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伦理学:利他主义:
19世纪法国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孔德首先把这个概念引进道德理论,孔德认为,人类既有利己的冲动,又有利他的冲动。所谓道德,就是使前者从属于后者。所谓利他主义,就是一个个体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以牺牲自己的适应性来增加、促进和提高另一个个体适应性的表现。泛指把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的人,这种人通常具有无限的奉献精神,为人处事上较少考虑个人得失。与之相对的是利己主义者。
在西方伦理思想发展过程中,利他主义曾有过两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即仁爱的利他主义和利己的利他主义。
西方的理论,很长一段时间都成为评判中国本土思想文化的标尺,其是非对错乃至各种价值概念都是根植在西方理论之上。在儒家的仁义中,人到底是利他的动物还是利己的动物也曾为此争论不休。要知道,西方研究人学起步很晚,且是大量吸收了中国文化加以他们的神学文化变异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