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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会


1楼2010-01-07 18:35回复


    2楼2010-01-0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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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宗旨:让世界充满爱
      二、主办单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3楼2010-01-07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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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申报对象
             擅长音乐舞蹈综合类和美术特长的学生与教师均可自愿申报。
             按年龄分为(教师不分年龄):
        幼儿组:4-6岁
             儿童组:7-13岁    
        青少年组:14岁以上
        十、申报内容
             1.才艺类:包括音乐、舞蹈、合唱、综合作品,围绕参会主题,以弘扬主旋律,热爱祖国,反映青少年积极健康的生活风貌为主,提倡创新内容和形式。
             2.书画类:以国家教委“体育、艺术项目”美术类的十二种内容为主,具体为中国画、素描画、水彩(水粉)画、漫画、雕塑、工艺、设计。书法(含硬笔)、篆刻、摄影、民间美术类等。
             3.规格与要求:
             (1)才艺类每个节目时长不超3分钟。
             (2)中国画和书法不能超过四尺对开,雕塑和手工制作可用照片参展,摄影作品为7寸。提倡小尺寸作品,所有作品均不得超过四尺对开,超过尺寸将不予参加评选。为维护展览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和严肃性,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A)用作业纸、草稿纸,没有用专用创作纸的作品和课堂作业,作品不整洁、不完整、尺寸超过规定的作品。
             (B)明显代笔或参展年龄与创作不符的作品。
            
           十一、申报形式
             个人或集体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注明史上最好成绩(申报表可复印或统一自制)。
            
           十二、评审形式
             初审和复审将通过光盘进行审核;决赛则由在京的现场表演结合复审成绩由专家评定最后奖项。
            
           十三、表彰和奖励   :
             (1)按不同组别、类别设立金奖、银奖、铜奖、最佳原创奖、优秀组织机构奖、精神风貌奖。
             (2)参会代表将接受著名艺术家的接见与颁奖,并合影留念。
             (3)参会代表获赠晚会专集一套(书/VCD)。
             (4)获奖节目和作品的辅导教师将获颁“优秀辅导教师奖”。
             (5)取得国际交流资格的参会代表将代表中国青少年参加第六届世界青少年大自然之舞观摩赛。
            
             十四、相关权限说明
        参选节目VCD、DVD光盘及书法、绘画、图片作品请自留备份,所有邮来资料恕不退还。组委会对所有节目及作品、选手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处置权、播出权、发布权、解释权和出版权,即无偿使用。未尽事宜,请与组委会联系。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报名即已视为认可组委会相关条例
        


        6楼2010-01-0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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