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开一家便利店,两个月前和老婆来到的广东江门这个地方。听说广东便利店行业发展的不错,后来通过58了解到一家连锁便利店公司,乐家嘉便利店连锁加盟公司,通过上面联系方式联系上了江门分公司。一个姓陈的负责人接待,经过交流后觉得他们的加盟政策蛮吸引人,并且还提供铺面!
经过他们的推荐我看中了其中一个铺面,铺面整体来说位置不错,客流浪也不错,周围是小区,目前正在经营水果店,觉得可以做便利店,后来联系房东谈租房的事宜,结果才知道合同期只剩8个月。自己感觉很奇怪,为什么乐家嘉工作人员没有告诉我合同期只剩8个月?难道他们不知道?铺面是他们找的,转让费是他们谈的,怎么会连合同期是只有8个月这个事不知道,还是故意不告诉我?
我没有找他们工作人员询问这个事情,想干脆自己先花点时间私下了解一下这家公司,弄清楚再说,后来经过了解知道了一些!
加盟他们条件就是装修由他们全权负责,至于怎么装修,选哪家公司,都有他们说了算,客户只需要付钱就行。
然后就是设备,也是由他们全权提供,当然会比自己准备贵,进货也必须要从他们那进货,价格自然也是要贵一些。很多人以为自己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货,但忽略了一点就是加盟是要交押金的,这个押金说是可以退,但前提是必须在他们那进货达到一定量,并且自己通过其他渠道进货是无法进入他们的系统的。因为收银设备和收银系统也必须由他们提供!
虽然货由他们提供,但其中是不包括烟的,所以在他们做预算时,是不会把烟,押金(因为他们说可以退),还有就是转让费等算在预算清单的。所以保守估计这个铺面拿下来应该需要15到20万左右!
后来经过慎重考虑觉得现在投资做便利店风险太大,目前正在经营水果,水果店转让所有设备,如果暂时不做便利店,只要经一批货,继续先经营水果店,这样风险就不会太高,投资也小,等到合同期满和房东续签合同,再做便利店,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也是自己是失误,开始认为既然他们会把一个合同期只有8个月的铺面介绍给我做便利店,是没有考虑我的风险。于是在没有和他们商量的情况下拿下的铺面。个人觉得乐家嘉是一家大公司,号称有1000家分店,是正规公司,到时候再商量也是没有问题的!
经过一周的筹备,我的水果店于1月4号开张。然而就在开张第二天,乐家嘉江门分公司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了。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一家连锁企业,一家大公司,怎么会用如此极端,如此恶劣的手段处理事情!
若是我违返了什么合同或者协议,他们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但他们没有这么做,也完全不给我解释的机会,就拿出加盟合同强行要我签,理由就是这个铺面是他们提供给我的,必须加盟他们公司,不然就赔偿他们损失,态度强硬,威吓恐吓,一副不签誓不罢休的态度,完全不提铺面租期只有8个月这个事!我甚至希望他们去法院起诉我,因为那样我老婆孩子也不至于被他们吓到!如果我签订了任何协议,并违返了,给他们造成损失我可以赔偿!但事实是我并没有和他们签订任何协议!
我答应加盟,只是租房合同期太短,风险太高,如果他们愿意找房东谈,把合同期延长我就可以马上签约加盟,但他们还是完全不顾我3岁的小孩和身怀六甲的爱人,不是威胁就是恐吓,那位姓陈的分公司负责人还推搡拉扯,我三岁小孩被吓哭,不得已我只得报警,警察来了,他们就假装什么都没做过,我不是广东人,不太能听到他们的谈话,大概能听出警察说这是什么经济纠纷,不属于他们管,但告诉他们让他们去法院起诉我,不要胡搅蛮缠。
后来警察走了,那位姓陈的负责人便开启了“大妈模式”,开始骂街似得在大街上大吼,撒泼就像是泼妇骂街,并且叫嚣如果不马上签加盟合同,分分钟找到我家人的信息,说他姐夫什么的在什么什么局当什么什么局长,极其嚣张!
