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们是不了解欧美的医疗原则。一向是社会利益优先,个人生命权在整体利益面前根本不算什么。
就说美国吧,医疗疾病的治疗指南是哪几方的共识妥协结果?是医疗方,正负方,保险方。医疗方提供治疗策略(怎么救人),保险方则控制预算支出策略(怎么省钱),正负方则协调平衡监督。但显然没有患方参与其中。然而中国没有什么指南,往往以结果倒推结论。比如一个少见病或者常见病的少见症状在美国,医生可以参照指南一步一步做,没有查出来是概率问题,没有想到是可以的,查出来你就可以当豪斯了(可以参考豪斯医生)。而中国的医生你需要谨小慎微的遇见每一种可能,因为没想到没查出引起的严重后果就得负相关责任。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医生需要的检查远大过欧美医生。然而在欧美得了少见病或者常见病的少见症状的患者死了,那是运气不好,因为保险公司和正负方都不会建议为了百分之零点几的概率把一个检查项目变成普查项目,因为那样会加重财政负担。所以仔细想想,还是国内更在乎个人生命。
所以不是这次欧美出乎意料的冷血,而是他们的政策一直如此,只不过没有发生什么大事让这个事实显得那么直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