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地区城市主体功能区新调整(大丰划入)
江苏省各地市主体功能区划分重新调整:盐城可开发区域扩大至40%左右 ,根据最新的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域划分来看,全省限制开发区域63.1%,重点开发区域19.5%,优化开发区域17.5%,全省可开发区域37%。
具体来看盐城,原先的规划响水、阜宁、建湖几乎全境为限制开发区域。此次调整后,盐城主城区不仅可以从容向南融合大丰,且向北可一路无缝对接至阜宁、射阳、建湖县城。盐城全境可开发区域占比达到40%左右,其中亭湖可开发区域为100%。
本次主体功能区域划分的调整,无疑对盐城未来的发展方向有重要的影响。
(转头条-我爱大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