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澄城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内发布“某村有一人已经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的疫情信息,该信息在微信群内肆意传播,后被群内人员进行评论,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警方得知网民在微信群内发布的信息为不实消息,随即立即对该不实信息进行调查处理。经查,2020年2月4日10时25分,刘某在听到某村有一人已经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的虚假消息后,在未经证实消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刘某便擅自在其微信群内发表“某村有一人已经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信息。经民警教育训诫,刘某认识到了乱发不实信息的严重后果,并在发布不实信息的微信群内将自己散播的谣言进行澄清,主动删除了相关不实言论。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