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独欢偷看了片刻,嘴角勾起一抹微笑。自从认识慕流年之后,她才发现世上有一种感情,不必展示给别人看,也不必多黏腻,只要他让自己静静地待在他身边就是一种幸运。这样一个安静而忙碌的夜晚,比沉睡的时间过去的还要快,当慕流年将报告写完的时候,抬头,就看见窗外愈渐亮起的天。实验室里很安静,其他人都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他将报告整理了一下,走到床边,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曾几何时,他总是在这样的时间醒过来,看着身边熟睡的一张小脸,那绵延的呼吸,紧紧抱着她胳膊的小手臂,那样的姿态,是他想要守护一辈子的。那时候的他就在心里偷偷地立誓要让身边的女孩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流年闭上眼睛,英俊的脸在清晨里露出了一抹苦楚。够了,慕流年,这些年来你自作多情的还不够吗?阮独欢推开实验室的门,就看见慕流年背对着她站在窗前,那样居高临下的站姿,似身在云端的神,凝睇着人间。只是那灯开得明亮,倾洒在他肩头显得几分落寞。阮独欢被“落寞”这个词吓到了,慕流年平日里不喜言语,确是自信笃定,在他身上从来都不可能出现与低糜有关的词。她摇摇头,感慨自己想太多再睁眼看去的时候,他已转过身,一双深不可测的眸子看着她。她将手上的袋子扬了扬,轻声说:“我买了早餐,我们出去吃吧。”清晨的空气总是很新鲜,在实验室里关了一夜,一走出来便闻见青草的气息,算是身心俱畅。两人在椅子上坐着吃早餐,尽管写了一个通宵的报告,慕流年吃得也并不多,阮独欢好心提醒:“待会儿十点你还要去音乐系那边演讲,还是多吃点保持体力。”依旧是淡淡地“嗯”了一声,阮独欢也没再多说什么。一直以来她觉得自己能陪在流年身边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她懂得看他的眼色,什么时候话可以多,什么时候最好什么都不说,当个空气。一如往常,初末六点就起来。都说清晨是人类记忆最好的时候,她每天六点半都会戴着耳机,带上书本在学校的医学院那边背单词。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有勇气靠近这里一点。从来都没有想过,一个地方会因为某人在里面的缘故,让她胆怯不敢靠近。能进B大的人大多都是学习用功的好学生,所以像她这样早起晨读的人自然是不在少数。跟高中不同的是,大学生都比较独立,在同一个环境里做着自己的事情,互不干扰。每天清晨是初末最快乐的时候,寻找到一个靠近他的地方,就好像也靠近了他本人多一点似的,让她更有动力将自己的英文学好。犹记罗希曾经问她为什么选英文专业,她说只是兴趣而已。实际上那是她的最初一个小梦想,那时候的她失去了好多,唯一能够靠自己努力的就是学好英语,她常常想,假如.......假如有一天她可以有足够的勇气的话,就去美国找她记忆中不能忘却的那个人。想到这里,嘴角边不经意地噙着一抹微笑,为秋日的清晨添加了一丝暖意。耳机里有清晰的女声在念:“The important thing in life is to have a great aim,and determinatian to attain it.”(生命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找到一个宏伟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实现它。)她一直都把流年当成是自己的目标,总以为自己变得优秀,就有资格再次靠近他。就在她打算找一个椅子坐下看单词的时候,意外地看见坐在拐角处的两抹身影。竟是——慕流年和阮独欢。很显然他们早就发现了她,阮独欢甚至还朝她微笑,招手示意她过去,初末只觉得脑皮发麻,心想着逃是逃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走了上去。以乌龟的速度挪到他们面前,她澄澈的眸看着地上,像是做错事的小孩似的,轻声道:“阮师姐,流......慕师兄,早。”因为整整半个学期的时间,她都没有在这样的时间段碰见慕流年,所以带着侥幸的心理,以为他清晨是不会出现在医学院的,却不想夜路走多了,也会撞鬼的。只是......如果仔细地问她的心,从开始到现在,她真的就没想过要在这里碰见他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即便是多不敢见他,也希望上帝能够垂怜,让他们偶遇一次。“地上有什么特别吸引的东西吗?”一个戏虐的声音。“啊?”初末抬头就见阮独欢眼笑弯弯:“不然你怎么一直低头都不看人的?”触摸脸刷地一下就红了。阮独欢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笑道:“初末真是乖乖好学生,我觉得晨读几乎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自从上了大学,我连英文书都不愿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