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作为专制官僚制王朝,宋、明两代的政治气氛即有很大区别,宋代主宽而明代尚严。宋代是士大夫政治的黄金时期,颇有“开明专制”色彩,对政治领域中的各种非理性因素的抑制也比较成功,所谓“为与士大夫治天下”;而明代的皇权及其附属物——宦官权势恶性膨胀,“果于戮辱,视士大夫若仆隶”。这一变化是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吗?还是完全由偶然因素所决定?恐怕都不是,其中应当有元朝的影响。
在“家产制国家”色彩浓重的大蒙古国,由父家长权力发展而来的汗权至高无上。出使蒙古的欧洲传教士加宾尼说:“鞑靼皇帝对于每一个人具有一种惊人的权力。……一切东西都掌握在皇帝手中,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因此没有一个人胆敢说这是我的或是他的,而是任何东西都是属于皇帝的。……不管皇帝和首领们想得到什么,不管他们想得到多少,他们都取自于他们臣民的财产;不但如此,甚至对于他们臣民的人身,他们也在各方面随心所欲地加以处理。”这种观念一直保持到元王朝。
周良霄先生通过若干问题的考察指出:“元朝的专制皇权已远较前代少所约束”,朝廷重臣与皇帝的关系“也就是主奴关系”,“所有这些,都导致皇帝的尊严愈增,专制主义皇权也进一步膨胀,这对于明初极端专制主义皇权制度的成形无疑有它的影响”。
的确,从元朝历史来看,朱元璋的所作所为并非偶然。明代很多皇帝恣意妄为、我家天下任我为之的蛮横心理,应当来自元朝“家产制国家”的皇权观念。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明初专制集权的强化是打着“惩元之弊”的旗号进行的。但这与我们上面的分析并不矛盾。明初人屡称“宋元宽纵”,实则宋元宽纵的表象相同而实质有异。宋朝的宽纵可以说是宋初制定的既定国策,是“为与士大夫治天下”思想在具体政策上的表现。而元朝的宽纵主要表现出它作为“征服王朝”在政治上的不成熟、法制上的不健全,并非对臣下刻意宽容。
与此相联系,我们还看到尽管元朝皇帝(或蒙古大汗)享有无上的专制权威,但其时的君臣关系并不像明朝那样剑拔弩张。蒙古皇帝有非常强的“天命”、“神授”自我意识,对作为自己“家臣”的朝廷官员没有太多的疑忌之心;而元朝官员主要来源于蒙古、色目贵族和汉族胥吏,其政治态度也与富有强烈的道义原则和社会使命感的士大夫阶层颇为不同。