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土地性质上。
商品房是企业或个人,一般都是各开发商,从政府手上买地过来自己开发建设的,买的是土地的产权,这块地的性质是出让地,在土地证上是有显示的。
而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补偿所建的房屋,性质和经济适用房差不多,严格意义上来说,地还是属于政府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地。当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若要进行房产交易过户,就必须在过户之前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土地性质就变更成出让地了,才可以进行过户。
也就是说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后,这套房子的产权就和商品房性质一样的了,后期不论再转手多少次,都不用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享受的过户、贷款政策和商品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