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根据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杭长高速安吉段、申嘉湖高速安吉段实行交通分流,对安吉通宁国、德清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入境车辆人员接受检查。
二、减少省际、市际班车班次,减少县内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的发车班次。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等接受入境检查。
三、全县各大型商场、超市缩短营业时间,具体时间为10:00——15:00。
四、全县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禁止举办酒席,倡议餐饮企业暂停营业。
五、全县足浴、浴室、酒吧、茶室等相对密闭的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六、倡议丧事从简办理,治丧活动以主要亲属参加为主,县殡仪馆停止举办遗体公开告别仪式。
七、全县工商企业应延迟开工,具体开工时间须提前报开发区、示范区和属地乡镇(街道)备案。
八、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除犬伤门诊外)全部暂停接种,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九、取消所有非必要的公共聚集活动和广场舞等一切群众性聚集活动。
十、市民要注意个人卫生,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串门拜年、流动交往,前往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超市、饭店、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全部佩戴口罩。
为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全县人民自觉遵守,做好宣传,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6日18时施行。
安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根据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杭长高速安吉段、申嘉湖高速安吉段实行交通分流,对安吉通宁国、德清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入境车辆人员接受检查。
二、减少省际、市际班车班次,减少县内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的发车班次。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等接受入境检查。
三、全县各大型商场、超市缩短营业时间,具体时间为10:00——15:00。
四、全县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禁止举办酒席,倡议餐饮企业暂停营业。
五、全县足浴、浴室、酒吧、茶室等相对密闭的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六、倡议丧事从简办理,治丧活动以主要亲属参加为主,县殡仪馆停止举办遗体公开告别仪式。
七、全县工商企业应延迟开工,具体开工时间须提前报开发区、示范区和属地乡镇(街道)备案。
八、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除犬伤门诊外)全部暂停接种,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九、取消所有非必要的公共聚集活动和广场舞等一切群众性聚集活动。
十、市民要注意个人卫生,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串门拜年、流动交往,前往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超市、饭店、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全部佩戴口罩。
为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全县人民自觉遵守,做好宣传,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6日18时施行。
安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