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津云新闻刊登《千年古镇欢墩8年镇名之争 村民多次起诉政府》一文显示,因为乡镇区划调整合并,沿用多年的地名不复存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在区划调整过程中,由于公示信息的不对称,加之公众无法参与,使得原欢墩镇的群众对于调整结果难以接受。原欢墩镇推举代表,多次就镇名更改问题起诉政府。2020年9月8日,李培明等村民向赣榆区民政局申请欢墩合并为班庄镇区划变更的相关信息。2020年10月30日,赣榆区民政局对此回复称,申请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李培明等不服,于2020年12月7日提出行政诉讼起诉,要求赣榆区民政局依法公开相关行政区划调整相关信息。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即除非明确规定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可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应当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以适当形式公开。法院撤销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于2020年10月30号做出的民政依复,并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对原告申请重新做出答复。
李培明告诉记者,村民们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判决。他们坚持了八年总算有一点曙光。下一步将等待赣榆区民政局的答复,他们只希望村镇改名能够尊重村民的意愿,保证公开、公正以及透明。几个村民代表也将会继续为欢墩正名而继续努力。(津云新闻记者 赵克)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即除非明确规定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可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应当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以适当形式公开。法院撤销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于2020年10月30号做出的民政依复,并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对原告申请重新做出答复。
李培明告诉记者,村民们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判决。他们坚持了八年总算有一点曙光。下一步将等待赣榆区民政局的答复,他们只希望村镇改名能够尊重村民的意愿,保证公开、公正以及透明。几个村民代表也将会继续为欢墩正名而继续努力。(津云新闻记者 赵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