的故事嫁接到了包公身上。
                元杂剧《包待制陈州粜米》中陈州大旱,民生凋敝,范仲淹奉圣命,差遣小衙内和杨得中往陈州粜米救灾,二人却不仅不赈米,反而抬高米价,米中掺加糠砒,并打死了张 [ 忄敝 ] 古。范仲淹再次派遣包公前去调查此事。包公借用智谋,利用刘衙内获得赦书的时间差设计杀了刘小衙内与杨得中。明小说《百家公案》中的《包拯断斩赵皇亲》讲述包公陈州微服私访,亲眼见所粜之米二停稻糠,一停米,米价三十两一斗,闻包丞相来,减作二十两一斗。包公被关押。包公利用将赵皇亲捉下,斩首示众。明词话《陈州粜米》四皇亲贪赃枉法,王丞相推荐包公。包公路遇张妃借用曹皇后仪仗,包公上奏朝廷,罚其傣禄稿军,又微服私访,掌握罪证,杀了四皇亲。《三侠五义》的作者继承了以往陈州赈米故事,演变其故事内容,无论是故事人物还是故事情节等方面,有着或多或少的夺化。如下图,可观其异同:


                16楼2018-09-0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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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五鼠案
                  包公所破的“五鼠案”最早见于明代公案小说《百家公案》第五十八回 “绝戮五鼠闹东京”、《龙图公案》卷六“玉面猫”及短篇小说《五鼠闹东京》,只不过,这里的“五鼠”乃是从西天下凡作乱的五只老鼠精,“神通变化,往来难测”,时常幻化成人形欺骗客商、迷人男女。后来包公直接嚼孔雀血死去,灵魂直达天门,诉诸上帝,又从西天雷音寺借得玉面猫,这才降伏了五鼠精。整个故事充满了浓厚的神话色彩。
                  到了《三侠五义》,虽仍然沿续了“五鼠案”这一题材,但五鼠己变成了五位以“鼠” 字为绰号的江湖义士,即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毛鼠白玉堂,玉面猫也变成了江湖三侠之一的南侠、后被仁宗皇帝赐号“御猫”、官封御前四品带刀护卫的南侠展昭,很明显己经从“神话”变成了“人话”。
                  整部小说就是以“三侠”“五义”为主要人物,上写清官包公为民做主、平反冤案、铲除邪恶,下写三侠五义纵横江湖、行侠仗义、济危扶困,而小说的题目也正来源于此。故事的再创作及内容的创新,使“五鼠案”增添了更多的现实气息,不仅更好地展示了中心人物包公的人格魅力,也更好地体现了包公断案故事的现实性。
                  总之,包公断案的故事,多是继承了以往包公断案故事或是附会的他人断案故事,所断案件题材也是一般公案小说所常见的,例如通奸杀人案有皮熊一案,谋财害命案有铁仙观道人案、郑屠案、李克明遇害案、屈良被杀案,拐带人口案、抢劫人口案有葛登云抢范仲禹妻子案等。虽然断案故事题材上少有创新或多所附会,但经过历代文人的不断加工和再创作,也使得这些断案故事具有了更多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18楼2018-09-0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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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包公故事主题的转变
                    作为公案小说系列,包公故事经历了从“说公案”到“公案小说”、再到“侠义公案小说”的发展三步曲。从文学体裁来说,说公案、公案小说、侠义公案小说三种文体本身,就有不同的主题追求。简言之,宋元的说公案话本重在揭露社会的黑暗丑恶,为了表现“邪不胜正”的理想,最后不得不出来一位清官来判断是非、惩奸除恶,所以,公案话本中的清官只是惩治社会黑暗的手段或工具;明代的公案小说则重在歌颂清官的清正廉洁,因此故事中的案件只是为了陪衬或彰显清官的忠心为国、为民作主等优秀品质。清代的侠义公案小说则重在弘扬正义、代民宣言,写清官良吏,写侠客义士,都是为了反映民生疾苦、写出民间心声,因此也就具有了更多的人民性。
                    公案小说的发展经历了三步曲,包公断案故事的传承演变也经历了这三个过程,包公故事的主题同样也经过了三次提升。发展到《三侠五义》,故事的主题己经由揭露黑暗、歌颂清官提升为同情人民、代民宣言,同时,清官和侠客义士的结合,也使作品具有了更多的人民性。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论证。
                    (一)肯定“侠义”
                    “侠义”一词,做动词讲是见义勇为、舍己助人的意思,做名词讲是指见义勇为、舍己助人之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侠客、义士。作为一种古老的观念,侠义思想由来己久。然而,由于“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的古训,侠义思想和侠士行为一直未被主流文化所认可、接纳。
                    春秋战国时期,战乱频繁,由于复杂的政治斗争的需要,诸侯大夫纷纷养士成风。一些有抱负却少物质条件的游侠也希望借助他们的权势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左传·文公十四年》中的齐昭王之子公子商人就“骤施于国而多聚士”,通过养士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这里的“士”也就是“侠”的最初源头一一即“游侠”。《史记·游侠列传》也不止一次提到“布衣之侠”、“乡曲之侠”等。可见,侠士大部分来源于平民阶层。正如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补·原儒墨》中所说:“原业农工之下层失业之流民,多成为侠士”,“携其技艺才能”,“以帮人打仗为职业”。冯先生认为侠士多出自失业的农民或手工业者。陶希圣也认为侠士多是“破产的士人商工业者及失业的农民。”
                    旬悦在《汉纪·孝武记》中称:“世有三游,德之贼也。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旬悦将游侠看作贼之首。韩非子《五蠢》称其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乱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136尽管先秦时期的“游侠”并不为世人所看好,甚至被认作社会动乱的动因。但由于其重义信诺、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精神,仍然被民间所称道,成为后来侠义小说的创作源泉。
                    两汉时期,侠士虽己不载于正史,但他们这一群体仍然庞大,他们结党成群,成为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的附庸。其中很多侠士就来自于平民,如郭解、副孟,都出身平民,后来才成为闻名天下的侠客。这些侠客往往一掷千金,济弱扶贫,在社会上颇有名望。并且,汉代己出现了侠士小说的雏形,如《燕太子丹》、《吴越春秋·越女》等。曹正文在《中国侠文化史》中说:“秦汉之侠己从直接参与政治而走向民间”。秦汉以后,由于封建统治者的统治与制约,侠士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但他们的侠士形象及侠义行为却在民间广为流传。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时局动荡、社会混乱、政治黑暗,一些文人不得不选择避世,借助鬼怪来寄托孤愤,出现了大量的志怪小说。干宝《搜神记》、王嘉《拾遗记》、刘义庆《世说新语》、陶潜《搜神后记》等作品中皆出现了侠士形象。《搜神记·李寄》中的侠女李寄,《三王墓》中的山中侠客,《世说新语》中的戴渊、周处等侠士形象,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唐代出现了大量的侠士小说,侠士小说进入了成熟期。其中有裴删《昆仑奴》、《聂隐娘》、李公佐《谢小娥传》、袁郊《红线女》、牛僧孺《玄怪录·郭元振》、薛调《无双传》、杜光庭《虫[髯客传》等等。这些传奇小说中的侠士多出身于平民,大都有着嫉恶如仇、匡扶正义、扶民济困的特点,同时作者又赋予了侠客异于常人的外貌、经历、技术等,描写了他们的玄幻莫测、武艺高超,不论是人物形象、故事情节,还是语言、结构,都更为成熟,同时也更加符合民间的想象与需求。
                    宋元时期,带有侠士色彩的话本小说流传,实现了对侠士的重新建构。宋元侠士不仅继承了先秦唐代以来的豪放不羁、率性而为的特点,而且经过民间的创作,改造为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审美情趣的人物形象,成为人民群众特别是下层人民匡扶正义的化身。如《万秀娘仇报山亭儿》孝子尹宗救了万秀娘,又听母命不越雷池,最终杀了作恶多端的苗忠。从中可以看出,宋元侠士己正式纳入了民间化的轨道,开始成为正义的化身、人民的传声筒。
                    到了明清时期,侠义精神和侠客义士形象终于被人们接受。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及许多开国功臣,原本就是江湖游侠、绿林豪杰,因此,入明以后,许多像《大明英列传》《水浒传》之类具有游侠色彩的章回小说开始兴起 (文学史上一般称之为“英雄传说”)。侠义精神进一步流行,侠客义士的形象也开始深入人心。清代,伴随着侠义公案小说的合流,侠客义士被正式纳入体制之内,不仅不再受以法律的排斥,反而成为法律的保卫者。《三侠五义》中的三位侠客、五位义士,都为官府出过力,并且除北侠欧阳春之外都做了朝廷的命官,说明清官与侠客己经结成一伙、融为一体。同时,《三侠五义》中的侠客义士,在人民大众的心目当中也成为正义的化身和救人危难、劫富济贫的及时雨。
                    由此可见,《三侠五义》己经充分肯定了侠义精神和侠客义士的行为。这也成为《三侠五义》人民性的一大见证。


