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首 页 工会工作 | 科研论坛 | 读者服务 | 参考咨询 | 文献建设 | 技术信息 | 馆长信箱
文理分馆 | 政法分馆 | 医学分馆 | 工学分馆 | 兴隆山分馆 | 软件园分馆 | 留言簿
当前位置: 馆内通知
办公技巧
表格下载
公共资讯
馆内通知
学校文件
山东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排名办法
山东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排名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标准,充分调动图书馆职工认真工作,积极参与图书馆学、情报学等学术研究与探索的积极性,建设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职工队伍,根据人事部、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精神和山东大学关于教师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馆多年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工作的实践与经验,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山东大学图书馆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排名。
第三条 本办法由山东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标准条件: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执行标准,以山大人字〔2006〕114号文件《图书资料专业职务任职条件》为依据(见学校文件原文附件4)。
第五条 学历、学位要求:按照山大人字〔2006〕114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见学校文件原文)。
第六条 学术成果要求: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成果要求,以山大人字〔2006〕114号文件《图书资料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相关内容为依据(见学校文件原文附件4)。
第七条 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二)当年9月30日及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三)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学历学位、科研项目、论著、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30日。
第八条 以上各种标准条件、要求等,如学校文件有变化,以当年学校文件为准。
第三章 个人申报条件与审核、复核
第九条 个人申报:填写《推荐评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整理并提交个人资历材料和学术成果材料。其中含“一览表”及Word电子版(晋升初级职务不交电子版),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全部论著原件及3件代表作的复印件1份;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业绩获奖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代表作复印件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所写内容。
第十条 条件审核:
(1)学历(位)以学历和学位证书为依据,工龄以学校人事处档案室记载为依据,证书遗失或时间不能确定者,由学校人事处档案室证明为依据。
(2)学术成果以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为依据。增刊、专辑、论文集刊发的论文;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著和教材;未经学校科技处、社科处立项的非图书情报学项目;非图书情报学会、非国家级、非省部级、非社科联发文公布或颁发的获奖项目,均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成果。学术论著以原件为依据,奖励以证书为依据;教学以课程表为准,由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依据;承担科研项目以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