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这个比较特殊的案例吧,房东陆老伯(化名)夫妻年近八旬,本来约好今年2月过户,不料年底疫情爆发,陆老伯年迈体弱不幸过世,交易流程被迫搁浅——陆老伯的一半产权需要办理继承手续,由儿子陆先生继承后,才能继续交易。但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交易时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算下来近45万!一时间,双方都进退两难。不管是解约,还是继续交易,双方都要付出巨大的成本。但赵明并没有放弃,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一定有更好的处理方法”,他坚信。多方咨询公司法务、律师、交易中心后,赵明得知到嘉定区有类似案件,通过法律途径顺利成交,了解详情后,他建议邵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合同强制执行。随后便是漫长的诉讼和交易流程。因为情况实在罕见,法院、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银行等部门均没有非常明确的规范。单法院诉讼环节,就因为文件问题前后跑了3次。过户和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问题更是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好在一切努力都有回报,迟到半年后,邵女士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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