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网上流传的河南巩义退休刑警队长陈文国写得《刑警队长回忆录》的内容就和上述信息比较吻合了:
据陈文国回忆,1992年12月19日(时间相差很小,只有九天,陈队记错日子也是有可能的)早6时后,孝南20组的陈老太和以往一样,清扫园丁街。在建设路路口附近,发现路边一包裹。 正要去拿,园丁街跑出一个年轻妇女与其争夺。陈老太让其说出包裹里面有什么东西、拿出是她的凭证时,引起争吵,众人围观。
这时候,一个年轻人夺过东西,当众打开,发现里边是一女孩身躯,无头无肢。旁边的一个男人跟此女话说几句后,年轻女人撒腿就顺建设路往下跑。
那时,通讯还不方便。群众找到电话报案,公安局发传呼给在外的陈队,陈队接到传呼再赶现场,已经是早晨七点多了。
陈队长赶到后,有人送来了年轻女人跑丢的胸卡,上写“毛纺厂陆金凤”。此时,煤炭局某局长和其三车队的亲戚郭怀走到跟前,郭怀称其女儿郭燕燕头天下午放学回家,被一20多岁女人叫走,下落不明。
陈队长将郭怀带回公安局后,郭怀交待:陆金凤,遂平县岗王庄村人,是年21岁。1991年在新郑市小桥某饭店打工。郭与其发生关系后,将其带回巩义,租住园丁街。为郭刮胎两次,逼郭离婚,并给郭妻公开写信。
搜查陆金凤的出租屋,在阳台上发现有一个烧坏的脸盆,厨房很干净,但却有怪味。邻居反映,头天下午租屋冒出大烟。无疑,出租屋就是陆金凤杀人的第一现场。
次日,在文化街厕所墙角,发现郭燕燕的头及四肢、手脚。但直到春节过后,一直没有陆金凤的消息。 到偃师、三门峡侦查,也无结果。
直到转过年来,也就是1993年的某天(这和公安志当中提到的3月8日抓获陆××相符合),有人在西安碑林见过陆金凤!
陈队长带人赶往西安碑林,没想到居然见到了郭怀。郭怀告诉陈队,陆金凤住小旅社,与别人一块进城购物。陈队问郭咋知道的消息,郭吱唔难语。
陈队守株待兔抓获了陆金凤,将人带回巩义。陆金凤交待,她将郭燕燕骗到住处后,一进门就拉到厨房,掐死割头,剁去四肢,头及四肢放脸盆中烧过后,连夜扔到文化街。次日准备搭车外扔身躯时,被扫地老太发现而事情败露。而郭怀则为她提供外逃资金,并在平顶山小住,后到西安。
事后,陆金凤被枪毙,而郭怀则获刑5年。
从这里看得出,刑警队长回忆录当中的内容和公安志当中的记录非常吻合,就此可以认定,陆金凤就是“1992.12.28”杀人碎尸案的凶手,而根据她生前被执行死刑的照片而编造出来的谣言可以休矣!
至于押送陆金凤上法场时右边的检察官笑了,那更是非常正常的,将一个杀死女孩儿并分尸的杀人犯送上法场,不是一件应该高兴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