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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的现象学----功能直观与功能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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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9-02-24 09:57回复
    最近在发展《认知体系现象学》,这个现象学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种推广。在发展这个现象学的过程中, 我需要考察一个对象的功能意义。 所以, 我认为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功能现象学“。
    实在是不知道是否有人已经建立了”功能现象学“?因为对象的功能考察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 有人建立”功能现象学“绝对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如果已经有人建立, 算我孤陋寡闻。 当然, 即使已经有人建立, 也许我的工作还是有意义的, 因为别人的考察角度也许和我的是不相同的。 最近有人建立了”爱情现象学“, 但我准备在适当的时候再建立郭知熠版本的爱情现象学, 因为我所考察的角度与这个已有的”爱情现象学“的角度完全不同。
    想做的事情太多, 而时间却总是有限。 这是我的悲哀。
    不过, 我在这里对《功能现象学》只是建立了一个初步的体系, 我个人希望有人继续这个工作,完成功能现象学的建立。 我认为, 在这个领域应该还有许许多多的工作需要做, 希望有人将它完成。
    虽然我的《功能现象学》得益于我的《认知体系现象学》的研究, 但《功能现象学》可以完全独立于《认知体系现象学》而存在。 因此, 我将这个工作重新整理出来,作为独立的部分而发表。
    我在《功能现象学》中发展了功能直观, 这种直观非常类似于胡塞尔的本质直观。同时, 我也讨论了所谓的伴随本质直观, 伴随功能直观。如果今后没有人发展我的理论, 我会在有时间的时候再回来发展《功能现象学》。
    我们在《认知体系现象学》中考察了对象的两种意义,一种是内容意义,一种是质料意义。譬如对象是一个苹果, 那么, “苹果”就是对象的内容意义, 而它的表面的色彩(如红色)就是它的质料意义, 一个对象可以有几种不同的质料意义。 除了这两种意义以外, 一个对象还有其功能意义。
    所谓对象的功能意义, 是指对象的使用功能, 或者说, 它是如何被使用的。苹果的一个使用功能显然是可以作为食物。一个对象可以有不同的使用功能。
    与对象的其它意义类似, 对象的功能意义的发现依赖于先验自我的认知体系。 如果一个人的认知体系连对象都不认识, 他就无法谈对象的功能意义。但鉴于我们想有意地将《功能现象学》从《认知体系现象学》中独立出来, 我们就不再纠缠不同的认知体系下的功能现象学了。
    当我们谈到功能的时候, 我们一般是针对人类而言的, 功能也是为人类所用的。譬如, 狗食是为了狗服务的, 所以,其功能是为狗的。 但这个功能却不是狗食直接的功能, 而只是它的间接的功能。 这个“间接”指的是, 狗食是为狗的, 但狗是为人的, 所以, 狗食间接的是为人的。因此, 我们看到, 对象的功能意义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的功能意义, 一种是间接的功能意义。
    我们以海德格尔的“讲台”为例来讨论功能意义。
    首先,作为“讲台”, 它的功能是什么呢? 我们就要观察它的使用情况。 作为讲台, 它的一个功能是方便教师把讲义放在讲台上。 所以, 讲台的一个功能是为了放讲义。这个功能我们是可以用感官观察到的。因此, 方便教师放讲义就是讲台的一个功能意义。
    同样, 作为黑板, 它的功能是什么呢? 它的功能是为了让老师在上面写字,这个功能也是可以被观察到的。
    除了能够被观察到的功能, 我们还有不能被观察到的功能。譬如,心脏的功能是我们无法用感官直接观察到的。
    一个对象可能有许多种不同的功能, 我们以“纸”为例, “纸”的一个功能是可以在上面写字, 另一个功能是可以在上面画画, 这些都是我们可以观察到的。 我们还可以继续观察, 我们可以观察到, “纸”可以用来装饰屋子, 所以有“墙纸”; “纸”可以用来包东西; “纸”还可以用来作为“手纸”; “纸”可以用来装订书等等。我们看到, 一个对象可以有许多种不同的功能。这些所有的不同功能都是“纸”的功能意义。
    注意到, 当我们讨论对象的功能时, 我们不是讨论一个具体的对象的功能, 而是讨论它的类功能。也就是说, 譬如“纸”, 我们不是讨论同一张纸, 而是讨论纸的类, 讨论作为类的纸的功能,而不是某张纸的功能。当然, 这里的类是指它的内容意义所导出的类。因此, 对象的功能意义与对象的内容意义紧密相关。
    怎样得到一个对象的功能呢?我们必须进行所谓的功能直观。
    其实, 在这里的功能直观有两种: 一种是对于对象的某一种特殊的功能进行直观, 还有一种是对于对象的所有功能进行直观, 得到一个所有功能的集合。
    第一种的功能直观我们称之为单项功能直观, 第二种功能直观我们称之为全方位功能直观。
    什么是单项功能直观呢? 我们先举一个例子。 譬如, 我们看到一张纸, 通过对它的纯粹直观我们并不能发现它的功能意义,我们通过纯粹直观只能看到有一张纸在那里。 所以, 纯粹直观是无法达到功能意义的, 但它能使得我们达到内容意义。
    我们必须寻找“纸”被使用的情形。
    我们看到“纸”被人在上面写字, 那么, 看到它被使用就是看到了它的一种功能。 对这种情形进行直观就是单项功能直观。 那么,这种功能直观究竟有哪些步骤呢?
    第一步: 直观它被使用的情形。 我们可能看到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支笔在纸上写字。 在这里, 这是一个进行的状态。 它有一个开始, 也有一个结束。 不过, 这个开始和结束依赖于主体的选择。
    客观的状态下, 这个人可能写完这张纸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 而观察者却可以选择任何时间开始, 可以选择任何时间结束。也就是说, 观察者可以以其中的任意点开始, 任意点结束。
    那么, 纸的状态就有一个开始状态, 也有一个结束状态。纸开始的状态可能是空白, 而纸的结束状态可能是一张写满了字的纸。
    开始状态和结束状态的不同就说明了纸在被使用,或者说, 纸在行使着它的某种功能。
    第二步: 分离直观物体。“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支笔在纸上写字”, 这是我们直观到的情形(当然,这个直观是经过了解释后的结果)。在这里的直观物体有“人”,“人的手”,“笔”以及“纸”, 所以, 我们把它们分离出来。这些被分离出来的“人”,“人的手”与“笔”我们称之为对象的伴随物体(或者伴随对象)。
    第三步: 直观在这种情形下纸的功能。 纸的功能是“可以被用来写字”, 这一点可以从开始状态和结束状态的不同中观察出来,也可以从这个人的动作中观察出来。
    第四步: 进行想象力的变更。 “纸被用来写字”,这里的想象力的变更不是任意的变更, 而是围绕着“纸被如何用来写字”而变更。 譬如, 一个人用脚握笔来写字, 一个人用嘴咬着笔来写字, 一个人用树枝沾墨水写字等等。我们可以看到, 这里的变更主要是伴随物体的变更。
    想象力的变更是围绕着“纸被用来写字”这个功能来变更的, 也就是说, 我们的变更是“除了一个人用手握笔写字以外, 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完成在纸上写字”。 在这里的一个基本方法是变更伴随物体, 如我们上面所提到的对于伴随物体的变更, 对于“人”,“人的手”以及“笔”来进行变更。除了变更伴随物体以外, 还有其它的变更。譬如我们可以在纸上复印, 或者在纸上打印。总而言之, 这些变更是围绕着这个特殊的功能来变更的。


    2楼2019-02-2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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