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窃听风云3,人物关系和剧情分析
其实很多地方没看懂。 也是电影没有交代清楚。 —— 还有每个人的机遇不一样。所以会以自己的身份和机遇选择站队。
——而我选择战刘青云。 刘青云四兄弟其实就是涛叔手底下的马仔,但陆国集团里面的事情基本都是他们四兄弟在做,陆国集团要开展业务需要三方面的打通。1,政府方面的各种相关准建证开工证等。(应该是由涛叔出面解决的)2 地皮的收购和丁权的收购。——由刘青云等人负责 3 资金(黄磊负责解决)。 ——按道理这三方都应该占股权。黄磊一方出资占股没话说,涛叔主官方交际。但刘青云四兄弟对公司确实出很大的力——脏活累活和一些黑暗方面的事情基本都是他们搞定。——但涛叔一直只是拿他们当马仔和打工仔看待,股份一点都没有,公司再怎么赚钱,他们只能是在公司里拿工资而已。(当然,四兄弟私底下都有一些手段,可以搞到很多灰色收入——比如电影里交代的本来丁权60万(这应该是陆国集团在明面上对丁权的收购价),他们只给30万,剩下的30万自己吞了。——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人家凭本事吃的,人家能低价搞到,不影响公司利益)—— 收地皮和丁权对陆国集团是一件大事。涛叔只想手抓股份自己赚钱而不带马仔一起赚钱,这种心胸是做不了大事的。——也正因为如此,才有刘青云说的,你不给,我自己拿。 —— 刘青云跟涛叔谈判的筹码就是那些地皮编号,我已经知道陆国集团下个项目准建的地皮是在哪些位置,并且已经拿到其中的大部分地皮,下个项目陆国集团要做,必须从我们四兄弟手里拿地皮,要不就做不了。 ——因此涛叔妥协同意让出5%股权。 刘青云可能也知道涛叔的心病,知道他因为妻子被之前的地产商撞死,跟吴孟达所代表的地产商的仇视,——所以顺便刺激他,说他老东西瞎了眼,让自己的女儿女婿(姑且把黄磊算作女婿)联合着坑了。—— 其实涛叔要赚钱,跟资本方合作,哪个都可以,不管是黄磊方还是吴孟达方都一样。但因为妻子的事,他跟吴孟达方仇视才引入黄磊方。而最后却因为女儿女婿对吴孟达方妥协(因为上市被吴孟达方卡住了)。此时涛叔觉得对不起死去的妻子,因此决定中止上市,把股权委托给基金——注意,是委托,不是捐献——这样等于是锁仓了,把自己的股份锁住,防止资本强行买断把持董事会更改公司战略,与吴孟达方合作。 ——涛叔不是不想上市,而是不想跟吴孟达方合作。——由此也可看出,涛叔这人还是有血性的,——是真正的男人,宁愿少赚钱也不愿与吴孟达方合作。——而想不到的是,小瑜居然说出,我们两个的股份加起来,比你多。——居然在涛叔打了她一巴掌以后再斩钉截铁的说了两次。 说句题外话,涛叔只有一个女儿,他时日无多,死后是女儿继承遗产,陆国集团迟早是她的,他以前反对小瑜跟古天乐在一起也是出于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古天乐只是一个马仔,而且是充当打手(电影里有交代,刘青云向黄磊介绍古天乐时说古天乐特别能打),做脏活的马仔,让自己的女儿跟自己手底下做这种脏活的马仔在一起,我想全中国的哪一个父亲都不会容忍。
——所以,当小瑜说出我们两个的股份加起来,比你多。这句话的时候,意思就是,公司的事情按董事会投票,我们比你的多,即使你把股票锁仓,但仍然挡不住我们要和吴孟达合作,然后上市。——这个时候,涛叔作为一个坚守对自己妻子负责的丈夫,作为一个保护女儿(涛叔之前对小瑜说你斗不过他们的)的父亲,本想着以他的股份加上小瑜的股份,在公司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任何人不能否决。(其实小瑜在公司可有可无,没有负责具体事项,股份也很可能是涛叔让给她的)——现在自己的女儿,居然拿自己分给她的股份跟外人合伙来坑害自己的父亲,背叛自己已经过世的母亲,去与仇人(吴孟达方)合作。——这样的女儿,给谁谁都能气死,真的是气死。 —— 也因此,我觉得整部电影,如果一定要分一个正面反面,那小瑜绝对是反面第一人。 有人说整部戏的主题是人要知足,我觉得不对。 ——其实整部戏的主题是电影最后一句话,地是拿来种的,不是买来买去的。——讽刺的是当今的大陆和香港的地产运作模式和其中所包涵的各种黑暗面。 大胆推测,这种人可能自己是一个老板,所以觉得刘青云是不知足,居然跟老板强要股份。——其实陆国集团,从发展到壮大,三方,涛叔,刘青云四兄弟,黄磊方缺一不可,刘青云四兄弟一分股份拿不到,是很不公平的。
