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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上我知乎上的辟谣文章,陆金凤被处死实属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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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写陆金凤案件,但说实在的,没拿到最直接的证据,不太敢写。但时至今日,连我的一位好友也被这起案件的谣言影响了,实在是令我非常惊讶,因此不得不写一下。
陆金凤案件,是我看过的案件谣言中,编造的最离谱的,也是流传最广的。陆金凤案件的版本还不止一个,其中流传甚广的谣言当中:


IP属地:内蒙古1楼2020-07-16 08:56回复
    图中红圈内的字像是“巩义市”三个字
    再者,从陆金凤案件的相关图片来看,她的腿应该是没有瘸的,基本行走如常。审判她的地方既不是庆阳县,也不是咸阳市,而是河南郑州下属的巩义市!因为从上图可以看出来,最左边的三个字绝不是“庆阳县”或者“咸阳市”,而像是“巩义市”,注意是像,还需要进一步考证,这就需要其他旁证了。
    接下来看图说话。


    大家看,上两张图的地板是不是明显很相似,而第二张就是巩义体育馆内部的地板图片。(感谢新浪微博号“谣言见光死”的帮助)


    IP属地:内蒙古6楼2020-07-1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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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注意红框中的地方非常相似,这证明确实是巩义市的概率非常大,但这仍然不足以证明陆金凤案件就发生在巩义市。但接下来的这个证据,我认为非常有力!

      上图是《巩义市公安志》第416页的内容,此章节是大要案侦破。从这里面可以看出来:
      1993年,3月8日“1992.12.28”发生在城区的杀人碎尸案,抓获了案犯陆××;破获了农机厂郜××被害案,抓获了丁××及其姘妇苏××;破获了沙鱼沟乡洛口村女青年曹××被害案,抓获了案犯胡××;破获了“4.19”鲁庄乡邢村党支部书记家被炸案,抓获了案犯李××。
      大家注意我标注粗体的部分,其中有一个杀人犯的名字叫陆××(写个公安志非得不写全名,愤怒!),这个人我认为就是陆金凤。但可能有人会反驳,姓陆的多了,不能是别的姓陆的杀人?这就要看下一个人的名字:苏××。
      很多人关注陆金凤案资料,但却忽略了和她一起被处死的案犯的资料,而苏小敏就是和她一批被处死的。



      三张图足以证明苏小敏和陆金凤是一批被处决的,网上还有其他苏小敏被处死的照片,因为重口味我就不贴了
      讲到这里大家就明白了,哪有那么巧合,同一年的同一段时间有个陆××的杀人犯被抓,又有个苏××的女杀人犯杀了人被抓,两个人一同被处决,而网上又有两个一起被处死的杀人犯叫恰巧陆金凤和苏小敏。众所周知,女杀人犯本就非常少,就此我认为,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证明陆金凤就是陆××,而她犯下的罪行就是1992.12.28发生在巩义城区的杀人碎尸案!


      IP属地:内蒙古7楼2020-07-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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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来,网上流传的河南巩义退休刑警队长陈文国写得《刑警队长回忆录》的内容就和上述信息比较吻合了:
        据陈文国回忆,1992年12月19日(时间相差很小,只有九天,陈队记错日子也是有可能的)早6时后,孝南20组的陈老太和以往一样,清扫园丁街。在建设路路口附近,发现路边一包裹。 正要去拿,园丁街跑出一个年轻妇女与其争夺。陈老太让其说出包裹里面有什么东西、拿出是她的凭证时,引起争吵,众人围观。
        这时候,一个年轻人夺过东西,当众打开,发现里边是一女孩身躯,无头无肢。旁边的一个男人跟此女话说几句后,年轻女人撒腿就顺建设路往下跑。
          那时,通讯还不方便。群众找到电话报案,公安局发传呼给在外的陈队,陈队接到传呼再赶现场,已经是早晨七点多了。
          陈队长赶到后,有人送来了年轻女人跑丢的胸卡,上写“毛纺厂陆金凤”。此时,煤炭局某局长和其三车队的亲戚郭怀走到跟前,郭怀称其女儿郭燕燕头天下午放学回家,被一20多岁女人叫走,下落不明。
          陈队长将郭怀带回公安局后,郭怀交待:陆金凤,遂平县岗王庄村人,是年21岁。1991年在新郑市小桥某饭店打工。郭与其发生关系后,将其带回巩义,租住园丁街。为郭刮胎两次,逼郭离婚,并给郭妻公开写信。
          搜查陆金凤的出租屋,在阳台上发现有一个烧坏的脸盆,厨房很干净,但却有怪味。邻居反映,头天下午租屋冒出大烟。无疑,出租屋就是陆金凤杀人的第一现场。
          次日,在文化街厕所墙角,发现郭燕燕的头及四肢、手脚。但直到春节过后,一直没有陆金凤的消息。 到偃师、三门峡侦查,也无结果。
          直到转过年来,也就是1993年的某天(这和公安志当中提到的3月8日抓获陆××相符合),有人在西安碑林见过陆金凤!
          陈队长带人赶往西安碑林,没想到居然见到了郭怀。郭怀告诉陈队,陆金凤住小旅社,与别人一块进城购物。陈队问郭咋知道的消息,郭吱唔难语。
          陈队守株待兔抓获了陆金凤,将人带回巩义。陆金凤交待,她将郭燕燕骗到住处后,一进门就拉到厨房,掐死割头,剁去四肢,头及四肢放脸盆中烧过后,连夜扔到文化街。次日准备搭车外扔身躯时,被扫地老太发现而事情败露。而郭怀则为她提供外逃资金,并在平顶山小住,后到西安。
          事后,陆金凤被枪毙,而郭怀则获刑5年。
        从这里看得出,刑警队长回忆录当中的内容和公安志当中的记录非常吻合,就此可以认定,陆金凤就是“1992.12.28”杀人碎尸案的凶手,而根据她生前被执行死刑的照片而编造出来的谣言可以休矣!

        至于押送陆金凤上法场时右边的检察官笑了,那更是非常正常的,将一个杀死女孩儿并分尸的杀人犯送上法场,不是一件应该高兴的事情吗?


        IP属地:内蒙古8楼2020-07-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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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的漂亮!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7-16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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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那么多,涨价了吧


            IP属地:广东28楼2020-10-03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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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一个!非常给力!对于这一件事,我想说两句话:1.引用笑傲江湖中的一句话“弑孩童者必死”,儿童被称为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对于儿童的刑事犯罪,各国都会严惩包括美国。2.流言(谣言)止于智者,人是富有同情心的,但这一类谣言不仅消费了正义群众的同情心,还间接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IP属地:甘肃来自手机贴吧30楼2020-11-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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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数限制,接上一层,可以在不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等法律限制公开内容的前提下,公开这些案件的部分信息,就可以减小谣言的不良影响。


                IP属地:甘肃来自手机贴吧31楼2020-11-1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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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点本人可能理解有偏差:我国刑法中杀害儿童并非法定的从重情节,但个人感觉杀害儿童造成了社会震动强烈,影响恶劣,是可以考虑从重处理的。不知道这样理解正确与否,希望专业人士不吝赐教,谢谢啦!


                  IP属地:甘肃来自手机贴吧32楼2020-11-1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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