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零分》
四周安静的很,没有风,没有声音,我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一片漆黑,没有月光,没有星辰,看不见身处何方。唯一能辨别的,就是眼前的这一道门。我没的选择,推门而入。门内,还是死一样的寂静。
忽的一下,两丛磷火从身旁嗖的飞过,汇聚到远处成一个光点,仅仅能照亮它旁边的一张脸。那是一张老人的脸,低垂着眼睑,没有表情,被绿色光线的投影,照的有些毛骨悚然。
“流川枫,时限已到,我来接你了。”他慢慢的张嘴,说话。干哑的声音、阴森的语调,回荡在耳畔周遭,十分的压抑。
[你是谁?什么时限?你要接我去哪儿?]我说不出话,像是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压着我的声带,发不出一点声响,只能在心里问。
“我?有人叫我死神,也有人叫我天使。”他说着,抬起了眼,露出了幽暗的银色的光。
[死神……当年就是你……]我握紧了双拳,恨不得将他撕成碎片。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可恶。你这个混蛋……]
“嘿嘿……”他笑了,不过那称不上是笑声。“你一定很恨我,但是你必须接受。与其花费力气来恨我,不如你思考一个问题吧:临死前的时候,你最愿意看到谁?”
我的思想似乎也不听我指挥了,开始按照他的问题思考了起来。
谁?我愿意看到谁?
我愿意和谁在一起?
如果我必死无疑,那么,答案肯定是那个人。
那个我深爱的难以言明的白丨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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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然睁眼,电子钟显示11月9日,4点7分。还是凌晨,窗外还是一片黑。
我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暗自庆幸,橘色的台灯本应该让人温暖,可是此时却依旧把房间照的寒冷。墙上的投影,显得寂寞。
人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少言寡语。其实,我只是不想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无聊的交际。十六岁以前,我爱着篮球,这个没有生命的物体让我安心,因为我可以赋予它活力,这让我觉得自己很伟大;十六岁以后,我爱上了他,那个张扬并且活力四射的家伙,可以说是他给了我生活的意义,无论是拌嘴打架还是无言的鼓励,我都会觉得自己很开心。于是,我开始追求,投入我的所有来追求这份感觉,我希望他的眼睛只注视着我。
令我开心的是,当我苦苦思索了一夜想了几百个让他接受我的理由并做好了被揍的准备,第二天黑着眼圈向他告白的时候,他竟然羞红了脸点头答应,还故意掩饰内心的紧张而大声说:“本天才是可怜你这只狐狸没人照顾才勉强答应的!”当时,我真的很激动,以至于忘了说话,忘了表情,直到白丨痴怨恨的揪起我的衣领,我才缓过神来一把抱住了他。太幸福时,总让人觉得不真实。
和他在一起的这些年一晃而过,我和他依旧会打架,依旧会拌嘴,但是我们更多的是关心对方,挂念对方。我们都深爱着彼此,难以言状的深爱着。
时间又走到了4点15分。我竟然又一次睡意全无。
我来到书架前,上面原本是满满的篮球杂志,现在被我腾空了一层,专门放他的照片。我只有一张他的照片,摆在这一层的中间。他笑的很灿烂,眼睛像月牙似的眯成了一道缝,牙齿也整齐而洁白,红色的头发闪闪发亮,像钻石一般闪着光。
我不禁轻轻地抚摸着照片上的脸,甚至能感觉到那种柔和。突然,我很想见他,想见我的白丨痴。就像以往的每一次,我总是会猜想他见到我时会是什么表情。我希望看到他脸红。我希望听到他傻笑着说:“狐……狐狸,你怎么来了?” 于是,我穿好了衣服,奔了出去。
周围很黑,黎明前的天,确实像锅底。
到了离他家不远的巷口,突然听到巷子深处有悉悉索索的声音。
平时的我很少好奇,今天却不知怎地,探身往巷子里看了看。还没容我看清里面的情况,就觉得头顶一阵凉风砸下,紧接着身上被冰冷的东西贯穿……我还未看清一切,还未看到我的爱人,便失去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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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安静的很,没有风,没有声音,我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一片漆黑,没有月光,没有星辰,看不见身处何方。唯一能辨别的,就是眼前的这一道门。我没的选择,推门而入。门内,还是死一样的寂静。