说一下阿远,阿远其实当初的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人人都想买地皮,买丁权搞地产。所缺的就是资金而已,涛叔你可以跟黄磊合作,我阿远当然也可以跟吴孟达合作,吴孟达是跟你涛叔有仇,但他吴孟达又跟我阿远没仇。 ——刘青云要是不跟涛叔干,跟着阿远,加古天乐,照样可以干一个柒国集团,海国集团,而且大家资本一样,且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也不会被阿远当成马仔而一分股份占不到。 刘青云对古天乐其实还真的没话说,算是有情有义。
再说说黄磊方和吴孟达方,这二人代表的都是资本方。黄磊方只有资金,而吴孟达方不但有资金,还有官方网关系(从阻止陆国集团上市就可以看出,还有当古天乐绑架那个政府官员而被吴孟达一眼认出也可以看出来,而黄磊根本不认识。) 这两个资本方要做地产,必须借助当地的地头蛇收购丁权和地皮才行,涛叔地头蛇有打手,地权和丁权都很容易办到,官方也有点交情。 阿远手里的地皮,缺少丁权和资本。阿元只要能说服刘青云等几人一起干,是完全可以跟吴孟达方合作而做大的。——这也是涛叔容不得阿远的原因。
古天乐当然是最可怜的,一生都在被人利用,先是被涛叔利用去杀阿远,出狱后被小瑜利用(虽然我不否认小瑜跟古天乐是有真感情的)——但实实在在她确实在利用他,也在利用黄磊——最后一句她跟古天乐说,我跟你之间,怎么能用钱算?——黄磊说,你跟他之间不用钱算怎么算? 小瑜回头两望,不知取舍。 这是一个只知利益赚钱而不知道情的女人,否则,怎么能跟一个杀死自己母亲的人合作?
其实很多地方没看懂。 也是电影没有交代清楚。 —— 还有每个人的机遇不一样。所以会以自己的身份和机遇选择站队。
——而我选择战刘青云。 刘青云四兄弟其实就是涛叔手底下的马仔,但陆国集团里面的事情基本都是他们四兄弟在做,陆国集团要开展业务需要三方面的打通。1,政府方面的各种相关准建证开工证等。(应该是由涛叔出面解决的)2 地皮的收购和丁权的收购。——由刘青云等人负责 3 资金(黄磊负责解决)。 ——按道理这三方都应该占股权。黄磊一方出资占股没话说,涛叔主官方交际。但刘青云四兄弟对公司确实出很大的力——脏活累活和一些黑暗方面的事情基本都是他们搞定。——但涛叔一直只是拿他们当马仔和打工仔看待,股份一点都没有,公司再怎么赚钱,他们只能是在公司里拿工资而已。(当然,四兄弟私底下都有一些手段,可以搞到很多灰色收入——比如电影里交代的本来丁权60万(这应该是陆国集团在明面上对丁权的收购价),他们只给30万,剩下的30万自己吞了。——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人家凭本事吃的,人家能低价搞到,不影响公司利益)—— 收地皮和丁权对陆国集团是一件大事。涛叔只想手抓股份自己赚钱而不带马仔一起赚钱,这种心胸是做不了大事的。——也正因为如此,才有刘青云说的,你不给,我自己拿。 —— 刘青云跟涛叔谈判的筹码就是那些地皮编号,我已经知道陆国集团下个项目准建的地皮是在哪些位置,并且已经拿到其中的大部分地皮,下个项目陆国集团要做,必须从我们四兄弟手里拿地皮,要不就做不了。 ——因此涛叔妥协同意让出5%股权。 刘青云可能也知道涛叔的心病,知道他因为妻子被之前的地产商撞死,跟吴孟达所代表的地产商的仇视,——所以顺便刺激他,说他老东西瞎了眼,让自己的女儿女婿(姑且把黄磊算作女婿)联合着坑了。—— 其实涛叔要赚钱,跟资本方合作,哪个都可以,不管是黄磊方还是吴孟达方都一样。但因为妻子的事,他跟吴孟达方仇视才引入黄磊方。而最后却因为女儿女婿对吴孟达方妥协(因为上市被吴孟达方卡住了)。