我女儿再一次被他们大吼吓哭了,我爱人胆子小也被吓得不敢说话,看到这种情况,我只能选择先关店送老婆孩子回家,但这位姓陈的和另一位工作人员不让我们走,不让我关店,考虑到孩子老婆的安全,我只得再报警,警察来了,在警察面前他们不敢撒野,在警察的护送下我关好门,带上老婆孩子上车。但他们意图碰瓷,所以在警察没离开前我赶紧带老婆孩子离开了。路上我爱人一直很担心,怕他们会对我们不利,一直提心吊胆,怕我受到伤害。
下午我决定再回到店里把事情说清楚,但我老婆却死活不让我去,她很担心,她说像他们这样的人肯定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威胁不成就撒泼,而且他们肯定会想办法买通附近的人,等我们去到店他们就会派人过来。
在他们发给我的预算当中有一栏是选址成本费,显示金额为1000
我简单的认为如果暂时没做便利店,只需要赔偿1000即可,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他们还有一个霸王条款协议,就是如果拿了他们提供的铺面没有加盟要赔偿违约金5到15万(当然这需要签订协议才生效)。不过从我开始了解到现在他们一直没有给我说过这个协议的事,我也从来没见过,更不会签,如果知道有这个协议应该也不会考虑先做水果店。
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想我这边也有错,虽然合同期只有8个月我不加盟就不加盟,不应该没有和他们商量就先做水果店,于是我决定找房东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把合同期延长,下午我约了房东去了店里,果不其然,我前脚刚到乐家嘉工作人员后脚就到了。他们过来后坐在水果货架上,嘴里说着:不会让我开店,每天都会来闹。不然马上签合同,要不就赔偿5万!
房东过来了我只能让房东和他们谈,他们交流了一下,具体说什么我没听太懂,但结果他们告诉我说房东不愿意重新签合同,不愿意延期。最后房东走了,他们还是不善罢甘休,继续威胁我签合同。
晚上我回到家里,我老婆还一直提心吊胆,怕我出事,劝我不要在去店里了,说他们像黑社会一样,如果再开下去,她会整天担心,看着她那样,我实在不忍心,想想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更重要。如果继续开下去不签约加盟,他们肯定会时不时来我店里闹事,鉴于他们这样态度我也绝对不会加盟这家公司。
既然是我自己考虑事情不周全,那后果就由我自己承担,我决定把铺面还给房东不租了,当然之前的投资(房租,押金,货,转让费等),亏就亏了,不能再和这样的公司打交道了。(其实完全可以坐下来好好谈,实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更何况是因为租期太短,我才暂时没有加盟而已)
开业第三天我收拾好所有的东西,把租房合同还给了房东,水果店就这样关门了。从开张不到三天就关门了。我为我自己的行为不当负责,但作为一家便利店连锁连锁加盟企业,培训出这样的员工,用如此恶劣的手段,来威胁恐吓客户,不难想象这家企业是什么样一家企业!
在这里我要劝劝那些想要加盟这家公司的人,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他们外表迷惑了,不要看他们外边光鲜亮丽,其实暗地肮脏,使用的手段极其恶劣。
以上为亲身经历,以上所述绝对是事实!
经过他们的推荐我看中了其中一个铺面,铺面整体来说位置不错,客流浪也不错,周围是小区,目前正在经营水果店,觉得可以做便利店,后来联系房东谈租房的事宜,结果才知道合同期只剩8个月。自己感觉很奇怪,为什么乐家嘉工作人员没有告诉我合同期只剩8个月?难道他们不知道?铺面是他们找的,转让费是他们谈的,怎么会连合同期是只有8个月这个事不知道,还是故意不告诉我?
我没有找他们工作人员询问这个事情,想干脆自己先花点时间私下了解一下这家公司,弄清楚再说,后来经过了解知道了一些!
加盟他们条件就是装修由他们全权负责,至于怎么装修,选哪家公司,都有他们说了算,客户只需要付钱就行。
然后就是设备,也是由他们全权提供,当然会比自己准备贵,进货也必须要从他们那进货,价格自然也是要贵一些。很多人以为自己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货,但忽略了一点就是加盟是要交押金的,这个押金说是可以退,但前提是必须在他们那进货达到一定量,并且自己通过其他渠道进货是无法进入他们的系统的。因为收银设备和收银系统也必须由他们提供!
虽然货由他们提供,但其中是不包括烟的,所以在他们做预算时,是不会把烟,押金(因为他们说可以退),还有就是转让费等算在预算清单的。所以保守估计这个铺面拿下来应该需要15到20万左右!
后来经过慎重考虑觉得现在投资做便利店风险太大,目前正在经营水果,水果店转让所有设备,如果暂时不做便利店,只要经一批货,继续先经营水果店,这样风险就不会太高,投资也小,等到合同期满和房东续签合同,再做便利店,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也是自己是失误,开始认为既然他们会把一个合同期只有8个月的铺面介绍给我做便利店,是没有考虑我的风险。于是在没有和他们商量的情况下拿下的铺面。个人觉得乐家嘉是一家大公司,号称有1000家分店,是正规公司,到时候再商量也是没有问题的!
经过一周的筹备,我的水果店于1月4号开张。然而就在开张第二天,乐家嘉江门分公司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了。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一家连锁企业,一家大公司,怎么会用如此极端,如此恶劣的手段处理事情!
