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爆料吧 关注:10,913贴子:2,439
  • 1回复贴,共1

太原市医保局,你让我们怎么看病?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父亲在2019年初在天津市肿瘤医院被查出恶性肿瘤,医生建议马上手术治疗。我父亲是太原市的医保,退休后户口迁回原籍河北省唐山市,现在需要在天津市肿瘤医院手术治疗,办理异地医保申请异地医保备案,太原市医保说必须有天津市的居住证,我们在天津市大沽派出所办理得知,居住证在登记后6个月才能下发,在此期间可提供一张异地居住证明,和居住证同等有效。但是太原市医保局不认可该异地居住证明,只认居住证。如此一来,已经确诊恶性肿瘤的父亲,或者自费治疗,或者6个月以后拿到居住证,太原市办理异地医保备案后才能在天津市做手术。
我十分不理解,国家为了老百姓看病,不断提升医保改革的质量和效率,而太原市医保局不认可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派出所说和居住证同等效应,派出所开具的材料,竟然不被认可),让我们等待6个月才能享受医保,恶性肿瘤的病人能等待6个月吗?特事特办也好,人情味对待也罢,难道就这么让我们伤心?
恳请领导做主,也恳请地方医保局的父母官,让老百姓能切实感受到国家医保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优惠,因为我们都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国富民强,改革下的中国乘风破浪,屹立在世界东方,生活在蓝天下的我们,是幸福的。


1楼2019-08-19 13:48回复
    关注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09-10 14: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