此时涛叔觉得对不起死去的妻子,因此决定中止上市,把股权委托给基金——注意,是委托,不是捐献——这样等于是锁仓了,把自己的股份锁住,防止资本强行买断把持董事会更改公司战略,与吴孟达方合作。 ——涛叔不是不想上市,而是不想跟吴孟达方合作。——由此也可看出,涛叔这人还是有血性的,——是真正的男人,宁愿少赚钱也不愿与吴孟达方合作。——而想不到的是,小瑜居然说出,我们两个的股份加起来,比你多。——居然在涛叔打了她一巴掌以后再斩钉截铁的说了两次。 说句题外话,涛叔只有一个女儿,他时日无多,死后是女儿继承遗产,陆国集团迟早是她的,他以前反对小瑜跟古天乐在一起也是出于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古天乐只是一个马仔,而且是充当打手(电影里有交代,刘青云向黄磊介绍古天乐时说古天乐特别能打),做脏活的马仔,让自己的女儿跟自己手底下做这种脏活的马仔在一起,我想全中国的哪一个父亲都不会容忍。
——所以,当小瑜说出我们两个的股份加起来,比你多。这句话的时候,意思就是,公司的事情按董事会投票,我们比你的多,即使你把股票锁仓,但仍然挡不住我们要和吴孟达合作,然后上市。——这个时候,涛叔作为一个坚守对自己妻子负责的丈夫,作为一个保护女儿(涛叔之前对小瑜说你斗不过他们的)的父亲,本想着以他的股份加上小瑜的股份,在公司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任何人不能否决。(其实小瑜在公司可有可无,没有负责具体事项,股份也很可能是涛叔让给她的)——现在自己的女儿,居然拿自己分给她的股份跟外人合伙来坑害自己的父亲,背叛自己已经过世的母亲,去与仇人(吴孟达方)合作。——这样的女儿,给谁谁都能气死,真的是气死。 —— 也因此,我觉得整部电影,如果一定要分一个正面反面,那小瑜绝对是反面第一人。 有人说整部戏的主题是人要知足,我觉得不对。 ——其实整部戏的主题是电影最后一句话,地是拿来种的,不是买来买去的。——讽刺的是当今的大陆和香港的地产运作模式和其中所包涵的各种黑暗面。 大胆推测,这种人可能自己是一个老板,所以觉得刘青云是不知足,居然跟老板强要股份。——其实陆国集团,从发展到壮大,三方,涛叔,刘青云四兄弟,黄磊方缺一不可,刘青云四兄弟一分股份拿不到,是很不公平的。
说一下阿远,阿远其实当初的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人人都想买地皮,买丁权搞地产。所缺的就是资金而已,涛叔你可以跟黄磊合作,我阿远当然也可以跟吴孟达合作,吴孟达是跟你涛叔有仇,但他吴孟达又跟我阿远没仇。 ——刘青云要是不跟涛叔干,跟着阿远,加古天乐,照样可以干一个柒国集团,海国集团,而且大家资本一样,且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也不会被阿远当成马仔而一分股份占不到。 刘青云对古天乐其实还真的没话说,算是有情有义。
再说说黄磊方和吴孟达方,这二人代表的都是资本方。黄磊方只有资金,而吴孟达方不但有资金,还有官方网关系(从阻止陆国集团上市就可以看出,还有当古天乐绑架那个政府官员而被吴孟达一眼认出也可以看出来,而黄磊根本不认识。) 这两个资本方要做地产,必须借助当地的地头蛇收购丁权和地皮才行,涛叔地头蛇有打手,地权和丁权都很容易办到,官方也有点交情。 阿远手里的地皮,缺少丁权和资本。阿元只要能说服刘青云等几人一起干,是完全可以跟吴孟达方合作而做大的。——这也是涛叔容不得阿远的原因。
古天乐当然是最可怜的,一生都在被人利用,先是被涛叔利用去杀阿远,出狱后被小瑜利用(虽然我不否认小瑜跟古天乐是有真感情的)——但实实在在她确实在利用他,也在利用黄磊——最后一句她跟古天乐说,我跟你之间,怎么能用钱算?——黄磊说,你跟他之间不用钱算怎么算? 小瑜回头两望,不知取舍。 这是一个只知利益赚钱而不知道情的女人,否则,怎么能跟一个杀死自己母亲的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