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和州县制
郡县制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国家组织形式〉,西周时期,国家实行〈分封制〉,除〈天子直接统治的区域外〉,余下的地方〈被划分为小诸侯国〉,小诸侯国内〈则以同样的方式再次划分成小的采邑〉,诸侯国对于天子有一定的义务,但总体上〈是一个独立王国〉,天子〈无权过多干预〉,〈卿大夫的采邑〉对于诸侯国〈也是这种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以楚,秦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开始设立•郡县制度〉,秦统一全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郡下设县,郡守和县令〈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免〉,其职位不得世袭,这样,便建立起了〈一种干壮枝弱的中央集权制度〉,地方〈不再有力量对抗中央〉,有利于〈全国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汉代〈沿用并完善了秦朝的郡县制〉,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不断建立新的郡县〉,至〈东汉顺帝〉,已有105郡,2000多个县,汉代〈一县面积大约方百里〉,一郡则下辖20县左右,郡县制并非一定是仅有〈郡、县两级地方政权〉,而是强调其〈中央集权的性质〉,历代的郡县制往往都并非仅有〈郡县两级地方政府〉,汉代时,便在郡之上〈设立了州〉,全国共分13个州,州长官称刺史,后改为州牧,隋朝时,地方政府〈设为州、县两级〉,唐朝时,则为〈道、州、县三级〉,宋朝时,为〈路、州、县三级〉,元朝则设立〈行省制度〉,明清〈基本继承元代行省制度〉,并稍作改变之后〈形成了省、府、县三级行政制〉,这些结构形式〈虽然并不是严格的郡、县两级制〉,但考虑中央集权的性质,仍可说是郡县制。
州县制是郡县制的流变,本质上与郡县制差别不大,魏晋之后,进入〈南北朝乱世〉,〈北方政权〉更迭频繁,百姓四处流亡,〈新政权建立〉或〈新的人口流入〉,便要〈重新划分行政区域,分割原来的郡县〉,于是,郡不断变小,州不断增多,南朝也模仿北方〈划郡为州〉,至〈隋文帝〉时,撤郡建州,实行〈州县制〉,后面的唐,宋〈基本沿用〉。
郡县制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国家组织形式〉,西周时期,国家实行〈分封制〉,除〈天子直接统治的区域外〉,余下的地方〈被划分为小诸侯国〉,小诸侯国内〈则以同样的方式再次划分成小的采邑〉,诸侯国对于天子有一定的义务,但总体上〈是一个独立王国〉,天子〈无权过多干预〉,〈卿大夫的采邑〉对于诸侯国〈也是这种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以楚,秦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开始设立•郡县制度〉,秦统一全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郡下设县,郡守和县令〈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免〉,其职位不得世袭,这样,便建立起了〈一种干壮枝弱的中央集权制度〉,地方〈不再有力量对抗中央〉,有利于〈全国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汉代〈沿用并完善了秦朝的郡县制〉,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不断建立新的郡县〉,至〈东汉顺帝〉,已有105郡,2000多个县,汉代〈一县面积大约方百里〉,一郡则下辖20县左右,郡县制并非一定是仅有〈郡、县两级地方政权〉,而是强调其〈中央集权的性质〉,历代的郡县制往往都并非仅有〈郡县两级地方政府〉,汉代时,便在郡之上〈设立了州〉,全国共分13个州,州长官称刺史,后改为州牧,隋朝时,地方政府〈设为州、县两级〉,唐朝时,则为〈道、州、县三级〉,宋朝时,为〈路、州、县三级〉,元朝则设立〈行省制度〉,明清〈基本继承元代行省制度〉,并稍作改变之后〈形成了省、府、县三级行政制〉,这些结构形式〈虽然并不是严格的郡、县两级制〉,但考虑中央集权的性质,仍可说是郡县制。
州县制是郡县制的流变,本质上与郡县制差别不大,魏晋之后,进入〈南北朝乱世〉,〈北方政权〉更迭频繁,百姓四处流亡,〈新政权建立〉或〈新的人口流入〉,便要〈重新划分行政区域,分割原来的郡县〉,于是,郡不断变小,州不断增多,南朝也模仿北方〈划郡为州〉,至〈隋文帝〉时,撤郡建州,实行〈州县制〉,后面的唐,宋〈基本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