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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推理】白马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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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酒店
by阿加莎·克里斯蒂


1楼2019-04-07 13:35回复
      序幕
      在我看来,研究“白马酒店”这件怪事有两种途径。尽管俗语说得好,“从开始处着手,一直继续到最后才住手”,但是事实上却没有那么简单,因为谁也难说这件事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开始的。
      历史学家感到最因惑的一点,就是某一段历史究竟始于何时?
      就这件事而言,可以从高曼神父离开住处,去看一位垂死妇人那一刻说起,也可以从更早在查尔斯的一个夜晚说起。
      不过,既然本书大部分都是由我执笔,或许还是由后者开始比较恰当。
      ------------------
      第一章
      (一)
      我身后的磨咖啡器像只愤怒的毒蛇一样,发出嘶嘶怪响,带着一种邪恶、不祥的意味。我想,或许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的声音都带有这种味道:喷射机从我们头上呼啸而过时,带着使人畏惧的震耳欲聋声音;地下铁迫近隧道时,也有缓慢吓人的隆隆巨响;而地面上那些笨重的往来车辆,更是连人住的屋子都给动摇了……此外,目前家庭中所用的许多器具,虽然也许使用起来颇为方便,但似乎都带着一种警告人的意味——洗碗机、冰箱、高压锅、哀鸣的吸尘器……似乎都在对人说:“小心喔!我是个受你控制的妖怪,可是如果有一天你控制不了我……”
      这是个危险的世界——没错,确实是个危险的世界。
      我搅拌一下面前那杯冒泡的饮料,闻起来真香。
      “您还要来点什么?香蕉薰肉三明治怎么样?”
      我觉得把这两种东西一起摆在三明治里好奇怪,香蕉使我想起童年——偶而也会联想到加糖和甜酒的一种饮料;至于薰肉,我总认为应该和蛋一起吃。可是既来之,则安之,到了查尔斯,也只有入境随俗,照查尔斯人的吃法了,于是我同意来一份可口的香蕉薰肉三明治。
      虽然我住在查尔斯——也就是说,过去三个月来,我在这儿租了间带家具的公寓居住——但是对这儿的一切都很陌生。我正在写一本有关蒙古建筑的书,不过就这个目的而言,无论住在汉普斯特、布伦斯伯利、史翠珊或者查尔斯,对我都没什么差别。除了我手边在做的事之外,我对周围的一切都毫不注意,只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
      不过在这个特别的晚上,我突然感到一股所有写作的人都经历过的厌倦感。
      蒙古建筑、蒙古帝王、蒙古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这一切所带来的有趣问题,忽然都变得象尘土一样。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我何必费神研究这些呢?
      我翻翻前面几页,看看自己所写的东西,觉得全都一样糟,一点都没意思。是谁说过“历史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亨利·福特吗?说得可真对极了。
      我厌烦地把稿子推开,站起来看看表。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我试着回想自己到底吃过晚饭没有,从体内的感觉,我猜想还没有。中饭呢?吃过了,不过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看看冰箱,还有一小块干牛舌,可是一点都引不起我的食欲,于是我就走上皇家大道,最后终于走进这家窗户上高悬着“路奇之家”的咖啡店。此刻,我一边等着那份香蕉薰肉三明治,一边想着现代人生活里种种声响的邪恶、不祥意味及其影响。
      我想,这些声音都跟我早期对哑剧的记忆有某些相同点。大卫·琼斯在一团迷雾中从柜子里出现!透着邪恶力量的地板活门,向某个叫“好仙钻”之类名字的人挑战,后者挥舞着一根看来不堪一击的手杖,用平板的声音陈腔滥调地唱着“好人最后一定获胜”,就这样引导出一首“此刻之歌”,其实这首歌跟这出哑剧毫无关系。


    2楼2019-04-07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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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忽然想到,或许邪恶总得比正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它必须引人注意!总得吓人一跳,向人挑战啊!这是不稳定的力量向稳定的力量挑战,而最后,稳定恒久的力量总是获得胜利。稳定恒久的力量可以战胜“好仙钻”的单调陈腐、平板的声音,带韵的诗句,甚至与主题无关的那句“有一条蜿蜒的小道,沿着山边,通往我所爱的老镇”。那些武器看来虽然可笑而不管用,但却一定会战胜敌人,哑剧的结尾全部一样,参加演出的演员,按照角色的重要性,分别排列在楼梯上,而“好仙钻”为了表现基督教谦逊的美德,不会抢先出来谢幕,只和她在剧中的对头“魔王”(此刻已经不是那个喷火的可怕怪物,而是一个身穿红色紧身衣的普通人)并肩出现在行列当中。
        咖啡机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我招手要侍者再来一杯咖啡。妹妹老责怪我对周围的事毫不关心,说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我此刻就留意起四周来。报上几乎每天都有查尔斯咖啡店里发生的新闻,我正好趁这个机会自己评判一下现代人的生活。
        店里相当暗,没办法看得很清楚。顾客几乎是清一色的年轻人。我想,他们大概就是所谓的“不寻常的一代”。在我看来,那些女孩就跟时下一般女孩一样肮脏,也老是穿得太多。几星期之前,我有一次出门和几个朋友共餐,坐在我旁边那个女孩大概二十上下,餐馆里很热,可是她穿了件黄色套头毛衣,黑裙子,黑毛袜,吃饭的时候,她脸上一直不停流着汗,那件毛衣透着汗湿味,头发似乎也很久没洗了。据我朋友说,她是个迷人的女孩,我可不以为然!我唯一的反应,是想用力把她扔进浴缸,给她一块肥皂,叫她好好把身上洗干净!我想,这只能表示我有多跟不上时代,或许是因为久居国外的缘故吧。我不禁怀念起印度那些盘着美丽黑发的妇女,色彩艳丽的裹身长巾,还有走起路来摇曳生姿的动人风采……
        一阵尖叫声打断了我的回忆,我邻桌的两位小姐起了争执,跟她们同行的年轻人想把事情摆平,可惜没成功。
        忽然,她们又尖声对骂起来,一个女孩打了另外一位一巴掌,被打的人用力抓前者的头发,像两个歇斯底里的疯女人一样。两人之中,一个是蓬松的红发,一个是柔长的金发。
        我只听到她们不停地咒骂对方,却不知道她们到底在吵些什么。其他桌上的客人也在尖叫奚落着。
        “要得!用力揍她,露儿。”
        吧台后的店主,是个看来像意大利人、蓄着短腮须的瘦削家伙(我想他大概就是路奇),走上前用纯正的伦敦腔说:
        “好了,够了——快停手——快停手——等一下整条街的人都来看热闹了,警察也会来找麻烦。听到没有,快停手!”
        可是金发女郎只管愤怒地扯住红发女郎的头发,一边尖叫道:“你是个只会偷男人的母狗!”
        “你才是母狗!”
        路奇和两名尴尬的护花使者用力把她们拉开。金发女郎手里抓着一大把红发,胜利地高举了一会儿,然后不屑地扔在地上。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名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官站在门口,威风凛凛地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年轻人马上回答:“只是开开玩笑。”
        店主也说:“是啊!只是朋友之间开开玩笑。”一边敏捷地把地上的头发踢到最近的桌子下。
        两名仇人假装友善地朝对方笑笑。
        警官怀疑地望着每个人。
        “我们要走了,”金发女郎甜美地说:“走吧,杜格。”
        凑巧另外也有几个人要走,警官严肃地看着他们离开。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回就这么算了,可是他会特别留意这些人的。他缓缓走了出去。
        红发女郎的男伴付了帐。
        路奇对正在整理头巾的女郎说:“你没事吧?露儿对你实在太不应该了,把你头发连根拨起。”
        “其实不大痛,”女郎淡淡地说,一边对他笑了笑,又说:“抱歉给你惹来麻烦,路奇。”
        他们离开之后,店里已经没有其他客人了,我在口袋里摸索零钱。
        “她真有运动家的精神。”路奇赞赏地看着她的背影说。他拿起扫帚,把那些红头发扫到柜台后。
        “一定很痛。”我说。
        “换了我,早就喊出声来了。”路奇说,“可是唐密真有运动家的精神。”


