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交流】案例:乙房地产公司有一住宅工程,宣布对外招标。甲公司中标,按照合同于2018年1月开工,截至2018年12月,共发生成本300万元,预计会继续发生700万元的成本。在履行建造合同过程中,甲公司更换了以前合作的施工队,转为与一个较为陌生的丙施工队合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丙施工队工人业务不够熟练,所负责工期与预计相比足足增加了3个月,因此人工成本相应增加10万元,与此同时所报废的材料也增加了1万元;在6月,甲公司采购一批水泥,成本为20万元,但截至12月,水泥只用了40%。
分析:在建造合同准则下,计量合同进度一般采用已发生成本百分比法或已完成工作量百分比法。在此例中,甲公司采用已发生成本百分比法,计算出完工进度为30%[300÷(300+700)]。
新收入准则规定,如果满足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收入,企业应以体现履行履约义务的方式计量履约进度,方法为投入法和产出法。就投入法而言,投入法是通过企业迄今为止为履行义务所做出的投入(消耗的资源、耗用的工时、已发生的成本和已花费的时间等)占履行履约义务预计总投入的比值计量履约进度,类似于现在的成本百分比法。当企业的投入与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时并不能直接使用投入法,如产生的成本对履行履约义务没有帮助(废料、返工、计划外的人工等,除非这些成本已反映在了合同价格里),或者发生的成本与履约义务进度不成比例,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调整进度的计量。
在案例中,因施工队业务不熟练而造成的人工成本和废料成本的增加,这些成本的增加对履行履约义务没有帮助,在使用投入法时应予以扣除,同时所采购的水泥未使用的还有60%,也应予以扣除,计入到未使用成本中,因此能反映甲公司为履行义务所做出的投入为277万元(300-10-1-20×60%),企业预计总投入为989万元(300+700-10-1),合同履约进度为28%(277÷989)。#管理会计师#
分析:在建造合同准则下,计量合同进度一般采用已发生成本百分比法或已完成工作量百分比法。在此例中,甲公司采用已发生成本百分比法,计算出完工进度为30%[300÷(300+700)]。
新收入准则规定,如果满足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收入,企业应以体现履行履约义务的方式计量履约进度,方法为投入法和产出法。就投入法而言,投入法是通过企业迄今为止为履行义务所做出的投入(消耗的资源、耗用的工时、已发生的成本和已花费的时间等)占履行履约义务预计总投入的比值计量履约进度,类似于现在的成本百分比法。当企业的投入与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时并不能直接使用投入法,如产生的成本对履行履约义务没有帮助(废料、返工、计划外的人工等,除非这些成本已反映在了合同价格里),或者发生的成本与履约义务进度不成比例,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调整进度的计量。
在案例中,因施工队业务不熟练而造成的人工成本和废料成本的增加,这些成本的增加对履行履约义务没有帮助,在使用投入法时应予以扣除,同时所采购的水泥未使用的还有60%,也应予以扣除,计入到未使用成本中,因此能反映甲公司为履行义务所做出的投入为277万元(300-10-1-20×60%),企业预计总投入为989万元(300+700-10-1),合同履约进度为28%(277÷989)。#管理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