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淄博市沂源县公安局王亚玮局长:
您好 !本来我们毫无交集,您是高高在上的公安局长,我是一个小老百姓。可是由于“房成文殴打我”案的牵扯,我们有了交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由于房成文儿子跟我闺女的离婚,我外孙女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2020年1月23日,我们按照当初离婚协议的约定去沂源县物资局宿舍房成文家接孩子回家过年,没想到身为大张庄中学教师的房成文突然提出索要五万元,才可以把孩子接走,遭到我拒绝后开始用力推搡我,导致我倒地休克,房成文、宋增芬两口子还把门给关死了,导致120救护人员根本进不来门,在门口拖延了将近十五分钟才把我拉走。110,120都出警了。
我们以为出警的南麻派出所民警会依法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没想到等来的对房成文等行凶者的不予任何处罚。理由就四个字:均不成立。
天理不公!为何人民警察不能为人民当家做主??为何行凶者逍遥法外??
我们按照相关程序向沂源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没想到行政复议中各种奇葩的悬疑事情都出现了,我希望王亚玮局长能够在百忙之中答复一下:
第一点,我们告的沂源县公安局是被告,局长王亚玮是法定代理人,当然王局长是被告,没想到沂源县政府行政复议的一把手也是王亚玮局长担任。没想到,被告成了“青天大老爷”,当然,我们相信同时身为沂源县副县长、督察长的您会不徇私情,公正断案的。无论是谁违法乱纪,您都会严惩犯罪分子的。
第二点,2020年3月11日,南麻派出所的副所长常明海来给我做询问笔录,做完笔录后他偷偷拉我到一边说:这个案子不好弄,你做好心理准备。我当时虽然诧异,但还是表示我们相信公安机关办案。
后来在行政复议得到的我的询问笔录中才发现重大的问题,常明海记录的笔录根本不是我说的,不知他是怎么凭空捏造出来的。
1. 我反复表达的是,房成文把我推倒的。常明海笔录中记的竟然是,我自己摔倒的。
2.我表达的是:我配合公安机关做法医鉴定。常明海笔录中记载的竟然是,我拒绝做法医鉴定,一切后果我自己承担。
3. 我反复表达那次被推倒休克后身体多处损伤,后遗症严重。常明海竟然一个字也没有记录。
我很不明白的是,常明海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公安了,干了公安几十年了,怎么会办出这么糊涂的案子,不惜伪造询问笔录等国家公文,已经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刑事犯罪。您作为县公安局的局长,对下属做出这种违法的事情又该如何处理??
第三点,当时120救护车把我拉到沂源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后又是做各种检查,又是打点滴,我一动也不能动,我闺女一直在照顾我。可是行政复议后,县公安局提供了一份有我闺女签字的120病情记录表作为证据,上面有所谓的我闺女的签名,可是我闺女一看就不是她签的,她从来都没见过这份材料。那么这份材料是从天上飞下来的吗??又是谁冒名伪造了她的签名??这份材料是常明海提供的,是不是涉嫌伪证??作伪证要做牢的呀!至少三年以上的!请王局长明察,将违法犯罪人员揪出来绳之以法!!
第四点:我们要求对伪造的签名做笔迹鉴定,可是县政府行政复议办的答复是毫无意义,拒绝给做鉴定!王局长,我想问您,既然签名是伪造的,为何不能鉴定?我们可以请省级的鉴定中心,不行国家级的鉴定中心来鉴定真假!可是您作为一把手的行政复议办公室为何一口拒绝了呢?这可是涉及有人做伪证啊!触犯刑法要坐牢的啊!!相关法律您应该是专家才对,麻烦请您解释一下!
第五点:我们要求对涉及违法的几个关键视频信息公开,可没想到屡次遭到了沂源县公安局的拒绝!为什么不能公开呢?房成文家客厅里安了监控,可以清楚的看到他是如何把我推倒的,包括他家门外也有监控,可以看到房成文宋增芬是怎么把门关死的,这么关键的视频南麻派出所不是已经调取保存了吗?为什么不能公开??假如关键视频遭到人恶意剪辑的话,没关系,我们可以到国家级鉴定中心做鉴定,不行去公安部做鉴定都可以的,无论谁违法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期望您能尽快将关键视频公开给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相信共产党,我们相信政府,我们相信公安机关会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王富贵 敬上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