      3楼2019-04-0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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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她很熟!”
          “喔,她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来。她姓塔克顿,全名叫唐玛西娜·塔克顿,不过附近的人都叫她唐密·塔克。她很有钱,是她老爹留给她的遗产,可是你知道她整天做些什么?搬到温兹华斯桥那边一间又破又旧的房子,成天跟一帮人无所事事,到处溜达。我敢打赌,那些人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是有钱人,要什么有什么,只要他们愿意,尽可以住到观光大饭店,可是那些人偏偏爱过这种日子,嗯——我真是不懂!”
          “要是你,绝对不会这样?”
          “喔,当然,我可是个有理智的人!”路奇说:“老实说,我才刚刚赚了点钱。”
          我起身准备离开,顺便问问他们刚才吵些什么。
          “喔,唐密勾上了另外那个女孩的男朋友。可是我不骗你,那种男人实在不值得为他打架。”
          “可是另外那个女孩好像不这么想。”我说。
          “喔,露儿是个很罗曼蒂克的女孩。”路奇用宽容的语气说。
          我觉得罗曼蒂克应该不是这样表现,不过我没再说什么。
          (二)
          大约一星期后,《泰晤士报》上的一则讣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塔克顿女士(全名唐玛西娜·安·塔克顿),恸于十月二日逝于费罗飞疗养院,享年二十多岁,为已故萨里郡安伯利区凯灵顿公园的唐玛斯·塔克顿律师独女。择吉举行家祭,花篮恳辞。
          可怜的唐密·塔克,没有人会送花到她的葬礼去,也不能再享受查尔斯的“刺激”生活。我忽然对目前像她一样的女孩子起了一股怜悯心,可是我又不禁提醒自己道,我怎么知道自己的看法正确呢?我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说她们是在虚掷生命呢?也许像我这样平静的学术生涯,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虚掷生命呢!摸摸良心,“我”是不是欠缺一点刺激呢?这真是个奇怪的念头!事实上,当然是因为我不喜欢刺激。可是,也许我应该尝试一下呢?这种想法对我既陌生又没吸引力。
          我暂时忘了唐密·塔克,看看今天收到的信件。
          主要的一封信是我堂妹罗姐·戴斯巴写的,要我帮她一个忙。今天早上我实在没心情写作,所以就抓住这个借口,把工作暂时搁在一旁。
          我走到皇家大道,搭计程车到一位朋友——亚丽丹·奥立佛太太家。
          奥立佛太太是位名侦探小说作家。她那个叫密莉的女管家,精明能干,能替她挡掉外界一切麻烦。
          我扬眉无言地询问她,密莉用力点点头。
          “你最好直接上去,马克先生。”她说:“她今天早上心情不好,也许你可以帮帮她的忙。”
          我走上楼梯,轻轻敲敲门,没等里面的回音,就直接走进去。奥立佛太太的工作室相当宽敞,墙上贴着热带林中鸟儿栖息在林梢的壁纸。奥立佛太太显然有点疯狂地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踱着方步。眼光茫然地扫过房里,望着窗外,不时似乎很痛苦地闭上沉思一会儿。
          “可是,”奥立佛太太自语道:“那个**为什么不马上告诉人家,他看到那只鹦鹉呢?为什么不说?他一定看到了!可是他这一说,一切都破坏了。一定有什么办法……一定有……”
          她一边呻吟着,一边疯狂地把手指插进灰色短发中,用力扯着。
          当她突然发现我的时候,集中精神对我说:“嗨,马克,我真是快疯了。”接着又继续自言自语。


