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罪犯王昌胜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00年春节前后,罪犯王昌胜与其妻李某兰为躲避计划生育,住在濉溪县任集镇庙台村小李池庄其岳父家中。
同年4月13日,濉溪县陈集乡政府干部梁某玲、陆某跃、王某展、郜某峰四人到任集乡找到王昌胜、李某兰夫妇,让二人乘车返回陈集实施节育手术。
当日18时许,王昌胜在与梁某玲等人乘车返回途中,持铁锤砸击王某展、郜某峰、陆某跃、梁某玲四人头面部,致陆某跃、郜某峰、王某展死亡,梁某玲受伤。
作案后,王昌胜驾车逃离现场。
同年4月17日,王昌胜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至2017年7月14日王昌胜被公安机关抓获,期间王犯逃亡近17年。
2018年7月30日,淮北中院公开宣判,认定王昌胜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王昌胜不服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王昌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报道:
安徽一男子因躲避计划生育杀3名乡干部潜逃17年 现受审获死刑
2000年4月13日17时许,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王昌胜将3名乡干部杀死并重伤1人后,驾车逃窜。
案发17年后,去年7月,淮北警方将隐姓埋名的王昌胜押解回淮北。2018年7月30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昌胜死刑。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7月30日,被告人王昌胜故意杀人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昌胜因对计生干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不满,持铁锤砸击计生干部,致三人死亡,一人受伤,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昌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犯盗窃罪所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悉,王昌胜,绰号“毛孩”“孩羔”,男,1970年10月4日出生,家住安徽省濉溪县陈集乡三和村。此前有媒体采访当地警方了解到,2000年4月13日下午,陈集乡四名乡干部在邻近的双堆镇王昌胜岳父家找到了王昌胜夫妇,将二人带上车一起回陈集乡。到了陈集、双堆两乡镇交界处时,案件发生了。
案发后,王昌胜被列为公安部A级逃犯,悬赏10万元予以缉拿。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淮北市公安局、濉溪县公安局四级公安机关组成追捕专班,先后赴安徽(安庆、蚌埠等)、江苏、上海、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等20余个省市,辗转行程数百万公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持续开展工作。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王昌胜抓获归案,淮北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攻坚小组,把王昌胜案件作为1号案件集中攻坚,先后研判比对了上亿人。2017年7月10日,专案民警发现一名名叫“李伟”的盗窃前科人员与王昌胜长相相似。经过进一步分析,警方发现其细节特征与王昌胜高度相符。
为进一步确认“李伟”的真实身份,淮北市公安局刑科所DNA室技术人员连夜与“李伟”盗窃案办案单位联系,找到“李伟”的DNA数据,确定“李伟”就是公安部A级在逃人员王昌胜。
2017年7月12日下午,淮北警方在湖北襄阳最终确认“李伟”就是公安部A级在逃人员王昌胜。至此,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命案积案成功告破。
2000年春节前后,罪犯王昌胜与其妻李某兰为躲避计划生育,住在濉溪县任集镇庙台村小李池庄其岳父家中。
同年4月13日,濉溪县陈集乡政府干部梁某玲、陆某跃、王某展、郜某峰四人到任集乡找到王昌胜、李某兰夫妇,让二人乘车返回陈集实施节育手术。
当日18时许,王昌胜在与梁某玲等人乘车返回途中,持铁锤砸击王某展、郜某峰、陆某跃、梁某玲四人头面部,致陆某跃、郜某峰、王某展死亡,梁某玲受伤。
作案后,王昌胜驾车逃离现场。
同年4月17日,王昌胜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至2017年7月14日王昌胜被公安机关抓获,期间王犯逃亡近17年。
2018年7月30日,淮北中院公开宣判,认定王昌胜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王昌胜不服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王昌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报道:
安徽一男子因躲避计划生育杀3名乡干部潜逃17年 现受审获死刑
2000年4月13日17时许,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王昌胜将3名乡干部杀死并重伤1人后,驾车逃窜。
案发17年后,去年7月,淮北警方将隐姓埋名的王昌胜押解回淮北。2018年7月30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昌胜死刑。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7月30日,被告人王昌胜故意杀人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昌胜因对计生干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不满,持铁锤砸击计生干部,致三人死亡,一人受伤,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昌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犯盗窃罪所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悉,王昌胜,绰号“毛孩”“孩羔”,男,1970年10月4日出生,家住安徽省濉溪县陈集乡三和村。此前有媒体采访当地警方了解到,2000年4月13日下午,陈集乡四名乡干部在邻近的双堆镇王昌胜岳父家找到了王昌胜夫妇,将二人带上车一起回陈集乡。到了陈集、双堆两乡镇交界处时,案件发生了。
案发后,王昌胜被列为公安部A级逃犯,悬赏10万元予以缉拿。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淮北市公安局、濉溪县公安局四级公安机关组成追捕专班,先后赴安徽(安庆、蚌埠等)、江苏、上海、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等20余个省市,辗转行程数百万公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持续开展工作。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王昌胜抓获归案,淮北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攻坚小组,把王昌胜案件作为1号案件集中攻坚,先后研判比对了上亿人。2017年7月10日,专案民警发现一名名叫“李伟”的盗窃前科人员与王昌胜长相相似。经过进一步分析,警方发现其细节特征与王昌胜高度相符。
为进一步确认“李伟”的真实身份,淮北市公安局刑科所DNA室技术人员连夜与“李伟”盗窃案办案单位联系,找到“李伟”的DNA数据,确定“李伟”就是公安部A级在逃人员王昌胜。
2017年7月12日下午,淮北警方在湖北襄阳最终确认“李伟”就是公安部A级在逃人员王昌胜。至此,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命案积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