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省肇庆市大旺高新区的的保利爱乐小镇(保利心悦花园)买了房子,让交了5万元,说是可以抵扣十万元的房价优惠。后来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金额直接少了10万,并不包括我交的5万元,我和销售提出疑问,销售说这样做是为了避税,当时也没有多想。签完合同后,房产商开的发票金额也是直接少了10万,不包括我多交的5万元。后来我多次提出质疑,销售公司给出了不一样的答复:一、5万元是电商费,也就是相当于我花了5万买了他们一张优惠卷。二、5万元是销售服务公司的中介服务费,相当于我的5万是给了他们销售公司。这和他们当初承诺的房屋总价优惠完全不是一个意思。对于保利爱乐小镇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