        4楼2019-04-0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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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莫妮卡,我越想把她塑造得好一点,她就变得越讨人厌……真是个笨女孩……又喜欢装模作样!莫妮卡……莫妮卡?我想一定是名字取坏了。南茜怎么样?会不会好一点?琼安呢?太多人叫琼安了,安妮也一样。苏珊呢?我已经有一个叫苏珊的角色了。露西亚?露西亚?露西亚?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模样了:红头发、套头圆领长衫……黑色紧身衣怎么样?反正一定要穿黑袜子。”
            可是一想到鹦鹉的问题,奥立佛太太又闷闷不乐地踱起方步来。好一会儿,她才小心地拿下眼镜,套进套子,然后放进一个已经放了把中国扇子的瓷漆盒子,深深叹口气说:
            “真高兴来的人是你。”
            “你太客气了。”
            “你知道,什么人都可能上我这儿,也许是个希望我办次义卖的***,也许是个来谈密莉保险卡的男人,可是密莉死也不肯要那东西——或者,也可能是装铅管的工人(要是真的,那我运气实在太好了)。要不然,就是有人想访问我,问我一些尴尬又可笑的问题,而且老是些旧问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到要写作?写过多少本书?一共赚了多少钱?等等。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所以看起来老是像傻瓜一样。不过那都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想我已经快被这个鹦鹉的事逼疯了。”
            “有事没办法决定?”我同情地说:“我看我还是走开算了。”
            “不,别走,无论如何,你会让我觉得轻松点。”
            我接受了这个不肯定的恭维。
            “要不要来根烟?”奥立佛太太不十分殷勤地问道:“家里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烟,打字机抽屉里找找看。”
            “我有,谢了,来一根吧?喔,对了,你不抽烟。”
            “也不喝酒,”奥立佛太太说:“真希望我会。像那些美国侦探一样,书桌抽屉里老是有点烟、酒,好像有了这些东西,任何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你知道,马克,我真不懂怎么有人真的杀了人还能逍遥法外。我觉得只要一杀人,罪行就很明显了。”
            “胡说,你就写过很多这种小说。”
            “至少有五十五部,”奥立佛太太说:“谋杀不是件难事,要掩饰得好才不简单。我是说:来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实在是跟我隔行如隔山。”
            “那也难讲。”
            “喔,等事实来证明吧,”奥立佛太太含糊地说:“随便发表一点你的意见,某乙被杀的时候,同时有五、六个人在场,每个人都有杀他的动机,这种情形实在不大平常——除非,某乙真的是个非常讨厌的人,谁也不在乎他是不是被谋杀,是什么人杀的。”
            “我了解你的问题了,”我说:“可是你既然已经成功地处理过这种题材五十五次,这次当然也不会有问题。”
            “我也一再这么告诉自己,”奥立佛太太说:“可是我实在没办法相信,所以觉得很痛苦。”
            她用力抓住头发,狠命拉扯着。
            “不要这样,”我喊道:“你会把头发连根拨掉的。”
            “胡说,”奥立佛太太说:“头发牢得很。不过我十四岁那年出麻疹的时候发高烧,前额的头发真的掉光了,好难看。过了半年才又长好,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真是可怕。昨天我到疗养院去看玛丽·德拉芳丹的时候,忽然回忆起这件事,因为她的头发就掉得跟我那时候一样。她说等她病好一点,要去做个假发戴在前额。我想也好,六十岁的人了,头发不大可能再长出来。”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有个女孩的头发被人连根拨掉。”我说,同时意识到自己声音中有一种自以为见过世面的骄傲感。
            “你到底到什么怪地方去了?”奥立佛太太说。


          5楼2019-04-0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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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立佛太太大叫一声,打断了我的话。
              “对了!”她喊道:“就是蟋蟀!当然!他从窗口看到蟋蟀跳起来……一时分了神,所以了忘了提起鹦鹉的事!你来真是太好了,马克!你太棒了!”
              “我不懂——”
              “我懂就够了,”奥立佛太太说:“事情相当复杂,我不想浪费时间解释。真高兴你来,现在我希望你马上走——马上。”
              “当然可以,不过游园会——”
              “我会考虑的,现在别烦我了。我到底把眼镜放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的,有些东西就是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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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一)
              贾若蒂太太像以往一样,猛力打开门。她的样子不像是应门,而像是在胜利地宣称:“这回,我总算逮着你了!”
              “好了。你想干什么?”她用挑战的口吻问。
              门口站着一个很不起眼的男孩——既不引人注意,也不容易记得,因为他和大多数男孩都差不多。那男孩抽抽鼻涕,因为他感冒了。
              “这是不是神父家?”
              “你要找高曼神父?”
              “有人要找他。”男孩说。
              “谁找他?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事?”
              “本特哈街二十三号有一个女人快死了,柯平斯太太叫我来找高曼神父。这是信天主教的地方吧?对不对?那个女人说牧师不行。”
              贾若蒂太太保证他没错之后,叫他站在门口等,自己走了进去。大约三分钟后,一个上年纪的高个儿神父拿着一个小皮夹出来。
              “我是高曼神父,”他说:“你说本特哈街?是在火车站附近吧?”
              “对,很近。”
              他们一起迈开步伐。
              “柯——你是说柯平斯太太,对不对?”
              “她是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是她的房客要见你,我想是姓戴维斯。”
              “戴维斯?我想不起来——”
              “她的确是你们那个教的,我是指天主教。她说牧师不行。”
              神父点点头,不一会儿,就到了本特哈街。男孩指着一排高大肮脏房子中的一栋。
              “就是那一家。”
              “你不去?”
              “我不住在那儿,柯平斯太太给我一先令,叫我传话给你。”