忽的一下,两丛磷火从身旁嗖的飞过,汇聚到远处成一个光点,仅仅能照亮它旁边的一张脸。那是一张老人的脸,低垂着眼睑,没有表情,被绿色光线的投影,照的有些毛骨悚然。
“流川枫,时限已到,我来接你了。”他慢慢的张嘴,说话。干哑的声音、阴森的语调,回荡在耳畔周遭,十分的压抑。
[你是谁?什么时限?你要接我去哪儿?]我说不出话,像是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压着我的声带,发不出一点声响,只能在心里问。
“我?有人叫我死神,也有人叫我天使。”他说着,抬起了眼,露出了幽暗的银色的光。
[死神……当年就是你……]我握紧了双拳,恨不得将他撕成碎片。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可恶。你这个混蛋……]
“嘿嘿……”他笑了,不过那称不上是笑声。“你一定很恨我,但是你必须接受。与其花费力气来恨我,不如你思考一个问题吧:临死前的时候,你最愿意看到谁?”
我的思想似乎也不听我指挥了,开始按照他的问题思考了起来。
谁?我愿意看到谁?
我愿意和谁在一起?
如果我必死无疑,那么,答案肯定是那个人。
那个我深爱的难以言明的白丨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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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然睁眼,电子钟显示11月9日,4点7分。还是凌晨,窗外还是一片黑。
我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暗自庆幸,橘色的台灯本应该让人温暖,可是此时却依旧把房间照的寒冷。墙上的投影,显得寂寞。
人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少言寡语。其实,我只是不想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无聊的交际。十六岁以前,我爱着篮球,这个没有生命的物体让我安心,因为我可以赋予它活力,这让我觉得自己很伟大;十六岁以后,我爱上了他,那个张扬并且活力四射的家伙,可以说是他给了我生活的意义,无论是拌嘴打架还是无言的鼓励,我都会觉得自己很开心。于是,我开始追求,投入我的所有来追求这份感觉,我希望他的眼睛只注视着我。
令我开心的是,当我苦苦思索了一夜想了几百个让他接受我的理由并做好了被揍的准备,第二天黑着眼圈向他告白的时候,他竟然羞红了脸点头答应,还故意掩饰内心的紧张而大声说:“本天才是可怜你这只狐狸没人照顾才勉强答应的!”当时,我真的很激动,以至于忘了说话,忘了表情,直到白丨痴怨恨的揪起我的衣领,我才缓过神来一把抱住了他。太幸福时,总让人觉得不真实。
和他在一起的这些年一晃而过,我和他依旧会打架,依旧会拌嘴,但是我们更多的是关心对方,挂念对方。我们都深爱着彼此,难以言状的深爱着。
时间又走到了4点15分。我竟然又一次睡意全无。
我来到书架前,上面原本是满满的篮球杂志,现在被我腾空了一层,专门放他的照片。我只有一张他的照片,摆在这一层的中间。他笑的很灿烂,眼睛像月牙似的眯成了一道缝,牙齿也整齐而洁白,红色的头发闪闪发亮,像钻石一般闪着光。
我不禁轻轻地抚摸着照片上的脸,甚至能感觉到那种柔和。突然,我很想见他,想见我的白丨痴。就像以往的每一次,我总是会猜想他见到我时会是什么表情。我希望看到他脸红。我希望听到他傻笑着说:“狐……狐狸,你怎么来了?” 于是,我穿好了衣服,奔了出去。
周围很黑,黎明前的天,确实像锅底。
到了离他家不远的巷口,突然听到巷子深处有悉悉索索的声音。
平时的我很少好奇,今天却不知怎地,探身往巷子里看了看。还没容我看清里面的情况,就觉得头顶一阵凉风砸下,紧接着身上被冰冷的东西贯穿……我还未看清一切,还未看到我的爱人,便失去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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