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月20号通过某家事业单位面试,并于3月21日入职上班,并与该单位的中标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合同是空的,我只签了名,日期都不让我签,然后公司就拿走了至今也没签字没盖章,也没给我一份保存),最终成为公司的劳务派遣工在该单位上班。至今已三个半月。
7月4日,该单位领导找我谈话,口头说进过三个月试用期的观察,我不适合这个工作,已经招了新的人,叫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
谈话刚结束,我马上分别给公司的2个人事专员发微信问能否拍照给我看看合同,成功忽悠她们给我拍照并发给了我(照片上显示合同并没有盖章签字,内容依旧是空白的),并成功忽悠套话让他们都承认合同是空的。
公司给我们发工资的钱,是该单位按照中标合同给公司的,现在我在要求单位让公司给我出书面解聘书,并准备明天早上就去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我做的对吗?或者该怎么做?
7月4日,该单位领导找我谈话,口头说进过三个月试用期的观察,我不适合这个工作,已经招了新的人,叫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
谈话刚结束,我马上分别给公司的2个人事专员发微信问能否拍照给我看看合同,成功忽悠她们给我拍照并发给了我(照片上显示合同并没有盖章签字,内容依旧是空白的),并成功忽悠套话让他们都承认合同是空的。
公司给我们发工资的钱,是该单位按照中标合同给公司的,现在我在要求单位让公司给我出书面解聘书,并准备明天早上就去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我做的对吗?或者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