            7楼2019-04-0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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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懂了,你叫什么名字?”
                “迈克·巴特。”
                “谢谢你,迈克。”
                “不客气。”迈克吹着口哨走开了,别人即将面临死亡,对他却没什么影响。
                二十三号的门打开了,一个高大红脸的妇人站在门口热心地迎接着来人,想必就是柯平斯太太。
                “请进,请进,她病得很重,应该送到医院去的。我已经打电话给医院了,可是这年头谁也不知道别人什么时候会来。我妹夫跌断腿的时候,就足足等了六个小时。我说呀,真是可耻!医疗服务,真是天知道!把人家钱拿走,需要他们的时候,就是找不到人!”
                她一边说,一边带神父走上窄窄的楼梯。
                “她怎么了?”
                “本来只是流行感冒,看起来好象好多了,可是她太快就出门了。反正她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看起来就像快死了一样,躺上床,什么都不肯吃,也不肯看医生。今天早上我发现她烧得很厉害,已经感染到肺了。”
                “肺炎?”
                柯平斯太太这时已经走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发出一声像汽笛似的声音,表示同意神父的话。她用力推开一扇门,站在一旁让神父进去:“神父来看你,‘现在’你没事了!”就离开了。
                高曼神父走上前去。
                房里摆设着旧式维多利亚家俱,干净而清爽。靠窗的床上,躺着一个女人,软弱无力地转过头来。神父一眼就可以看出,她病得相当严重。
                “你来了……时间不多了……”她喘着气说:“……邪恶……太邪恶了……我一定……我一定要……我不能这样死掉……忏悔……忏悔……我的……罪……太重……太重了……”
                她无力地半闭上眼睛……
                同时,嘴里吐出一连串散漫单调的字眼……
                高曼神父走到床边,像以往一样,缓缓念出有权威而能表达他信仰的字句,房里恢复了安祥平静,受苦的双眼中,已经不再有痛苦的神色。
                接着,当神父尽了他的职责之后,那名奄奄一息的妇人又说:
                “阻止……一定要想办法阻止……你会……”
                神父用肯定的口吻向她保证道:
                “该做的,我一定会做。相信我。”
                一会儿,医生和救护车同时抵达,柯平斯太太用消沉而胜利的口吻说:
                “又太迟了!她已经去了。”
                (二)
                高曼神父在暮色中步行回去。今晚有雾,现在已经越来越浓了。他停下脚步,皱皱眉。真是个奇怪的故事,到底有多少是她在神智不清,发高烧的情况下幻想出来的呢?当然,其中有一部份是真的——可是,到底有多少是真的呢?无论如何,他必须趁自己还记得的时候,把那几个名字写下来,待会儿一回家就得召集圣法兰西斯公会,想到这儿,他迅速走进一家小咖啡店,点了杯咖啡,坐下来。他在法衣口袋里摸摸,噢,这个贾若蒂太太!他早就告诉过她,要她把口袋补好了,可是她还是照样没缝!他带的笔记本、铅笔、几个零钱,全都掉到里衬里去了。神父把几个零钱和铅笔摸出来,可是小笔记本实在不好拿。
                侍者把咖啡送来了,神父问他可否给张纸。


              8楼2019-04-0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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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行不行?”
                  是个撕开的纸袋,神父点点头,接过来,开始在一面写字。是些名字——这些名字一定不能忘掉,他最不善于记名字了。
                  咖啡店门打开了,三个穿着爱德华式服装的男孩吵吵闹闹地走进来。
                  高曼神父把该记的事都记下来之后,折好纸,正要塞进口袋,却又想起口袋已经破了,于是只好照老法子,把纸塞进鞋子里。
                  又有一个人一声不响地走进来,远远地坐在另一个角落,高曼神父为了礼貌,随便喝了一、两口咖啡,然后付完帐,就起身离开了。
                  刚进来的那个人似乎改变了主意,看看表,好像意识到刚才弄错了时间,也起身匆忙走出去。
                  雾已经很浓了,神父加快脚步朝回家的路上走。他对自己的教区很熟,于是绕到火车站边的一条捷径。也许他曾经感觉背后有脚步声,但是却没放在心上,何必呢?
                  一根棍子把他打昏了,他一步向前,倒在地上。
                  (三)
                  柯立根医生一边吹口哨,一边走进巡官办公室,开门见山地跟李俊巡官说:
                  “我已经替你办完事了。”
                  “结果怎么样?”
                  “我们不谈验尸的那些术语,反正他是被人狠狠用棍子打了一顿,也许第一棍就送了他的命,可是凶手还是没有停手,真是凶狠!”
                  “是啊。”李俊说。
                  他是个健壮的男人,黑发、灰眼,外表看来很沉默,可是往往会做出一些很有意思的手势,表现出他的法国血统。他若有所思地说:“比抢犯更凶狠吧?”
                  “是抢劫吗?”医生问。
                  “外表看来好像是,口袋被翻出来,法衣的里衬也被扯破了。”
                  “抢犯倒底希望抢到什么?”柯立根说:“这些神父全都穷得像老鼠一样。”
                  李俊沉思道:“把他的头都敲破了,真不知道是为什么?”
                  “有两个可能,”柯立根说:“第一,是个存心邪恶的年轻人干的,没别的原因,就是喜欢暴力,这年头到处是这种年轻人。”
                  “另外一种可能呢?”
                  医生耸耸肩。
                  “有人恨高曼神父,可不可能?”
                  李俊摇摇头。
                  “很不可能,他是个受人爱戴的人,这里的每个人都喜欢他。就我所知,他没有任何敌人。也不可能是抢劫,除非——”
                  “除非什么?”柯立根问:“警方已经找到线索了,对不对?”
                  “他身上有一样东西没被人拿走,老实说,是因为藏在他鞋子里。”
                  柯立根吹了声口哨。


                9楼2019-04-0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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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起来像侦探小说一样。”
                    李俊微微一笑。
                    “没那么复杂,只是因为他口袋破了。潘恩警官跟他的管家谈过了,她看起来好像有点随便,没把他衣服缝补好。她也承认,高曼神父偶而会把纸或者信塞在鞋里,免得掉进法衣的里衬。”
                    “凶手却不知道?”
                    “凶手根本没想到!他想要的,可能就是那张纸,而不是一点点零钱。”
                    “那张纸是做什么的?”
                    李俊从抽屉拿出一张纸。
                    “只是几个名字。”他说。
                    柯立根好奇地接过来看。
                    奥玛拉
                    山德福
                    巴金逊
                    海吉斯——杜博
                    萧
                    哈门斯华
                    塔克顿
                    柯立根?
                    德拉芳丹?
                    医生的眉扬了起来。
                    “我发现上面也有我的名字?”
                    “这些名字对你有什么特殊意义吗?”巡官问。
                    “一点没有。”
                    “你也从来没见过高曼神父?”
                    “没有。”
                    “那你帮不了我们的忙了。”
                    “知不知道这个名单有什么意义?”
                    李俊没有直接回答。
                    “晚上七点左右,有个男孩到高曼神父家,说有个女人快死了,想见神父,神父就跟他去了。”
                    “到哪儿去?你知不知道?”
                    “知道,很快就查出来了。本哈特街二十三号,房东太太姓柯平斯,生病的女人是戴维斯太太。神父七点一刻到,在她房里待了大概半小时。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戴维斯太太刚刚去世。”