若是我违返了什么合同或者协议,他们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但他们没有这么做,也完全不给我解释的机会,就拿出加盟合同强行要我签,理由就是这个铺面是他们提供给我的,必须加盟他们公司,不然就赔偿他们损失,态度强硬,威吓恐吓,一副不签誓不罢休的态度,完全不提铺面租期只有8个月这个事!我甚至希望他们去法院起诉我,因为那样我老婆孩子也不至于被他们吓到!如果我签订了任何协议,并违返了,给他们造成损失我可以赔偿!但事实是我并没有和他们签订任何协议!
我答应加盟,只是租房合同期太短,风险太高,如果他们愿意找房东谈,把合同期延长我就可以马上签约加盟,但他们还是完全不顾我3岁的小孩和身怀六甲的爱人,不是威胁就是恐吓,那位姓陈的分公司负责人还推搡拉扯,我三岁小孩被吓哭,不得已我只得报警,警察来了,他们就假装什么都没做过,我不是广东人,不太能听到他们的谈话,大概能听出警察说这是什么经济纠纷,不属于他们管,但告诉他们让他们去法院起诉我,不要胡搅蛮缠。
后来警察走了,那位姓陈的负责人便开启了“大妈模式”,开始骂街似得在大街上大吼,撒泼就像是泼妇骂街,并且叫嚣如果不马上签加盟合同,分分钟找到我家人的信息,说他姐夫什么的在什么什么局当什么什么局长,极其嚣张!
我女儿再一次被他们大吼吓哭了,我爱人胆子小也被吓得不敢说话,看到这种情况,我只能选择先关店送老婆孩子回家,但这位姓陈的和另一位工作人员不让我们走,不让我关店,考虑到孩子老婆的安全,我只得再报警,警察来了,在警察面前他们不敢撒野,在警察的护送下我关好门,带上老婆孩子上车。但他们意图碰瓷,所以在警察没离开前我赶紧带老婆孩子离开了。路上我爱人一直很担心,怕他们会对我们不利,一直提心吊胆,怕我受到伤害。
下午我决定再回到店里把事情说清楚,但我老婆却死活不让我去,她很担心,她说像他们这样的人肯定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威胁不成就撒泼,而且他们肯定会想办法买通附近的人,等我们去到店他们就会派人过来。
在他们发给我的预算当中有一栏是选址成本费,显示金额为1000
我简单的认为如果暂时没做便利店,只需要赔偿1000即可,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他们还有一个霸王条款协议,就是如果拿了他们提供的铺面没有加盟要赔偿违约金5到15万(当然这需要签订协议才生效)。不过从我开始了解到现在他们一直没有给我说过这个协议的事,我也从来没见过,更不会签,如果知道有这个协议应该也不会考虑先做水果店。
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想我这边也有错,虽然合同期只有8个月我不加盟就不加盟,不应该没有和他们商量就先做水果店,于是我决定找房东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把合同期延长,下午我约了房东去了店里,果不其然,我前脚刚到乐家嘉工作人员后脚就到了。他们过来后坐在水果货架上,嘴里说着:不会让我开店,每天都会来闹。不然马上签合同,要不就赔偿5万!
房东过来了我只能让房东和他们谈,他们交流了一下,具体说什么我没听太懂,但结果他们告诉我说房东不愿意重新签合同,不愿意延期。最后房东走了,他们还是不善罢甘休,继续威胁我签合同。
晚上我回到家里,我老婆还一直提心吊胆,怕我出事,劝我不要在去店里了,说他们像黑社会一样,如果再开下去,她会整天担心,看着她那样,我实在不忍心,想想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更重要。如果继续开下去不签约加盟,他们肯定会时不时来我店里闹事,鉴于他们这样态度我也绝对不会加盟这家公司。
既然是我自己考虑事情不周全,那后果就由我自己承担,我决定把铺面还给房东不租了,当然之前的投资(房租,押金,货,转让费等),亏就亏了,不能再和这样的公司打交道了。(其实完全可以坐下来好好谈,实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更何况是因为租期太短,我才暂时没有加盟而已)
开业第三天我收拾好所有的东西,把租房合同还给了房东,水果店就这样关门了。从开张不到三天就关门了。我为我自己的行为不当负责,但作为一家便利店连锁连锁加盟企业,培训出这样的员工,用如此恶劣的手段,来威胁恐吓客户,不难想象这家企业是什么样一家企业!
在这里我要劝劝那些想要加盟这家公司的人,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他们外表迷惑了,不要看他们外边光鲜亮丽,其实暗地肮脏,使用的手段极其恶劣。
以上为亲身经历,以上所述绝对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