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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博阅、柠檬阅读器活动违约的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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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淘宝、拼多多以及其他平台客户
对深圳市博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小柠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次公告
以下是京东、淘宝、拼多多以及其他平台客户对博阅&柠檬再次公告:
全体客户公开反对柠檬&博阅在5月17日及以后、以及在消费者付讫全部货款后博阅&柠檬在5月17日以前发出的公告及任何不利于消费者的任何说明,消费者一致认可这些公告或任何说明都是无效的,属于恶意违约行为,对全体客户在京东自营店购买的“0元打卡活动及其附赠产品柠檬阅读器M1\PLUS\NOTE”没有效力和任何约束力,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在消费者付讫全部货款后博阅&柠檬对“0元打卡活动及其附赠产品柠檬阅读器PLUS”的打卡规则进行了变更和曲解,这些都是无效的,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博阅&柠檬私自对活动做出的任何变更和解释对我们参加的“0元打卡活动及其附赠产品柠檬阅读器PLUS”没有法律约束力。博阅&柠檬发出的任何新的规则解释和任何公告不适合全体客户在京东、淘宝、拼多多以及其他平台店铺购买的“0元打卡活动及其附赠产品柠檬阅读器PLUS\M1\NOTE”。新的规则和要求对我参加的“0元打卡活动及其附赠产品柠檬阅读器PLUS\M1\NOTE”没有任何约束力,是无效的,本公告在网络公开后立即生效,博阅&柠檬及相关销售店铺、网站、企业在违约基础上作出的任何解释或公开说明对打卡的京东、淘宝、拼多多以及其他平台客户无效。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的规定,谁销售谁负责、谁解释谁负责、谁获益谁负责,销售方活动方必须在销售产品时明确明文明示购买该产品时对消费者的不利条款,不得在事后添加曲解任何不利于消费者的任何没有明文明示的条款和规则,事后的任何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则变更都是无效的、属于单方面恶意违约行为。京东自营店店对于其销售给我的产品“0元打卡活动及其附赠产品柠檬阅读器M1\PLUS\NOTE”具有第一赔偿责任。本公告在网络公开后立即生效,各个平台、店铺客服做出的与此相反的任何回答无效,各个平台店铺工作人员在看到本公告后转交平台相关业务部门。
本公告在网络公开后立即生效,本公告对象是林伟群作为法人的深圳市博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深圳市小柠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销售网店、店铺。
送达人:京东、淘宝、拼多多以及其他平台全体客户
2021年5月30日12:58于中国大陆
本公告在任何网络渠道(百度贴吧、网站、微信群、微博等)公开后立即生效!
本公告承袭于2021年5月24日11:42在网络公开发出的公告。


IP属地:四川1楼2021-05-30 13: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