                  10楼2019-04-0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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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懂了。”
                      “我们知道,高曼神父接着到一家叫‘东尼之家’的小咖啡店。是个正正当当的地方,没什么不对劲,供应一些差劲的点心,没什么客人。高曼神父点了杯咖啡,后来显然摸摸口袋,找不到他要的东西,就向店主要了张纸,”他做个手势,又说:“就是这一张。”
                      “后来呢?”
                      “东尼端咖啡给神父的时候,他正在纸上写字。没一会儿,他就走了,咖啡几乎没动(这点我可不怪他),大概已经写完这张名单,塞进鞋子里。”
                      “没有什么人在店里?”
                      “有三个流里流气的男孩坐在一起,后来又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人进来,自己坐了一张桌子,不过没点东西就走了。”
                      “跟在神父后面?”
                      “很可能,东尼没注意他是什么时候走的,也没注意他长得什么模样,只说他是个不起眼的男人,看起来和一般人没什么不同。他想那个人大概中等高度,穿件深蓝色的外套——也可能是咖啡色。皮肤不大黑,也不特别好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说他跟这个案子有关。谁知道呢?他没出面说他在东尼那儿见过神父。我们正在徵求那天晚上七点四十五分到八点一刻之间见过神父的人跟我们联络。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人出面,一个是女的,一个是在附近开药店的药商,我马上就要跟他们谈谈。神父的尸体是两个小男孩八点一刻在西街发现的——你知道那条街吗?其实只是一条小巷子,一头跟火车站相通。其他的——你都知道了。”
                      柯立根点点头,然后指指那张纸。
                      “你对这个有什么感想?”
                      “很重要。”李俊说。
                      “那个女人临死前告诉他一些事,他尽快把这些名字记下来,免得忘记。问题是——要是那个女人忏悔的时候要他保密,他还会不会这么做呢?”
                      “没有必要保密,”李俊说:“例如,这些名字要是扯上了——敲诈。”
                      “那是你的想法,对不对?”
                      “我目前还没有任何成见,这只是一种假设,这些人受人勒索,那个生病的女人要不是勒索者,就是知道内情。我想,她的目的不外是忏悔,希望尽可能做点补偿,于是高曼神父就接下了这个责任。”
                      “然后呢?”
                      “我说的都是假设,”李俊说:“也许这个名单上的人都必须付钱,可是有人不希望这些人停止付钱。有人知道戴维斯太太就快死了,而且找了神父去,那么接下来的事就没什么疑问了。”
                      “我在想,”柯立根又看看那张纸,说:“最后那两个名字后面,不知道为什么要加上问号?”
                      “也许高曼神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记错。”
                      “也许不是柯立根,而是毛立根,”医生微笑着表示赞同:“这是很可能的事。可是我想像德拉芳丹这种姓氏,要不是记不得,就一定会记得很清楚——你应该懂我的意思。奇怪的是,上面连一个地址都没有。”他又着了一次名单。
                      “巴金逊——这是很普通的姓氏;山德福——也不稀奇;海吉斯—杜博,这倒有点拗口,大概没多少人姓这个姓。”


                    11楼2019-04-0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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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一)
                        “说真的,李俊先生,我真的没什么可以告诉你了!我已经跟你手下的警官说过了,‘我’不知道戴维斯太太是谁,也不知道她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她在我这里住了大概六个月,房租一向按时间付,看起来是很好、很值得尊敬的人,其他一切我都不知道了。”
                        柯平斯太太停下来喘口气,不大乐意地看着李俊警官。
                        他对她温和忧郁地笑笑——从以往的经验里,他知道这种笑自有它的作用。
                        “不是我不愿意帮忙,实在是帮不了忙。”她改口道。
                        “谢谢你,我们就是需要人帮忙。女人往往比男人知道得多,因为她们有一种直觉。”
                        这种策略不错,果然立刻见效。
                        “喔,”柯平斯太太说:“真希望柯平斯能听到你的话,他老是那么傲慢随便,常常不屑地对我说:‘你呀!没话说的时候,就胡说八道,说自己什么都知道!’可是十次有九次我都没错。”
                        “是啊,所以我才想听听你对戴维斯太太的看法。照你看,她是不是——很不快乐?”
                        “不——不,我想不是,不过她一向看起来很能干、很有条理,好像什么事都已经计划好了,然后按照计划一步一步去做。我知道她在一家消费者调查单位做事,工作就是到处问人家用些什么洗衣粉、面粉,每星期有多少预算,怎么分配等等。当然,我一直觉得那种工作其实只是刺探一下别人——我也不懂,政府什么的怎么会想知道这些事!调查结果根本就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可是现在偏偏流行这一套。要是你还想再知道什么,我不妨告诉你,可怜的戴维斯太太把工作做得很好,不但态度愉快,也很有效率。”
                        “你不知道她做事的那家公司的名字吧?”
                        “不知道。”
                        “她有没有提过什么亲人?”
                        “没有,我猜她是个寡妇,好多年以前丈夫就死了。他是个残废,不过她很少提起他。”
                        “她没说她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我猜她不是伦敦人,可能是北方什么地方来的。”
                        “你不觉得她有一点——嗯,有一点神秘吗?”
                        李俊没有十分把握,要是她是个很容易受人暗示影响的女人——但是柯平斯太太没有把握住这个机会。
                        “嗯,我想我从来没那种感觉,当然不是她说的话给我这种感觉。我只有一点觉得很奇怪,就是她的手提箱。料子不错,不过不新,上面的名字缩写涂改过了,现在写的是J.D.——贾茜·戴维斯,不过我想本来是J.H.之类的,但是也可能是J.A.什么。可是我还是不觉得那有什么不对,二手货常常都很便宜,买来之后,当然得把缩写改一下。她没什么东西——就只留下一口箱子。”
                        这一点李俊早就知道了。死者个人的东西少得让人奇怪,没有任何信件,也没有照片。她显然没有保险卡、没有存折,也没有支票簿。她的衣服都是日常穿着的好料子,几乎都很新。
                        “她看起来很快乐?”他问。
                        “我想是的。”