                    19楼2018-09-0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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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侠义”与“公案”的结合
                      “侠义”与“公案”的结合,也是时势使然。明清时期,官府吏治逐渐腐败,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清官与侠士虽然都有匡扶正义、济弱扶倾、惩奸除恶之心,然而却道不同不相与谋。清官虽为正义的化身、法律的代言,但面对邪恶势力的时候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面对当时险恶的官场和混乱的社会,断案折狱的风险越来越大,甚至常常会有生命之忧。侠客义士虽然武艺高超、行侠仗义,却因为“侠以武犯禁”的忌讳,得不到朝廷的认可,甚至时常遭到官府的追捕。这实在是一种两难选择。
                      文学的价值就在于揭露现实人性,追求美好理想。面对当时的这种两难处境,小说家们便将“侠义”和“公案”结合起来,先让一位清官感动一位或若干侠客义士,再让侠客义士帮助清官惩奸除恶、伸张正义。如此一来,清官有了侠士的帮助,可以更痛快地惩奸除恶、奖拔忠良,从而更好地为国出力、与民做主;而侠士有了清官这座靠山,也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施展自己的武功,打抱不平、行侠仗义,从而实现光宗耀祖、封妻荫子的人生理想。清官与侠士,正所谓“离之则两伤,合之则双美”,侠义公案小说的出现真正是两全其美。因此,自清代中叶《施公案》问世之后,侠义公案小说风行一时。《三侠五义》之后,更是出现了诸多的续书(《续侠义传》《小五义》《续七侠五义》之类) 以及众多的仿作(《彭公案》《于公案》《刘公案》之类。可见,包公故事主题的转变 (即“侠义”和“公案”的结合)是顺应民心、符合民意的,同时也可看出,转变后的主题也体现出更明显的人民性。
                      总之,“侠义”与“公案”的结合,虽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中庸思想”的典型体现,却确实反映了人民大众的理想愿望和生活追求。


                      20楼2018-09-0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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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侠五义》人民性的内涵-------为市井细民写心
                        https://tieba.baidu.com/p/5871510697


                        21楼2018-09-0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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