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我在方圆两米的饭桌上空挥舞着我的鸡爪子,我在家窝久了,山珍海味得多捞点。况且如果不是跟着老爸老妈混饭局的话也不是经常能来这种老百姓得卖血才能喝碗粥的地方混饭吃的。所以我就不客气了。仔细想想我似乎从来都没客气过。
我们共同的特点是从小列席父亲的饭局,然后酒量好得不像女人。闻婧说,啤酒算什么,我小时候当水喝来着。曾经有一次我和闻婧被抓壮丁拉去陪她爸的客人吃饭,我和她乔装她爸的秘书,然后不负众望放倒了一桌的人。她爸一高兴给了我们一人一套化妆品,事后我和闻婧溜去百货公司看了价格,好几个零呢,于是立马兴奋异常。
那个男的满脸通红,不过我看他的样子是兴奋多过害羞。他身边一群衣冠禽兽跟着起哄。他也就麻着胆子过来了。我抬头瞪着他,我说你要再走三步试试,我他妈不灭了你!估计是我眼中愤怒的火焰特别旺盛,那男的很明智地止步了。姚姗姗在那儿继续煽风点火,说,出来玩就要玩得起嘛,不能玩就不要玩。我瞧着她那样心里恨得咬牙切齿的,他妈的我出来玩的时候你还在吃麦当劳呢。姚姗姗又说,那要不就喝酒,违反游戏规矩的都喝酒。我什么都没说把啤酒杯推过去,我心里想随便你倒,我还不信你一杯啤酒能把我放倒了。
结果姚姗姗比我想象的都狠,转身拿了瓶五粮液过来,冲着我的杯子就倒,哗啦啦跟倒纯净水似的。我心里后悔得都想自尽了脸上还得装出大尾巴狼的样子。我就在琢磨,早知道就让那男的亲一下了,又不少块肉,青春痘又不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