                      12楼2019-04-0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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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抓住她声音中那一丝犹豫。
                          “只是你的‘想’法?”
                          “这种事,平常我们也不大去想,对不对?我想她满有钱的,工作不错,对生活也相当满意,她不是那种爱饶舌的女人。不过当然,一生了病——”
                          “喔,她一生了病就怎么样?”
                          “最先她很着急,我是说她感冒病倒的时候。她说那样一来,把她的计划都弄乱了,很多约会都必须取消。可是感冒就是感冒,一染上了,就没办法不管它。所以她只好躺在床上,喝茶、吃阿斯匹灵。我问她为什么不看医生,她说没必要,感冒没什么好办法,只能躺在床上,盖暖和点,又叫我不要靠近她,免得传染上。她好一点的时候,我替她煮了点东西,热汤、吐司、偶而还有点可口的布丁。她的确病倒了,当然,感冒就是那么回事,不过我敢说不会比一般人严重。烧退了之后,才会觉得无精打采,有气无力的——她也一样。我还记得她坐在炉火旁边对我说:‘真希望人不要有那么多时间胡思乱想,我不喜欢想得太多,不然就会心情不好。’”
                          李俊仍然专心看着柯平斯太太,于是她又继续往下说。
                          “我借了些杂志给她,不过她好像没办法定下心看。我还记得她有一次说:‘要是事情不如意,最好是根本不知道,你说对不对?’我说:‘是啊,亲爱的。’她又说:‘我不知道——我从来没办法肯定。’我说那没关系,她说:‘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很正直,很光明磊落,所以我没什么好责备自己的。’我说:‘那当然,亲爱的。’不过老实说,我心里真有点怀疑,她做事的那家公司,帐上不知道有没有动手脚,说不定她也知道一点风声——不过觉得那不是她的事就是了。”
                          “有可能。”李俊同意道。
                          “反正,她后来又好了——我是说差不多好了,就又回去工作,我叫她再休息一、两天,别那么快就出门。你看,听我的没错吧!她去上班之后,第二天晚上一回来,我就马上看出她又发高烧了,连楼梯都快爬不上去。我跟她说一定要看医生,她就是不肯,病得越来越重,一整天眼睛都没半点精神,脸上烫得像火烧一样,呼吸也好沉重。又过一天晚上,她有气无力地跟我说:‘神父,我要找神父,快……快,不然就太迟了。’不过她不要牧师,只要天主教神父。我一直不知道她是天主教徒,因为她从来也没戴过十字架什么的。”
                          但是她手提箱底下确实塞了个十字架,李俊没提这一点,仍然坐着听她说。
                          “我看到小迈克在街上,就叫他到圣多明尼各教会去找高曼神父。又打电话给医生和医院,都是记我自己的帐,什么都没跟她说。”
                          “神父来的时候,是你带他上楼的?”
                          “对,然后就留他们两人在一起。”
                          “他们有没有说什么?”
                          “这,我现在不大记得了。我只是自言自语地说,既然神父来了,她就不会有事了,想让她振作起来——对了,我现在想起来,我关门的时候听到她提到什么邪恶的事,对了——还有什么马——也许是赛马。我有时候也喜欢小赌一下,不过人家说赛马有很多鬼花样。”
                          “邪恶?”李俊觉得非常意外。
                          “天主教徒临死之前必须忏悔,对不对?我想就是那么回事。”
                          李俊并不怀疑这一点,但是她所用的字眼却刺激了他的想像力。邪恶……
                          他想,要是那个知道内情的神父确实是被人跟踪、用棍子蓄意打死的,那么这个字眼就确实有不寻常的意义……
                          (二)
                          另外三名房客确实没什么资料可以提供李俊。有两名房客——一个是银行职员,另一个年纪较大的,在鞋店工作——已经在这儿住了几年了。另一名房客是个二十二岁的女孩,才搬来不久,在附近一家百货公司上班。他们三人和戴维斯太太都只是点头之交。
                          那名告诉警方说她当天晚上在街上看过高曼神父的妇女,没什么有用的消息可以提供警方。她是天主教徒,在教堂里见过高曼神父。八点差十分的时候,她看到他从本哈特街转进东尼的店里。就只有这些。
                          另外一位目击者是在巴顿街转角开药店的奥斯本先生,他倒的确提供了一些线索。
                          奥斯本先生身材瘦小,已经迈进中年,前额已经秃圆了,脸孔圆而精明,戴着眼镜。
                          “晚安,巡官,请进,请进,麻烦你到柜台后面来好吗?”他拉起旧式柜台上一块活动板,李俊走进去,穿过配药室,里面有个年轻人像职业魔术师一样,穿着白外套,熟练地在处理一瓶瓶的药。再穿过一道拱门,走进一个小房间,房里有几张摇椅,一张桌子,和一张书桌。
                          奥斯本先生神秘兮兮地放下拱门上的帘子,坐在一张椅子上,同时做手势要李俊坐在另在张椅子上。然后俯身向前,兴奋地眨眨眼睛,说:
                          “我碰巧可以帮你们忙。那天晚上并不忙,天气不大好,没什么事做。我请的小姐站在柜台里。我们星期四晚上通常八点才关门。雾越来越大,外面没什么人,我走到门口看看天气,一边想道,雾来得好快,气象报告说对了。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里面的事,小姐都能处理——客人不外是买点面霜、浴盐之类的。后来,我就看见高曼神父从街那边走过来,当然,我一看到他就认得出是他。这个凶手真是的,杀像他这种好人。‘是高曼神父。’我心里想,他正朝西街那边走,你知道,就是火车站左前方第二个转弯那儿。另外有个男人跟在他后面不远的地方。本来我根本不会注意到什么不对劲,可是后面那个人突然——非常突然——停下脚步,就是他经过我门口的时候。我正在奇怪他为什么停下来,忽然发现在他前面不远的高曼神父也慢下脚步。神父并没有完全停下来,只是好像在专心想什么事,想得都快忘了走路。后来神父又继续向前走,那个人也跟了上去——走得相当快。我想——也许那个人认识高曼神父,想赶上他说几句话。”


