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比亚迪4S店的一名销售经理,在这里讲述一段亲身经历:
自2016年8月30日进入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建店初期工作至现在,已任职三年五个月。于2019年8月30日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又续签三年至2022年8月29日。现由于公司经营原因决定注销一纸通知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合同。期间七个月加班工资均有实发,剩余工作加班加点节假日无任何补助发放。工作期间担任双职位但却只发放单职位工资。另克扣员工工资。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直接登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企业这样的做法实属寒心,这样的做法不仅仅是体现了对员工的种种,更是体现了一个品牌的形象。试问对于这样的的企业存在的管理缺陷会不会影响到品牌的发展。对于自己的员工都可以做到这么决绝,那对于自己的客户又能服务到何种程度。
自2016年8月30日进入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建店初期工作至现在,已任职三年五个月。于2019年8月30日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又续签三年至2022年8月29日。现由于公司经营原因决定注销一纸通知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合同。期间七个月加班工资均有实发,剩余工作加班加点节假日无任何补助发放。工作期间担任双职位但却只发放单职位工资。另克扣员工工资。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直接登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企业这样的做法实属寒心,这样的做法不仅仅是体现了对员工的种种,更是体现了一个品牌的形象。试问对于这样的的企业存在的管理缺陷会不会影响到品牌的发展。对于自己的员工都可以做到这么决绝,那对于自己的客户又能服务到何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