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债权债务登记公告
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由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立案侦查。为查清案情,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各债权人进行债权债务登记和确认,现就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债务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债权债务范围
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邯郸辖区的债权人。
二、申报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0天(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17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申报登记地点
1、邯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6号) 负责登记在邯郸市广悦大厦集资参与人员及债权人。
2、邯郸市矿山分局(邯郸市邯山区兴园东巷与华信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负责登记在矿山大酒店集资参与人员及债权人。
3、 丛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邯郸市丛台区苏曹乡滏河北大街530号) 负责登记在邯郸市祥丰大厦和其他地方集资参与人员及债权人。
四、登记时需携带下列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的要携带其他有效证件),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还应提供债权人死亡证明和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或投资)合同、协议、收条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请债权人相互告知,务必在规定时间登记、核对。
2、债权人如果未在本公告注明的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并制作笔录的,则公告期满当日时止,视为债权人自动放弃对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该放弃权利的债权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向耀腾集团主张权利。
3、债权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或扰乱登记秩序,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专案组
2019年4月3日
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由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立案侦查。为查清案情,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各债权人进行债权债务登记和确认,现就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债务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债权债务范围
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邯郸辖区的债权人。
二、申报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0天(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17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申报登记地点
1、邯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6号) 负责登记在邯郸市广悦大厦集资参与人员及债权人。
2、邯郸市矿山分局(邯郸市邯山区兴园东巷与华信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负责登记在矿山大酒店集资参与人员及债权人。
3、 丛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邯郸市丛台区苏曹乡滏河北大街530号) 负责登记在邯郸市祥丰大厦和其他地方集资参与人员及债权人。
四、登记时需携带下列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的要携带其他有效证件),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还应提供债权人死亡证明和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或投资)合同、协议、收条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请债权人相互告知,务必在规定时间登记、核对。
2、债权人如果未在本公告注明的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并制作笔录的,则公告期满当日时止,视为债权人自动放弃对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该放弃权利的债权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向耀腾集团主张权利。
3、债权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或扰乱登记秩序,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耀腾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专案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