                        13楼2019-04-07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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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祝你万事如意。”李俊说:“要是你离开之前,碰巧看到那个人——”
                            “我一定马上通知你,李俊先生,那是当然。你尽管相信我,我很高兴这么做。我说过,我对记得别人的长相很有一套。我会随时留意的。真的,相信我,这是我的荣幸。”
                            ------------------
                            第四章
                            (一)
                            我从旧维多利亚剧院出来,我的朋友贺米亚·雷可立夫走在我身边。我们刚看完“马克白”一剧。雨下得很大,我们穿过街道,跑向我停车的地方时,贺米亚不公平地说,不管谁到那家剧院去,一定会碰上下雨。
                            “就是这样。”
                            我表示不同意她的看法,并且说她只记得下雨的时候。我踩离合器的时候,贺米亚又说:“我在葛林德伯恩的时候,运气一向很好,我实在想不出除了完美之外还有什么,音乐、鲜花,还有白色的花坛最特别了。”
                            我们谈了一会儿葛林德伯恩和那儿的音乐,贺米亚又说:“我们要到都佛去吃早餐吧,对不对?”
                            “都佛?真是奇怪的想法。我还以为要去‘幻想园’呢。看完那出满是血腥和忧郁的‘马克白’,应该好好吃喝一顿。莎士比亚老让我想狼吞虎咽一顿。”
                            “是啊,华格纳也一样,至于我为什么说要到都佛,是因为你正朝那个方向开车。”
                            “这边要绕点路。”我解释道。
                            “可是你绕过头了,已经开到旧肯特路来了。”
                            我看看四周,不得不承认贺米亚确实像以往一样又说对了。
                            “我老是搞不清楚这儿的方向。”我歉然道。
                            “是很容易让人弄错,”贺米亚同意道:“都绕着滑铁卢车站。”
                            最后,我好不容易才开过西敏寺桥,我们又继续讨论刚才看的“马克白”。
                            贺米亚·雷可立夫是位芳龄二十八的美丽女子,她的五官十分典雅完美,一头深栗色的秀发盘在颈后。我妹妹老说她是“马克的女朋友”,可是她那种语气却总是惹我生气。“幻想园”的仆役热烈地欢迎我们,带我们到深红色天鹅绒墙边的一张小桌上。由于服务周到、气氛优美,这儿的生意一向很好,所以桌子隔得相当近。我们坐下时,邻桌客人高兴地跟我们打招呼。大卫·亚丁力是牛津大学的历史学讲师,他介绍了一下同伴,是位梳着流行发型的女孩。那种发型复杂得很,东突一块,西突一角,奇怪的是,梳在她头上却显得很适当。她那对蓝眼睛很大,嘴也老是半开着,她跟大卫所有女朋友一样,笨得很。大卫本身是个很聪明的年轻人,但是只有跟傻乎乎的女孩子相处,他才能得到休息的机会。
                            “这是我的小宝贝芭比,”他介绍道:“这是马克,这是贺米亚。他们都是正正经经的饱学之士,你要多学学,才能赶上人家。我们刚看完‘只是为了开玩笑’,真是太棒了!我想你们一定刚看完莎士比亚或者易卜生的戏吧。”
                            “在旧维多利亚剧院看的‘马克白’。”
                            “我好喜欢那个戏,”贺米亚说:“灯光很有意思,也没看过安排得那么好的宴会。”
                            “喔,那女巫呢?”
                            “可怕透了!”贺米亚说:“真的。”大卫也表示同意。“好像有一种呼之欲出的哑剧成分,”他说:“他们都蹦蹦跳跳地,像千面魔王一样。总不能希望一位好仙子穿着闪亮的白衣服,用单调的声音说:你的邪恶力量是不会胜利的。最后,只有马克白才会疯狂。”


