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看护到底是什么#
留置看护到底是什么?都干什么工作?薪资待遇咋样?
吧主这就来给大家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这大概就是留置看护所要“看护”的人员。
薪资待遇怎么样?
一般来说,留置看护的招聘都是事业单位,一般来说,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与所在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薪酬待遇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考核内容有哪些?
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或者申论,分值各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留置看护到底是什么?都干什么工作?薪资待遇咋样?
吧主这就来给大家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这大概就是留置看护所要“看护”的人员。
薪资待遇怎么样?
一般来说,留置看护的招聘都是事业单位,一般来说,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与所在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薪酬待遇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考核内容有哪些?
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或者申论,分值各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