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单位: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8-10-30 11:33:26.0
市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户籍地为金堂县广兴镇桂花湾村8组,2011年与配偶结婚,配偶的户籍为四川省南充市,自己的父亲在广兴镇桂花湾村8组拥有房屋,但无产权证,配偶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咨询配偶是否能迁入金堂县广兴镇桂花湾村8组。 按照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投靠人在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来信人父亲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投靠人在入户地的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门楼牌地址证明(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10月29日,我局办证中心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将以上情况进行了告知。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金堂公安办证中心咨询电话028-84920660,我们将详细为您进行解答。 金堂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29日
答复时间:2018-10-30 11:33:26.0
市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户籍地为金堂县广兴镇桂花湾村8组,2011年与配偶结婚,配偶的户籍为四川省南充市,自己的父亲在广兴镇桂花湾村8组拥有房屋,但无产权证,配偶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咨询配偶是否能迁入金堂县广兴镇桂花湾村8组。 按照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投靠人在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来信人父亲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投靠人在入户地的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门楼牌地址证明(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10月29日,我局办证中心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将以上情况进行了告知。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金堂公安办证中心咨询电话028-84920660,我们将详细为您进行解答。 金堂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