                          15楼2019-04-0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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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全都笑了,可是一向善于察言观色的大卫,却精明地看了我一眼,问道:
                              “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起那天看的一出哑剧里,有邪神、魔王,对了——也有好仙子。”
                              “在什么地方?”
                              “喔,在查尔斯的一家咖啡店。”
                              “哈,你真是又聪明又时髦,对不对?马克。竟然也会参加查尔斯的社交圈,穿紧身衣的富家女,就在那种地方结交不起眼的男孩。芭比真该到那种地方去,对不对?小鸭鸭。”
                              芭比把眼睛瞪得更大了。
                              “我不喜欢查尔斯,”她辨道:“‘幻想园’比那边好太多太多了!有这么棒的餐点。”
                              “很好,芭比,反正你也还不够有钱。再谈谈‘马克白’跟恐怖的女巫的事吧,马克。我知道要是我担任制作的话,会怎么塑造那些女巫的性格。”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大卫在剧团中相当活跃。
                              “喔,说说看吧。”
                              “我会让她们看起来很平凡,只是一些狡猾安静的老太太,就像乡下的女巫一样。”
                              “可是这年头根本没有女巫了啊。”芭比瞪着他说。
                              “那是因为你住在伦敦,才会这么说。现在英格兰乡下的每个村子里,都还有一个女巫。山上第三栋茅屋里的布莱克老太太,小孩子都不许打扰她,别人也常常送她鸡蛋或者自制的糕点,因为要是你惹火了她,你家的牛就挤不出奶来,洋芋收成也会一塌糊涂,要不然小强尼就会扭伤脚。虽然没有人在口头上说不能得罪布莱克老太太,可是每个人‘心里’全都明白!”
                              “你真爱开玩笑。”芭比绷着脸说。
                              “不,我不是开玩笑,这是事实,对不对?马克。”
                              “可是知识一天天进步,教育也越来越普及,根本没有人会再迷信那些了。”贺米亚用怀疑的口气说。
                              “可是乡下就不一样。你说对不对?马克。”
                              “你说的也许没错,”我缓缓地说:“不过我也不敢肯定,因为我没在乡下住过多久。”
                              “我不懂,你怎么能把女巫塑造成平凡的老太太。”贺米亚对大卫说:“她们当然有一种神秘诡异的气氛。”
                              “可是你想想看,”大卫说:“这就跟发疯的情形差不多。要是有一个人又吼又叫,全身都是稻草,歪歪倒倒地走来走去,那根本就不可怕。可是我记得有一次替一个在精神病院做事的医生送个口信,我在房间等他的时候,对面有一位看起来很亲切的老太太在喝牛奶。她随便跟我聊聊天气,然后忽然俯身向前对我低声说:“‘埋在火炉后面那个可怜的孩子,是不是你儿子?’”然后她点点头,又说:‘晚上十点十分整,每天都很准时,你要假装没有看到血。’
                              “就是她那种煞有其事口气,叫人不寒而栗,全身都起鸡皮疙瘩。”
                              “火炉后面‘真的’埋了人?”芭比问。
                              大卫没理她,又说:
                              “再说那些灵媒,一下精神恍惚,一下在黑黝黝的房间里又敲又打的,最后坐起来拍拍脑袋再回家吃一顿有鱼、有洋芋的晚餐,看起来就是很平常、很愉快的女人。”
                              “这么说,你认为女巫只是几个有预知力的苏格兰老太太,悄悄运用她们的巫术,绕着一口大锅子念咒,召唤一些鬼魂,可是表面看来却和平常人一样罗?噢——这倒是满吸引人的点子。”


                            16楼2019-04-07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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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芭比红着脸,垂下眼睛。
                                “我好傻,我——只是听别人说过——不过我完全弄错了。”
                                “来,吃点布丁。”大卫体贴地说。
                                (二)
                                每个人大概都有过一种奇怪的经验,就是听到一件事之后,往往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又碰到一次。我这回就是。
                                第二天早上,电话响了,我过去接。
                                “福来斯曼七三八四一。”
                                电话那头传来像是喘息的声音,对方上气不接下气,但却很坚定地说:
                                “我想过了,我会去!”
                                我迅速动动脑筋。
                                “太棒了,”我一边拖延时间道;“噢你——是——”
                                “毕竟,”那声音说:“总不会被雷击中两次吧!”
                                “你肯定没打错电话吗?”
                                “当然,你是马克·伊斯特布鲁克,不是吗?”
                                “对了!”我说:“你是奥立佛太太。”
                                “喔,”那个声音说:“原来你刚才不知道我是谁啊?我根本没想到。我说的是罗妲的园游会,如果她希望我去,我就去。”
                                “你真是太好了,他们一定会很感激你的。”
                                “不会有宴会吧?”奥立佛太太问。
                                她又说:
                                “你也知道,那些人明明看到我在喝姜酒或者蕃茄汁,没有在写作,偏偏还要问我‘现在有没有在写作?’又说他们喜欢我的书,这话当然很讨人喜欢,问题是我从来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要是我说:‘我很高兴。’听起来就像‘很高兴认识你’一样陈腔滥调。嗯,事实当然没错。你想他们不会要我到‘粉红马’去喝点东西吧?”
                                “‘粉红马’?”
                                “是啊,白马,我是指酒店。我对酒店实在很没办法,我可以勉强喝点啤酒,可是会觉得很难过。”
                                “你说的‘白马’到底是指什么?”
                                “有一家叫‘白马’的酒店,对不对?或者是‘粉红马’,不过也许是在别的地方,只是自己胡思乱想。我有时候真会乱想。”
                                “鹦鹉怎么了?”我问。
                                “鹦鹉?”奥立佛太太似乎十分迷惑。
                                “还有蟋蟀。”
                                “说真的,”奥立佛太太威严地说:“我看一定是弄昏头了。”
                                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我还在想这二度听到的“白马”时,电话又响了。
                                这回是索马斯·怀特律师,他告诉我,我教母海吉斯——杜博夫人在遗瞩中,准许我从她的藏画中挑选三幅。
                                “当然,没什么特别值钱的名画,”索马斯·怀特先生用十分忧郁的声音说:“不过据我所知,你曾经表示过欣赏死者所收藏的一些画。”
                                “她有几张很好的印度风景水彩画,”我说:“我想你一定写信通知过我,可惜我忘了这回事。”
                                “不错,”索马斯·怀特先生说:“可是遗嘱各条款已经开始实施,执行委员也在安排出售她在伦敦的屋子,要是你最近能抽空到爱拉斯米尔广场来一趟——”
                                “我现在就来。”我说。
                                看来,这不是个适合工作的早晨。
                                (三)
                                我把挑选出的三幅水彩画夹在腋下,离开爱拉斯米尔广场四十九号,几乎立刻撞上一个正要进门的人。我们彼此道歉之后,我正要叫计程车,忽然想起什么,马上转身问对方:“嗨——你不是柯立根吗?”
                                “是啊——你——对了——你是马克·伊斯特布鲁克!”
                                以往念牛津大学的时候,吉姆·柯立根和我一直是朋友,可是我们到现在至少有十五年左右没有见面了。
                                “我知道你很面熟,就是一下子想不起来。”柯立根说:
                                “我经常看到你的文章,很喜欢看。”
                                “你最近怎么样?是不是真像你所希望的从事研究工作?”
                                柯立根叹口气。
                                “很难,太花钱了——除非能找到一个听话的百万富翁,或者意见不多的基金会。”
                                “肝蛭,对不对?”
                                “你的记性真好!不,我已经放弃肝蛭了,我目前最有兴趣的是一种跟脾脏有关的腺体,你一定没听过。表面上看来,好像一点作用都没有!”


                              18楼2019-04-0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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